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74618发布日期:2019-01-13 17:29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路板加工设备,特别涉及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



背景技术:

电路板加工常用SMT加工方式,电路板加工时,需要将电路板取放或者移动,现有的电路板移动装置通常采用手动夹取的方式,但是,电路板在夹取时,容易造成损伤,影响产品质量。此外,电路板移动通常需要人工搬运或采用输送带等传输,人工搬运效率较低,且容易造成电路板受损。输送带需要架设输送机构,输送位置调节难度较大,灵活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提供了一种能够有效降低电路板受损风险,使用灵活性更好,生产效率较高的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包括第一基座,第二基座,底座,连接部,支撑装置,延伸臂和吸附装置,所述第一基座与底座枢轴连接,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设置在连接部两端,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分别与连接部枢轴连接,所述支撑装置设置在连接部侧面,支撑装置两端分别与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连接,所述延伸臂一端与第二基座连接,延伸臂另一端为自由端,所述吸附装置设置在延伸臂的自由端,吸附装置包括主体,吸板,垫圈和连接管,所述主体具有安装槽,气腔和气体通道,安装槽设置在气腔上方,气腔设置在主体中,气体通道与气腔连通,连接管与气体通道连通,所述吸板设置在安装槽中,吸板表面具有通孔,通孔与气腔连通,所述安装槽下方设有环形槽,垫圈设置在环形槽中,垫圈位于吸板下方。

以下为本实用新型的附属技术方案。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主体侧面设有螺纹孔,螺纹孔中设有螺栓,螺栓水平设置并抵靠吸盘侧面。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螺纹孔有多个,多个螺纹孔环绕吸盘设置。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支撑装置为气缸。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气体通道位于气腔的中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采用吸附方式吸取电路板,易于控制吸附力,降低电路板受损风险;同时,当移动距离较近时,使用更灵活,便于电路板移动,生产效率较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的另一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附装置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附装置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包括第一基座1,第二基座2,底座3,连接部4,支撑装置5,延伸臂6和吸附装置7,所述第一基座1与底座3枢轴连接,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设置在连接部4两端,第一基座1和第二基座2分别与连接部4枢轴连接。所述支撑装置5设置在连接部侧面,支撑装置两端分别与第一基座1和第二基座2连接。所述延伸臂6一端与第二基座2连接,延伸臂另一端为自由端,所述吸附装置7设置在延伸臂6的自由端。吸附装置7包括主体71,吸板72,垫圈73和连接管74,所述主体71具有安装槽711,气腔712和气体通道713,安装槽711设置在气腔712上方,气腔设置在主体71中,气体通道713与气腔连通,连接管74与气体通道连通。所述吸板72设置在安装槽中,吸板72表面具有通孔721,通孔与气腔712连通。所述安装槽711下方设有环形槽714,垫圈73设置在环形槽中,垫圈位于吸板下方。上述技术方案中,通过连接部和延伸臂的转动,能够调节吸附装置的位置,从而便于对不同位置的电路板进行吸取移动。本实施例中,连接部和延伸臂的转动通过电机10驱动。通过设置支撑装置,能够增强对延伸臂的支撑作用,提升其结构稳定性。当需要吸附电路板时,连接管抽吸气体,使得气腔内产生负压,从而使吸板能够吸附电路板。通过设置垫圈,能够增强气腔的密封性能,避免漏气。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装置为气缸。

本实施例中,所述主体71侧面设有螺纹孔75,螺纹孔中设有螺栓8,螺栓水平设置并抵靠吸盘侧面,通过旋拧螺栓,能够将吸盘锁紧或释放,从而便于吸盘的固定和拆卸。

本实施例中,所述螺纹孔75有多个,多个螺纹孔环绕吸盘设置,从而使吸盘四周都能设置螺栓,使得吸盘受力更均匀。

本实施例中,所述气体通道713位于气腔712的中部,从而使吸盘上的吸力能够分布均匀。

本实施例的一种电路板加工用的移动装置采用吸附方式吸取电路板,易于控制吸附力,降低电路板受损风险;同时,当移动距离较近时,使用更灵活,便于电路板移动,生产效率较高。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较佳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