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机械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物品规整装置。
背景技术:
包装机械中有很多步骤(如装箱)需要对物品进行转运操作,单个抓取转运的效率太低,因此一般需要成批抓取统一操作,当前此类规整操作一般需要人工完成,效率较低,且操作危险,因此需要一种可以可以对物品进行规整的装置,将物品规整成一排由机械手统一进行抓取。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以根据物品的规格调节物品容置空间大小的可适应不同规格物品的物品规整装置。
技术方案: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可适应不同规格物品的物品规整装置包括规整平台,所述规整平台包括平台底板,平台底板上设有由第一侧板、第二侧板以及第三侧板围成的物品容置空间,所述物品容置空间长宽可变;第一侧板与第二侧板相互平行,第三侧板与第一侧板垂直;还包括用于将需规整物品推送至所述物品容置空间内的推送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侧板相对于所述平台底板固定,所述第二侧板与第一侧板之间的间距可调节;所述第三侧板可相对于所述平台底板平移调节位置,且第三侧板始终与第一侧板垂直。
进一步地,所述推送装置包括推送板以及驱动所述推送板运动的直线运动执行单元。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侧板与第二侧板上均固定安装有调节滑杆,所述第三侧板上设置有两个与所述调节滑杆配合使用的滑块;其中一个滑块相对于所述第三侧板固定,另一个滑块相对于第三侧板的位置可调节。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侧板上设有U形滑槽,可相对第三侧板调节位置的滑块上设有与所述U形滑槽配合使用的导向块。
进一步地,所述平台底板上设有至少一条腰型孔,所述第二侧板上设有穿过腰型孔的固定螺钉。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侧板与第三侧板上均安装有可顶紧所述平台底板实现相对固定的手拧螺钉。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侧板与第三侧板上均安装有调节把手。
进一步地,所述推送板上安装有至少两个不同轴安装的直线轴承,相对于所述平台底板固定安装有与所述直线轴承等数量的导杆,所述直线轴承与导杆之间为滑动配合。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可适应不同规格物品的物品规整装置使用柔性较强,可根据需要规整物品的规格对由第一侧板、第二侧板以及第三侧板围成的物品容置空间进行灵活调节,推送装置将多组物品推送到物品容置空间内可方便统一抓取,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附图1为可适应不同规格物品的物品规整装置的第一视角结构图;
附图2为可适应不同规格物品的物品规整装置的第二视角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更进一步的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针对对象为盒装物品及外形规整的物品,如附图1与附图2所示的可适应不同规格物品的物品规整装置,包括规整平台1,所述规整平台1包括平台底板11,平台底板11上设有由第一侧板12、第二侧板13以及第三侧板14围成的物品容置空间,所述物品容置空间长宽可变;第一侧板12与第二侧板13相互平行,第三侧板14与第一侧板12垂直;还包括用于将需规整物品推送至所述物品容置空间内的推送装置2,需规整物品一般从生产线上下来,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规整装置可直接用于自动化产线。
所述第一侧板12相对于所述平台底板11固定,本实施例中,第一侧板12与平台底板11为一体成型件,第一侧板12为平台底板11的一个垂直翻边;所述第二侧板13与第一侧板12之间的间距可调节;所述第三侧板14可相对于所述平台底板11平移调节位置,且第三侧板14始终与第一侧板12垂直。
第三侧板14的调节结构为:所述第一侧板12与第二侧板13上均固定安装有调节滑杆15,所述第三侧板14上设置有两个与所述调节滑杆15配合使用的滑块16;其中一个滑块16相对于所述第三侧板14固定,另一个滑块16相对于第三侧板14的位置可调节。所述第三侧板14上设有U形滑槽,可相对第三侧板14调节位置的滑块16上设有与所述U形滑槽配合使用的导向块17。
第二侧板13的调节结构为:所述平台底板11上设有至少一条腰型孔,所述第二侧板13上设有穿过腰型孔的固定螺钉。
为了方便第二侧板13与第三侧板14相对于平台底板11的调节,所述第二侧板13与第三侧板14上均安装有可顶紧所述平台底板11实现相对固定的手拧螺钉18。
为了方便操作,所述第二侧板13与第三侧板14上均安装有调节把手19。
所述推送装置2包括推送板21以及驱动所述推送板21运动的直线运动执行单元22,本实施例中直线运动执行单元22为气缸。所述推送板21上安装有至少两个不同轴安装的直线轴承23,相对于所述平台底板11固定安装有与所述直线轴承等数量的导杆24,所述直线轴承23与导杆24之间为滑动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可适应不同规格物品的物品规整装置使用柔性较强,可根据需要规整物品的规格对由第一侧板、第二侧板以及第三侧板围成的物品容置空间进行灵活调节,推送装置将多组物品推送到物品容置空间内可方便统一抓取,提高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