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口皮带转弯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72977发布日期:2019-01-29 18:31阅读:1084来源:国知局
刀口皮带转弯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品传输设备领域,尤其是刀口皮带转弯机。



背景技术:

物品传输时,只能直线传输,在需要拐角的地方,就无法顺利传输。而且需要传输的物品较小,如果使用的辊子较大,则两个对接的输送机的辊子之间的缝隙也越大,这样就会使得小物品掉入到两个对接的辊子的缝隙里,从而无法传输。而如果使用较细长的辊子时,又无法经受住皮带的拉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现有的传送机无法转弯传输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刀口皮带输送机,通过使用锥,配合扇环形的皮带,来实现物品运输的转角。并且通过数个转角轴承固定在一根轴上组成的传动部件,来传输较小的物品。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刀口皮带转弯机,包括机架、电机、皮带、主动锥辊、传动部件一、从动锥辊和传动部件二,所述机架一侧分别转动连接有主动锥辊和传动部件一,传动部件一位于主动锥辊的上方,机架另一侧分别转动连接有从动锥辊和传动部件二,传动部件二位于从动锥辊的上方,主动锥辊的轴与电机连接,主动锥辊、传动部件一、从动锥辊、传动部件二分别与皮带内圈相贴合,皮带的端面形状为扇环。

具体地,所述机架两侧分别转动连接有承托锥辊一和承托锥辊二,承托锥辊一的轴与主动锥辊的轴互相平行,承托锥辊二的轴与从动锥辊的轴互相平行,承托锥辊一和承托锥辊二均贴合在皮带的外圈。

具体地,所述传动部件一由轴与转角轴承组成,轴穿过并固定有两个以上的转角轴承。

具体地,所述传动部件二由轴与转角轴承组成,轴穿过并固定有两个以上的转角轴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刀口皮带输送机,通过使用锥,配合扇环形的皮带,来实现物品运输的转角。并且通过数个转角轴承固定在一根轴上组成的传动部件,来传输较小的物品。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锥形辊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架,2.电机,3.皮带,4.主动锥辊,5.传动部件一,6.从动锥辊,7.传动部件二,8.承托锥辊一,9.承托锥辊二。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锥辊的结构示意图。

一种刀口皮带转弯机,包括机架1、电机2、皮带3、主动锥辊4、传动部件一5、从动锥辊6和传动部件二7,所述机架1一侧分别转动连接有主动锥辊4和传动部件一5,传动部件一5位于主动锥辊4的上方,机架1另一侧分别转动连接有从动锥辊6和传动部件二7,传动部件二7位于从动锥辊6的上方,主动锥辊4的轴与电机2连接,主动锥辊4、传动部件一5、从动锥辊6、传动部件二7分别与皮带3内圈相贴合,皮带3的端面形状为扇环。所述机架1两侧分别转动连接有承托锥辊一8和承托锥辊二9,承托锥辊一8的轴与主动锥辊4的轴互相平行,承托锥辊二9的轴与从动锥辊6的轴互相平行,承托锥辊一8和承托锥辊二9均贴合在皮带3的外圈。所述传动部件一5由轴与转角轴承组成,轴穿过并固定有两个以上的转角轴承。所述传动部件二7由轴与转角轴承组成,轴穿过并固定有两个以上的转角轴承。

结合附图1、附图2和附图3所示,主动锥辊4、从动锥辊6、承托锥辊一8和承托锥辊二9均为锥形辊,锥形辊为一端面直径大于另一端面直径的辊子。主动锥辊4和从动锥辊6为非平行设置,以直角转弯为例,主动锥辊4的轴和从动锥辊6的轴为垂直设置。由于皮带3的内外半径不一样,外侧的转动速度快,内侧的速度慢,因此需要使用锥形辊来传动。

而主动锥辊4内侧设有一个承托锥辊一8,从动锥辊6内侧设有一个承托锥辊二9,皮带3穿过主动锥辊4和承托锥辊一8之间,皮带3穿过从动锥辊6和承托锥辊二9之间。由于皮带与锥形辊之间是摩擦驱动,因此承托锥辊一8和承托锥辊二9能够增大包角实现传动,从而防止皮带3打滑造成的锥形筒旋转,而皮带3不转的情况。

而使用数个转角轴承固定在一根轴上,从而就能够增加传动部件一5和传动部件二7的结构强度。避免使用单根细长的辊子造成的结构脆弱。

使用该转弯机时,启动电机2,电机2驱动主动锥辊4旋转,主动锥辊4通过皮带3的摩擦,来驱动从动锥辊6、承托锥辊一8、承托锥辊二9以及传动部件一5和传动部件二7同步旋转。由于皮带3是扇环状的,所以在皮带3传动的过程中,就可以实现在皮带3上的物品传输时实现转向。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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