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泡剂生产用原料上料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58707发布日期:2018-06-22 23:04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消泡剂生产用原料上料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泡剂生产用原料上料系统,属于消泡剂生产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消泡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8种固体原材料混合,传统搅拌釜的入口均较高,一般加料时都是上到二楼平台上加料,工人需要将原料运至车间然后再运至二楼平台人工添加,操作工序较为复杂,浪费人力和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消泡剂生产用原料上料系统,解决上料工序复杂,浪费人力和时间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消泡剂生产用原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运输机构、竖直运输机构、推进机构和物料箱,水平运输机构右端设置竖直运输机构,竖直运输机构上端左侧设置推进机构,所述竖直运输机构包括竖直输送带、竖直输送电机、固定板和托板,竖直输送带下端与竖直输送电机动力连接,竖直输送带前侧固定设置固定板,固定板中部固定垂直设置托板,物料箱位于托板上。

所述水平运输机构设置在地面下开设的运输槽内。不影响地面上机械的安装或工人行走。

所述水平运输机构包括水平输送带和水平输送电机,水平输送带与水平输送电机动力连接。将原料运至车间内搅拌釜的附近。

所述竖直运输机构的右侧设置搅拌釜。

所述竖直运输机构上端穿过二楼平台上开设的上料口。方便将原料运至二楼平台上。

所述推进机构位于上料口左侧的二楼平台上。将装有原料的物料箱推至搅拌釜与竖直运输机构之间的二楼平台上。

所述推进机构为推进气缸。

所述物料箱顶部左右两侧均设置吊环,物料箱右侧底部开设卸料口,卸料口下侧铰接设置卸料盖,所述物料箱上设置锁环,卸料盖上开设与锁环相配合的锁孔,锁环穿过锁孔内部设置锁定销。方便卸料。

所述运输槽上设置盖板。不影响地面上机械的安装或工人行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消泡剂生产用原料上料系统,将物料箱放置在水平运输机构上,将原料倒入物料箱中,打开水平运输机构,将装有原料的物料箱运至竖直运输机构的下端,物料箱滑至竖直运输机构的托板上,竖直运输机构带动物料箱上升至上料口,在推进机构的作用下推至搅拌釜与竖直运输机构之间的二楼平台上,打开卸料盖,将原料倒入搅拌釜内即可,空的物料箱可通过竖直运输机构运输到地面,继续装料运输;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水平运输机构和竖直运输机构实现水平和竖直运输,节省人力和时间;水平运输机构位于地面以下的运输槽内,不影响地面上机械的安装或工人行走,节省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物料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平运输机构 1.1、水平输送带 1.2、水平输送电机 2、竖直运输机构 2.1、竖直输送带 2.2、竖直输送电机 2.3、固定板 2.4、托板 3、推进机构 4、物料箱 4.1、吊环 4.2、卸料口 4.3、卸料盖 4.4、锁环 4.5、锁孔 4.6、锁定销 5、搅拌釜 6、运输槽 6.1、盖板 7、上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发明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所述消泡剂生产用原料上料系统,包括水平运输机构1、竖直运输机构2、推进机构3和物料箱4,水平运输机构1右端设置竖直运输机构2,竖直运输机构2上端左侧设置推进机构3,所述竖直运输机构2包括竖直输送带2.1、竖直输送电机2.2、固定板2.3和托板2.4,竖直输送带2.1下端与竖直输送电机2.2动力连接,竖直输送带2.1前侧固定设置固定板2.3,固定板2.3中部固定设置托板2.4,物料箱4位于托板2.4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水平运输机构1设置在地面下开设的运输槽6内;所述水平运输机构1包括水平输送带1.1和水平输送电机1.2,水平输送带1.1与水平输送电机1.2动力连接;所述竖直运输机构2的右侧设置搅拌釜5;所述竖直运输机构2上端穿过二楼平台上开设的上料口7;所述推进机构3位于上料口7左侧的二楼平台上;所述推进机构3为推进气缸;所述物料箱4顶部左右两侧均设置吊环4.1,物料箱4右侧底部开设卸料口4.2,卸料口4.2下侧铰接设置卸料盖4.3,所述物料箱4上设置锁环4.4,卸料盖4.3上开设与锁环4.4相配合的锁孔4.5,锁环4.4穿过锁孔4.5内部设置锁定销4.6;所述运输槽6上设置盖板6.1。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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