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复合防护式西林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78471发布日期:2018-06-12 21:50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放射性药物生产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复合防护式西林瓶。



背景技术:

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如碘【I-131】化钠口服液)常用的防护方法使用铅屏蔽,将盛装碘【I-131】化钠口服液的西林瓶放入铅罐中。

碘【I-131】化钠口服液在出原厂时,活度巨大,会在铅罐内放入有机玻璃片,这是复合防护的第一步,用来屏蔽电子;第二步是铅防护,用来屏蔽X射线。但是在后续分装成小瓶装西林瓶时,有机玻璃片多数会遗失,虽然分装后活度减小,但仍旧会发生次级辐射,同时医护人员取出口小瓶装西林瓶给病人服用时也不会携带有机玻璃,而医护人员多数会穿戴铅衣等防护设备,反而加大了韧致辐射,增加个人剂量,对医护人员造成伤害,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加装了能有效屏蔽电子的有机玻璃套,减少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的韧致辐射,减少放射性对接触者受到的辐射剂量,保护接触者免受伤害,且结构简单,制造及装配方便,并有助于及早发现有机玻璃套脱落的情况的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复合防护式西林瓶。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复合防护式西林瓶,包括瓶体、有机玻璃套、标签纸和弹性圈,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的外部套设有一个有机玻璃套;所述标签纸热压固定在有机玻璃套的外侧侧面上;所述弹性圈嵌入固定在有机玻璃套上端开口处内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如碘【I-131】化钠口服液)常用的防护方法使用铅屏蔽,将盛装碘【I-131】化钠口服液的西林瓶放入铅罐中。碘【I-131】化钠口服液在出原厂时,活度巨大,会在铅罐内放入有机玻璃片,这是复合防护的第一步,用来屏蔽电子;第二步是铅防护,用来屏蔽X射线。但是在后续分装成小瓶装西林瓶时,有机玻璃片多数会遗失,虽然分装后活度减小,但仍旧会发生次级辐射,同时医护人员取出口小瓶装西林瓶给病人服用时也不会携带有机玻璃,而医护人员多数会穿戴铅衣等防护设备,反而加大了韧致辐射,增加个人剂量,对医护人员造成伤害;本实用新型的有机玻璃套借助弹性圈牢固地套设在小瓶装西林瓶瓶体的外部,能有效屏蔽电子,减少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的韧致辐射,减少放射性对接触者受到的辐射剂量,保护接触者免受伤害,同时,有机玻璃套结构简单,制造及装配方便;此外,标签纸与有机玻璃套固定牢固,一旦发现标签纸缺少时,即可认定有机玻璃套已经脱离瓶体,有助于及早发现有机玻璃套脱落的情况,从而能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实施补救措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复合防护式西林瓶,包括瓶体1、有机玻璃套2、标签纸3和弹性圈4,瓶体1的外部套设有一个有机玻璃套2;有机玻璃套2的套底21与瓶体1的底部外侧相互贴合,防止有机玻璃套2向上滑离瓶体1;标签纸3热压固定在有机玻璃套2的外侧侧面上;标签纸3的外侧表面印刷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弹性圈4嵌入固定在有机玻璃套2上端开口处内部,弹性圈4将有机玻璃套2的上端向内收紧,使得有机玻璃套2不易发生移动;使用时,将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装入到瓶体1中,然后将有机玻璃套2套设在瓶体1外部,检查标签纸3上的药品信息正确与否后装入指定铅罐中,方便进行运输和贮存。

β射线与物质相互作用会产生韧致辐射(与物质作用产生X射线),因此,在β射线外照射防护屏蔽中,还需考虑采用复合式防护对其屏蔽材料中产生的次级辐射进行屏蔽。

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如碘【I-131】化钠口服液)常用的防护方法使用铅屏蔽,将盛装碘【I-131】化钠口服液的西林瓶放入铅罐中。碘【I-131】化钠口服液在出原厂时,活度巨大,会在铅罐内放入有机玻璃片,这是复合防护的第一步,用来屏蔽电子;第二步是铅防护,用来屏蔽X射线。但是在后续分装成小瓶装西林瓶时,有机玻璃片多数会遗失,虽然分装后活度减小,但仍旧会发生次级辐射,同时医护人员取出口小瓶装西林瓶给病人服用时也不会携带有机玻璃,而医护人员多数会穿戴铅衣等防护设备,反而加大了韧致辐射,增加个人剂量,对医护人员造成伤害;本实用新型的有机玻璃套2借助弹性圈牢固地套设在小瓶装西林瓶瓶体1的外部,能有效屏蔽电子,减少β辐射类放射性药品的韧致辐射,减少放射性对接触者受到的辐射剂量,保护接触者免受伤害,同时,有机玻璃套2结构简单,制造及装配方便;此外,标签纸3与有机玻璃套2固定牢固,一旦发现标签纸3缺少时,即可认定有机玻璃套2已经脱离瓶体1,有助于及早发现有机玻璃套2脱落的情况,从而能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实施补救措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同等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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