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大载重扶梯的驱动主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47318发布日期:2018-12-21 19:33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大载重扶梯的驱动主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驱动主机,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大载重扶梯的驱动主机。



背景技术:

自动扶梯具有运送能力强、可连续运送乘客、可上下双向运行等特点,在停电时还可做普通楼梯使用,而且安全可靠性高,被作为一种重要交通设备广泛适用于地铁、车站、机场、商场等重要交通场所。现有自动扶梯的一种驱动方法是用一台驱动主机独立驱动一台自动扶梯来实现的,这样双向的自动扶梯就需要两台驱动主机,这样存在着能耗高、占用空间大、工程造价高等资源使用不合理等缺陷。另外一种驱动方法是用一台驱动主机驱动齿轮反向器带动两平行输出轴作等速、互为反向转动,从而实现一台驱动主机驱动两台并排平行安装的自动扶梯(一台上行梯,一台下行梯,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但是这样就多了一级传动,因末级传动的扭矩很大(特别是交通重型扶梯),齿轮的模数要大则齿轮的体积就大,反向器的齿轮箱必然大。反相器是由4个锥齿轮、4根传动轴、4对圆锥轴承(即8个圆锥轴承)和齿轮箱等主要部件构成。机箱的加工、齿侧间隙的调整、轴承预紧量的调整等制造装配技术都有很大的困难,造价很高且锥齿轮传动噪声大,此驱动方法大量推广使用有一定的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大载重扶梯的驱动主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大载重扶梯的驱动主机,包括电机、制动机构、联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器连接所述电机和联轴器,所述制动器包括联轴器、牵引轴、制动臂、导向杆和复位弹簧。

进一步,所述联轴器设置在所述制动器的左端,所述联轴器套在所述牵引轴上,所述制动器与所述牵引轴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制动臂有设置在所述牵引轴的两端,所述制动臂包括牵引端和环抱端两部分,所述牵引端与所述牵引轴螺纹连接,所述两个环抱端通过连杆连接。

进一步,所述导向杆设置在所述联轴器的右侧,所述导向杆两侧设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一端连接复位杆上的弹簧固定套,另一端连接制动臂的制动端。

进一步,所述制动臂的牵引端和环抱端之间铰链连接。

进一步,所述制动机构设置在法兰内,所述法兰与所述电机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环抱端内侧设耐磨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中制动机构直接作用于减速装置,且制动装置和减速装置贴合,使制动效果更好。

2、本实用新型中制动装置的环抱端内侧设耐磨橡胶垫圈,增强制动装置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其中:

1、电机;2、制动机构;3、减速器;4、联轴器;

5、牵引轴;6、牵引端;7、导向杆;8、复位弹簧;

9、环保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大载重扶梯的驱动主机,包括电机、制动机构、联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器连接所述电机和联轴器,所述制动器包括联轴器、牵引轴、制动臂、导向杆和复位弹簧。

所述联轴器4设置在所述制动器的左端,所述联轴器4套在所述牵引轴5上,所述制动器与所述牵引轴5固定连接。所述制动臂有设置在所述牵引轴5的两端,所述制动臂包括牵引端6和环抱端两部分,所述牵引端6与所述牵引轴5螺纹连接,所述两个环抱端通过连杆连接。所述导向杆7设置在所述联轴器4的右侧,所述导向杆7两侧设有复位弹簧8,所述复位弹簧8一端连接复位杆上的弹簧固定套,另一端连接制动臂的制动端。所述制动臂的牵引端6和环抱端之间铰链连接。所述制动机构2设置在法兰内,所述法兰与所述电机1固定连接。所述环抱端内侧设耐磨橡胶垫。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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