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消防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14951发布日期:2019-01-05 09:34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安全消防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消防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安全消防设备。



背景技术:

消防作业中,对于占用消防通道的障碍物辆和障碍物需要进行拖曳,才能允许消防障碍物进入,传统的拖曳设备体积庞大,调转不够灵活,不适用于狭窄的通道,而且操作复杂,浪费时间,不利于消防救援快速实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全消防设备,其能够解决上述现在技术中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本发明的一种安全消防设备,包括机身,所述机身中设置有拖拉结构,所述拖拉结构包括滑移腔和设置在所述滑移腔中的滑移杆,所述滑移杆和所述滑移腔滑移配合连接,所述滑移腔右端通接外部,所述滑移杆右端伸出所述滑移腔且底部铰链连接有竖杆,所述竖杆底部固定设置有拖拉钩,所述滑移腔顶部通接设置有导滑槽,所述滑移杆顶部左端固定设置有凸起块,所述凸起块和所述导滑槽滑移配合连接,所述滑移腔左侧通接设置有第一空心腔,所述第一空心腔中可回旋的设置有第一回旋轴,所述第一回旋轴外周固定设置有凹槽轮,所述滑移杆左端固定连接有拉绳,所述拉绳左端绕在所述凹槽轮上,所述第一空心腔左侧通接设置有第二空心腔,所述第二空心腔左侧通接设置有第三空心腔,所述第三空心腔左侧固定设置有第一马达,所述第一马达右侧动力配合连接有第二回旋轴,所述第二回旋轴向右伸进所述第三空心腔中且所述第二回旋轴右端固定设置有第一齿接轮,所述第三空心腔中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齿接轮咬合连接的第二齿接轮,所述第二齿接轮右侧面固定设置有螺柱,所述螺柱向右伸长并与所述第二空心腔右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所述螺柱上螺型纹配合连接有滑移块,所述滑移块与所述第二空心腔滑移配合连接,所述滑移块中设置有右侧开口的转化腔,所述转化腔内顶壁中固定设置有第二马达,所述第二马达底部动力配合连接有第三回旋轴,所述第三回旋轴底部与所述转化腔内底壁可回旋配合连接,所述第三回旋轴外周固定设置有第一齿型轮,所述转化腔中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齿型轮咬合连接的第二齿型轮,所述第二齿型轮上下通贯设置有第四回旋轴,所述第四回旋轴与所述转化腔顶壁和底壁均可回旋配合连接,所述机身顶部端面靠右位置固定设置有安装底座,所述安装底座顶面固定设置有警示闪烁灯,所述警示闪烁灯与所述机身内部电源电力连接,所述机身顶部端面固定设置有照射装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凹槽轮外侧面设置有齿,所述第二齿型轮与所述凹槽轮咬合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二回旋轴与所述机身内壁体间隙配合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照射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机身顶部端面右端的安装座,所述安装座右侧面固定设置有照射灯,所述照射灯与所述机身内部电源电力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控制第一马达运转,第一马达带动第二回旋轴以及第一齿接轮回旋,第一齿接轮带动第二齿接轮回旋,第二齿接轮回旋带动螺柱回旋,螺柱带动滑移块向左滑移,第二齿型轮与凹槽轮脱离连接,此时可向外拉动滑移杆,并将拖拉钩与障碍物固定连接,再控制第一马达反向运转,第一马达带动第二回旋轴以及第一齿接轮反向回旋,第一齿接轮带动第二齿接轮反向回旋,第二齿接轮回旋带动螺柱回旋,螺柱带动滑移块向右滑移,直至第二齿型轮与凹槽轮咬合连接,再控制第二马达工作,第二马达带动第三回旋轴以及第一齿型轮回旋,第一齿型轮带动第二齿型轮回旋,第二齿型轮带动凹槽轮回旋绕线,从而通过绕起的拉绳带动滑移杆缩回滑移腔中,从而将障碍物拖到与机身相近的距离,再通过机身前进带动障碍物前进,由于第二马达不工作,因此第一齿型轮、第二齿型轮以及凹槽轮都保持固定不动,保证拖拉过程的稳定。

