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强度双联医用纸塑自封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90281发布日期:2018-06-28 02:48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强度双联医用纸塑自封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医用自封袋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强度双联医用纸塑自封袋。



背景技术:

自封袋是一种压合可自动封口的包装袋.常见有密实袋,龙骨袋、拉链袋等。

在医用设备领域中,常需要用到一次性的自封袋来盛装各种医学用品,以保证医用品的卫生安全。

在现有医疗自封袋的领域中,由于结构的单一性,医药器具的表面只通过单层隔膜包裹,在运输的过程中,易发生碰撞,而造成磨损;同时,由于运输时和存储时的疏忽,易发生隔膜表面破损的现象,进而就会将医疗器具暴露在空气中,造成医疗器具收到细菌感染的危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提供了一种高强度双联医用纸塑自封袋,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医用自封袋结构简单,导致结构强度不够,造成包装易发生破损现象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高强度双联医用纸塑自封袋,包括油性纸,所述油性纸的两侧分别通过热压胶合有透明薄膜,两侧所述透明薄膜,远离所述油性纸的一侧上,分别通过热压胶合有隔膜,两侧所述隔膜上,与所述透明薄膜接触的一侧上设有多个气泡膜。

优选的,所述油性纸的顶端镜像设有两个封檐,且镜像的两个所述封檐与两侧透明薄膜相对的一侧上,分别设有第一胶封带。

优选的,所述透明薄膜与所述油性纸之间,通过三层热压胶合带固定胶合,且所述隔膜的三边分别与最内一层的热压胶合带接触,所述隔膜的顶边与所述透明薄膜的定边重合。

优选的,两侧所述隔膜上,与所述透明薄膜接触的一侧顶端,设有第二胶封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油性纸的两侧均热压胶合有透明薄膜,从而可节省包装时间,同时,也可减少成本投入;进一步的,通过在两侧热压胶合有带有气泡膜的隔膜,从而可有效的避免在运输时,发生相互碰撞而导致的破损的现象,同时,通过气泡膜的作用,可有效避免在存储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透明薄膜破损的现象。

以下将结合附图与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隔膜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加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文本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的,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连接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实施例,请参照附图1-2,一种高强度双联医用纸塑自封袋,包括油性纸1,所述油性纸1的两侧分别通过热压胶合有透明薄膜2,两侧所述透明薄膜2,远离所述油性纸1的一侧上,分别通过热压胶合有隔膜3,两侧所述隔膜3上,与所述透明薄膜2接触的一侧上设有多个气泡膜31。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油性纸1的两侧均热压胶合有透明薄膜2,从而可节省包装时间,同时,也可减少成本投入;进一步的,通过在两侧热压胶合有带有气泡膜31的隔膜3,从而可有效的避免在运输时,发生相互碰撞而导致的破损的现象,同时,通过气泡膜32的作用,可有效避免在存储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透明薄膜2破损的现象。

请着重参照附图1,所述油性纸1的顶端镜像设有两个封檐11,且镜像的两个所述封檐11与两侧透明薄膜2相对的一侧上,分别设有第一胶封带12。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油性纸1的顶端设有镜像对称的两个封檐11,且在封檐11的一侧设有第一胶封带12,从而可实现封装两侧透明薄膜2与油性纸1之间形成的袋口的作用。

请再次着重参照附图1,所述透明薄膜2与所述油性纸1之间,通过三层热压胶合带固定胶合,且所述隔膜3的三边分别与最内一层的热压胶合带接触,所述隔膜3的顶边与所述透明薄膜2的定边重合。

请着重参照附图2,两侧所述隔膜3上,与所述透明薄膜2接触的一侧顶端,设有第二胶封带32,在本实施例中,通过第二胶封带32的作用,可实现隔膜3与透明薄膜2之间,形成的袋口的封装。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某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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