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叉车用钢瓶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19967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叉车用钢瓶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叉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叉车用钢瓶支架。



背景技术:

燃气叉车钢瓶作为燃料(如液化石油气)储存装置,在安装和使用时,对安全性和稳固性要求较高,因此往往需要两条护板,但固定孔位较多,加大了加工成本和安装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叉车用钢瓶支架。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新型叉车钢瓶支架,包括支架底座总成和固定于支架底座上的钢箍总成,支架底座总成包括两根支撑钢管、锁止销、角接架、底座、转轴和定位销,底座上连接有转轴,两根支撑钢管一端通过锁止销固定,另一端通过角接架连接并固定在转轴上;钢箍总成包括护板、安装底板和铰链,护板的一端通过铰链与安装底板的一端铰接,另一端与所述安装底板的另一端卡扣连接;安装底板为由板条形成的弯折板,有三个向内折弯处,其中依次相邻的两个向内折弯形成U型板,U型板的底部长度大于所述两根支撑钢管的外侧间距;安装底板上U型板的底部位于底座和两根支撑钢管之间,两根支撑钢管焊接在安装底板底部上表面,第三个向内折弯处的板条形成防护板,并通过铰链铰接护板的一端。

作为优化方案,护板另一端铰接有挂板,安装底板另一端铰接有Y型连杆,挂板与Y型连杆卡扣连接。

作为优化方案,护板有且仅有一条。

作为优化方案,护板外套有橡胶套Ⅰ,两根支撑钢管外套有橡胶套Ⅱ,所述两根支撑钢管上的橡胶套Ⅱ被焊接部中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包括:

1.整个钢瓶支架用护板外包支撑钢管焊接安装结构,无需在支撑钢管和底板上打孔拧螺栓;且使用护板在外包裹钢管布置,提高了整体的强度,减少了加工步骤,显著提高了整个结构的稳定性。

2.采用较宽单护板结构,在完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相比双护板结构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材料的使用和安装工作量。

3.安装底板与钢瓶不接触,而与钢瓶直接接触的护板和支撑钢管均由橡胶包裹,达到钢瓶与支架的柔性接触,起到防损减震的作用。

4.此结构简单紧凑,外形美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图。

图2为安装钢瓶后的支架示意图。

在所有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用来表示相同的元件或结构,其中:

1-护板,2-支撑钢管,3-钢瓶,4-安装底板,5-锁止销,6-挂板,7-铰链,8-角接架,9-底座,10-转轴,11-定位销,12-Y型连杆,13-橡胶套Ⅱ,14-橡胶套Ⅰ。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一种新型叉车钢瓶支架,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一条支架底座总成和固定于支架底座上的钢箍总成,支架底座总成包括两根支撑钢管2,锁止销5,角接架8,底座9,转轴10,定位销11;底座9上连接有转轴10,两根支撑钢管2一端通过所述锁止销5固定,另一端通过所述角接架8连接在所述转轴10上,并通过定位销11固定。钢箍总成包括护板1,安装底板4,铰链7;护板1的一端通过铰链7与安装底板4的一端铰接,护板1另一端铰接有挂板6,安装底板4另一端铰接有Y型连杆12,挂板6与Y型连杆12卡扣连接。

安装底板4为由板条形成的弯折板,有三个向内折弯处,其中依次相邻的两个向内折弯形成U型板,4U型板的底部长度大于所述两根支撑钢管2的外侧间距;安装底板4上U型板的底部位于底座9和两根支撑钢管2之间,两根支撑钢管2焊接在所述安装底板4底部上表面,第三个向内折弯处的板条形成防护板,并通过铰链7连接着护板1的一端。

整个钢瓶支架用护板外包支撑钢管焊接安装结构,无需在支撑钢管和底板上打孔拧螺栓,且使用护板在外包裹钢管布置,提高了整体的强度,减少了加工步骤,显著提高了整个结构的稳定性。此外,至少一个焊点位于底部一个折弯处,使结构更加稳固。

护板1的宽度不小于70mm,不仅能够满足使用要求,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材料的使用和安装工作量。护板1外套有橡胶套Ⅰ14,两根支撑钢管2外套有橡胶套Ⅱ13,两根支撑钢管2上的橡胶套Ⅱ13被焊接部中断,安装底板4与钢瓶不接触,而与钢瓶直接接触的护板1和支撑钢管2均由橡胶包裹,达到钢瓶与支架的柔性接触,起到防损减震的作用。安装底板4上有三个向内的折弯,位于底部的两根折弯间距大于两根支撑钢管外围直径。此结构简单紧凑,外形美观。

使用时,拉开挂板6使挂板下端与护板1分离,挂板1与护板1可以向两侧展开,随后可以将钢瓶放入到支撑钢管2上,并将钢瓶定位到支架的定位销11上,之后盖上护板1与挂板6,扣紧挂板完成钢瓶的固定安装。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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