2.本发明整体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拖拉过程稳定,拖拉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安全消防设备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第二齿型轮与凹槽轮脱离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3所示的一种安全消防设备,包括机身10,所述机身10中设置有拖拉结构,所述拖拉结构包括滑移腔34和设置在所述滑移腔34中的滑移杆33,所述滑移杆33和所述滑移腔34滑移配合连接,所述滑移腔34右端通接外部,所述滑移杆33右端伸出所述滑移腔34且底部铰链连接有竖杆35,所述竖杆35底部固定设置有拖拉钩36,所述滑移腔34顶部通接设置有导滑槽34,所述滑移杆33顶部左端固定设置有凸起块32,所述凸起块32和所述导滑槽34滑移配合连接,所述滑移腔34左侧通接设置有第一空心腔43,所述第一空心腔43中可回旋的设置有第一回旋轴16,所述第一回旋轴16外周固定设置有凹槽轮30,所述滑移杆33左端固定连接有拉绳31,所述拉绳31左端绕在所述凹槽轮30上,所述第一空心腔43左侧通接设置有第二空心腔24,所述第二空心腔24左侧通接设置有第三空心腔21,所述第三空心腔21左侧固定设置有第一马达18,所述第一马达18右侧动力配合连接有第二回旋轴19,所述第二回旋轴19向右伸进所述第三空心腔21中且所述第二回旋轴19右端固定设置有第一齿接轮20,所述第三空心腔21中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齿接轮20咬合连接的第二齿接轮22,所述第二齿接轮22右侧面固定设置有螺柱23,所述螺柱23向右伸长并与所述第二空心腔24右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所述螺柱23上螺型纹配合连接有滑移块25,所述滑移块25与所述第二空心腔24滑移配合连接,所述滑移块25中设置有右侧开口的转化腔14,所述转化腔14内顶壁中固定设置有第二马达26,所述第二马达26底部动力配合连接有第三回旋轴28,所述第三回旋轴28底部与所述转化腔14内底壁可回旋配合连接,所述第三回旋轴28外周固定设置有第一齿型轮27,所述转化腔14中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齿型轮27咬合连接的第二齿型轮29,所述第二齿型轮29上下通贯设置有第四回旋轴17,所述第四回旋轴17与所述转化腔14顶壁和底壁均可回旋配合连接,所述机身10顶部端面靠右位置固定设置有安装底座11,所述安装底座11顶面固定设置有警示闪烁灯12,所述警示闪烁灯12与所述机身10内部电源电力连接,所述机身10顶部端面固定设置有照射装置。

其中,所述凹槽轮30外侧面设置有齿,所述第二齿型轮29与所述凹槽轮30咬合连接。

其中,所述第二回旋轴19与所述机身10内壁体间隙配合连接。

其中,所述照射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机身10顶部端面右端的安装座101,所述安装座101右侧面固定设置有照射灯102,所述照射灯102与所述机身10内部电源电力连接,所述照射装置方便夜间作业。

本装置在初始状态时,所述滑移块25位于所述第二空心腔24最右侧,所述第二齿型轮29与所述凹槽轮30咬合连接,所述滑移杆33固定不动。

当需要拖拉时,控制所述第一马达18运转,所述第一马达18带动所述第二回旋轴19以及所述第一齿接轮20回旋,所述第一齿接轮20带动所述第二齿接轮22回旋,所述第二齿接轮22回旋带动所述螺柱23回旋,所述螺柱23带动所述滑移块25向左滑移,所述第二齿型轮29与所述凹槽轮30脱离连接,此时可向外拉动所述滑移杆33,并将拖拉钩36与障碍物固定连接,再控制所述第一马达18反向运转,所述第一马达18带动所述第二回旋轴19以及所述第一齿接轮20反向回旋,所述第一齿接轮20带动所述第二齿接轮22反向回旋,所述第二齿接轮22回旋带动所述螺柱23回旋,所述螺柱23带动所述滑移块25向右滑移,直至所述第二齿型轮29与所述凹槽轮30咬合连接,再控制所述第二马达26工作,所述第二马达26带动所述第三回旋轴28以及所述第一齿型轮27回旋,所述第一齿型轮27带动所述第二齿型轮29回旋,所述第二齿型轮29带动所述凹槽轮30回旋绕线,从而通过绕起的所述拉绳31带动所述滑移杆33缩回所述滑移腔34中,从而将障碍物拖到与所述机身10相近的距离,再通过所述机身10前进带动障碍物前进,由于所述第二马达26不工作,因此所述第一齿型轮27、所述第二齿型轮29以及所述凹槽轮30都保持固定不动,保证拖拉过程的稳定。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控制第一马达运转,第一马达带动第二回旋轴以及第一齿接轮回旋,第一齿接轮带动第二齿接轮回旋,第二齿接轮回旋带动螺柱回旋,螺柱带动滑移块向左滑移,第二齿型轮与凹槽轮脱离连接,此时可向外拉动滑移杆,并将拖拉钩与障碍物固定连接,再控制第一马达反向运转,第一马达带动第二回旋轴以及第一齿接轮反向回旋,第一齿接轮带动第二齿接轮反向回旋,第二齿接轮回旋带动螺柱回旋,螺柱带动滑移块向右滑移,直至第二齿型轮与凹槽轮咬合连接,再控制第二马达工作,第二马达带动第三回旋轴以及第一齿型轮回旋,第一齿型轮带动第二齿型轮回旋,第二齿型轮带动凹槽轮回旋绕线,从而通过绕起的拉绳带动滑移杆缩回滑移腔中,从而将障碍物拖到与机身相近的距离,再通过机身前进带动障碍物前进,由于第二马达不工作,因此第一齿型轮、第二齿型轮以及凹槽轮都保持固定不动,保证拖拉过程的稳定。

2.本发明整体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拖拉过程稳定,拖拉效率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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