本实用新型属于叉车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叉车挡货架。
背景技术:
现有叉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货物尺寸较大的时候,普通标准宽度的货叉架和挡货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经常需要配置加宽挡货架和加宽货叉架一起使用。之前的做法都是要求货叉架的外宽和挡货架的内宽是一致的,比如客户需求挡货架内宽加宽到2米,货叉架外宽也需要加宽至2米,这样货叉架要比标准宽度尺寸加宽很多,一方面是成本增加了很多,另一方面是叉车自重增加了,导致承载能力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设计一种结构合理的加宽挡货架,可以不需要加宽货叉架,减轻叉车自身的重量,同时又满足对不同宽度和高度挡货架的要求。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的叉车挡货架。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叉车挡货架,包括:
倒U型的外挡板;
外挡板围成的倒U型区域内固定设有一水平放置的横梁;
横梁的下方设有用于与货叉架安装固定的第一安装板和第二安装板;第一安装板和第二安装板均为竖直放置,位置相互对称且相互平行;第一安装板和第二安装板之间的距离与货叉架的宽度一致;
横梁的上方与外挡板围成的封闭区域内设有若干上挡板;横梁的下方与外挡板和第一安装板围成的第一区域内,以及横梁的下方与外挡板和第二安装板围成的第二区域内均设有若干下挡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包括:
1、挡货架整体采用倒U型布置结构,中间空档部分的尺寸与货叉总成和货叉架保持一致,保证能和标准宽度的货叉架进行安装,货叉架不需要同步加宽。
2、既可以保证上部起到防护作用,也能保证左右两侧和下部起到防护作用,和以前同步加宽安装尺寸的加宽挡货架效果相同。
3、此种设计只需要增加外挡板和横梁的宽度或高度以及上挡板和下挡板的数量,即可满足不同增加宽度和高度的需求。
4、外挡板采用采用倒U型结构,为整体折弯结构,强度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的叉车挡货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的叉车挡货架的安装示意图。
在所有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用来表示相同的元件或结构,其中:
挡货架1,外挡板11,横梁12,上挡板13,第一安装板141,第二安装板142,下挡板15,货叉总成2,货叉架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叉车挡货架的实例,其结构示意图如图1中所示。
一种叉车挡货架1,包括:倒U型的外挡板11。
外挡板11围成的倒U型区域内固定设有一水平放置的横梁12。
横梁12的下方设有用于与货叉架3安装固定的第一安装板141和第二安装板142;第一安装板141和第二安装板142均为竖直放置,位置相互对称且相互平行;第一安装板141和第二安装板142之间的距离与货叉架3的宽度一致。
横梁12的上方与外挡板11围成的封闭区域内设有若干上挡板13;横梁12的下方与外挡板11和第一安装板141围成的第一区域内,以及横梁12的下方与外挡板11和第二安装板142围成的第二区域内均设有若干下挡板15。
横梁12的上方设置上挡板13用于对超出货叉总成2和货叉架3高度的上部进行防护,横梁12的下方两侧分别设置下挡板15用于对超出货叉总成2和货叉架3宽度的两侧进行防护。
在本实施例中,上挡板13均为竖直放置且相互平行,相邻上挡板13之间的间距相同。下挡板15均为竖直放置且相互平行;第一区域内,相邻下挡板15之间的间距相同;第二区域内,相邻下挡板15之间的间距相同。即上挡板13 和下挡板15均为竖栅栏式结构,可以有效减轻挡货架1的自重。
一般情况下,横梁12设置的高度与货叉架3的高度一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略微升高或降低。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安装板141和第二安装板142均设有若干固定孔,用于通过螺栓将第一安装板141和第二安装板142分别与货叉架3的两侧固定安装。
图2为叉车挡货架的使用状态图,安装时,叉车挡货架1的倒U型开口部分与货叉总成2和货叉架3的位置相对应,将第一安装板141与货叉架3的一侧固定,将第二安装板142与货叉架3的另一侧固定,安装完成后,叉车挡货架1可以同时对上方以及两侧的区域进行防护。本实施例中的货叉架3指标准货叉架,如果需要增加防护的宽度和高度,只需要加大外挡板11和横梁12的尺寸以及增加上挡板13和下挡板15的数量,无须改变货叉架3的尺寸,均可以与标准货叉架进行配合使用。
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包括:
1、使用本实施例提供的叉车挡货架不需要加宽货叉架,使用标准货叉架即可,降低了叉车自重,提高了承载能力,满足了客户的要求,节省了用户的成本。
2、挡货架采用中空结构,所有零件都采用型钢,重量更轻,强度更高。
3、此种挡货架结构简单,外形美观。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