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简易起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1628发布日期:2019-01-08 22:16阅读:505来源:国知局
一种简易起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起重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简易起重装置。



背景技术:

煤矿生产中工作面装卸车一般利用手拉葫芦人工进行装卸,该过程不仅存在速度慢、人工劳动强度大的问题,还存在着登高挂葫芦、起吊时扶物料和起吊点不牢靠等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煤矿生产中工作面装卸车采用手拉葫芦作业,劳动效率低下,且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简易起重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回转装置,所述回转装置包括回转台和第一伸缩装置,所述回转台通过转轴与底座转动连接,所述第一伸缩装置位于回转台一侧,其两端分别与回转台及底座铰接;所述回转台上设有吊装装置,所述吊装装置包括支撑装置、第二伸缩装置和第三伸缩装置,所述支撑装置固设于回转台上,第二伸缩装置的一端与支撑装置上端铰接,另一端设有悬挂吊绳,所述第三伸缩装置的一端与回转台铰接,另一端与第二伸缩装置铰接,其中第二伸缩装置与支撑装置的铰接点、第二伸缩装置与第三伸缩装置的铰接点及第三伸缩装置与回转台的铰接点位于同一平面;还包括控制器,所述第一伸缩装置、第二伸缩装置和第三伸缩装置均与控制器连接。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简易起重装置,所述第一伸缩装置、第二伸缩装置及第三伸缩装置均为液压式千斤顶。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简易起重装置,所述第一伸缩装置的机体与底座铰接、活柱与回转台铰接;所述第二伸缩装置的机体与支撑装置铰接、活柱的端部设有悬挂吊绳;所述第三伸缩装置的机体与回转台铰接、活柱的端部与第二伸缩装置的机体铰接。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简易起重装置,所述支撑装置为一截面为“[”型的支撑杆,所述第二伸缩装置的一端与该支撑杆通过销轴连接。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简易起重装置,所述回转台上设有第一铰接座,所述第二伸缩装置的机体上设有第二铰接座,所述第三伸缩装置的机体与第一铰接座铰接、活柱的端部与第二铰接座铰接。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简易起重装置,所述底座通过矿用锚杆固设在地面上。

本实用新型技术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第一伸缩装置、第二伸缩装置和第三伸缩装置的协同操作,实现起吊物料上、下、左、右的多方位移动,有效完成起吊装卸车的任务,降低人工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消除安全隐患,为矿区的高效、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一种简易起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现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所示为本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简易起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起重装置包括底座1、回转装置2、起吊装置3和控制器(图中未示出)。

本实施例中的底座1通过矿用锚杆固设于地面上,例如固设在矿车运行轨道一侧,当然其也可以是移动式的。

所述回转装置2包括回转台21和第一伸缩装置22,所述回转台21通过转轴23与底座1转动连接,所述第一伸缩装置22的一端与底座1铰接,另一端与回转台21铰接,通过第一伸缩装置22的伸长与缩短带动回转台21旋转。

所述起吊装置3包括支撑装置31、第二伸缩装置32和第三伸缩装置33。本实施例中所使用的支撑装置31为一槽钢,其截面呈“[”型,所述第二伸缩装置32的一端通过销轴(图中未标示)与支撑装置31的上端连接,使得第二伸缩装置32可在上、下方向转动,另一端设有悬挂吊绳34,通过第二伸缩装置32的活柱的伸缩,使得悬挂吊绳34可前、后移动;所述第三伸缩装置33的一端与回转台21铰接,另一端与第二伸缩装置32铰接,通过第三伸缩装置33的伸长来抬升第二伸缩装置32,实现对物料的提升。为确保装卸物料稳定性,所述第二伸缩装置32与支撑装置31的铰接点、第二伸缩装置32与第三伸缩装置33的铰接点,及第三伸缩装置33与回转台21的铰接点位于同一平面。

更为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伸缩装置22、第二伸缩装置32及第三伸缩装置33均为液压式千斤顶。所述第一伸缩装置22的机体与底座1铰接、活柱与回转台21铰接;所述第二伸缩装置32的机体与支撑装置31铰接;所述回转台21上设有第一铰接座35,所述第二伸缩装置32上设有第二铰接座36,;所述第三伸缩装置22的机体与第一铰接座35铰接、活柱的端部与第二铰接座36铰接。

所述控制器用以操控第一伸缩装置22、第二伸缩装置32和第三伸缩装置33协同作用,本实施例所述的控制器为换向阀组,第一伸缩装置22、第二伸缩装置32和第三伸缩装置33借用泵站的乳化液介质,通过换向阀组控制伸缩,实现对物料的起吊转运。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在上面结合附图对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改进,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