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阀口袋包装机及其排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8627发布日期:2019-01-08 21:51阅读:1308来源:国知局
一种阀口袋包装机及其排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阀口袋包装机及其排气装置。



背景技术:

干混砂浆,是指由专业厂家生产的,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料与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加强材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物。以袋装或散装的形式运至工地,加水拌合后即可直接使用的物料。干混砂浆在建筑业中以薄层发挥粘结、衬垫、防护和装饰作用,建筑和装修工程应用极为广泛。

由于阀口袋能够隔绝空气,包装的产品不易受潮,因此干混砂浆包装机多采用阀口袋形式,向阀口袋内灌装干混砂浆有螺旋、叶轮、气浮等多种形式,而每种形式都需要通过辅助气流来流化干混砂浆。当辅助气流和干混砂浆一起进入阀口袋后,会造成阀口袋充气,当灌装结束后,若不将阀口袋内的空气排出,在阀口袋翻到皮带输送机上时,会因为受到撞击而导致阀口袋内的空气携粉尘从袋口涌出,不仅破坏阀口袋,还会污染周边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阀口袋包装机及排气装置,能够对灌装好的阀口袋进行排气。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阀口袋包装机排气装置,包括双层喂料嘴、真空发生器、排气管和控制阀,双层喂料嘴包括间隔设置的内层和外层,内层两端分别与包装机出料口和阀口袋进料口连通以向阀口袋灌装物料,外层两端分别与阀口袋进料口和排气管一端连通,排气管另一端与真空发生器连通,控制阀设置在排气管上以控制排气管的通阻。

进一步的,所述外层前端设置在所述阀口袋内部、后端设置在所述阀口袋外部。

进一步的,所述内层和外层均为管状。

进一步的,所述内层和外层的直径由前端至后端逐渐增大,外层后端直径大于所述阀口袋进料口口径。

进一步的,所述真空发生器包括喷入压缩空气的喷管和与喷管连通的真空腔,所述排气管另一端与真空腔连通。

本实用新型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阀口袋包装机,包括出料口、如上任一所述的排气装置和设置在出料口处以向内层加入空气的气嘴。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阀口袋灌装完成后,打开控制阀,在真空发生器的作用下,阀口袋内的空气通过外层和排气管进入真空发生器,从而对阀口袋进行排气,避免充气的阀口袋翻袋时受到撞击而导致阀口袋内的空气携粉尘从袋口涌出的情况,进而防止阀口袋被破坏以及污染周边环境。

2、外层直径由前端至后端逐渐增大,外层后端直径大于阀口袋进料口口径,因此,当双层喂料嘴插入阀口袋进料口时,能够使外层与阀口袋进料口之间无间隙,即外层与阀口袋紧密贴合,从而使阀口袋与外界隔离,因此在排气时,外界空气不会进入阀口袋,能够提高排气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双层喂料嘴;11、内层;12、外层;2、真空发生器;21、喷管; 3、排气管;4、控制阀;6、包装机;61、出料口;7、气嘴;8、阀口袋;91、气缸;92、压块。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阀口袋包装机包括排气装置、出料口61和设置在出料口61处的气嘴7,排气装置包括双层喂料嘴1、真空发生器2、排气管3和控制阀4,双层喂料嘴1包括间隔设置的内层11和外层12,内层11两端分别与包装机6出料口61和阀口袋8进料口连通以向阀口袋8灌装物料,外层12两端分别与阀口袋8进料口和排气管3一端连通,排气管3另一端与真空发生器2连通,控制阀4设置在排气管3 上以控制排气管3的开闭,气嘴7用于向内层11加入空气。

外层12设置在内层11前部。外层12前端设置在阀口袋8内部、后端设置在阀口袋8外部。内层11和外层12均为管状,内层11和外层12的直径由前端至后端逐渐增大,外层12后端直径大于阀口袋8进料口口径,从而使外层12能够与阀口袋 8紧密贴合。

真空发生器2包括喷入压缩空气的喷管21和与喷管21连通的真空腔,真空发生器2输出端连接一除尘系统,排气管3另一端与真空腔连通。灌装结束后,打开控制阀4以使排气管3畅通,再通过喷管21向真空发生器2内通入压缩空气,从而诱导阀口袋8内的空气从外层12进入排气管3,进而进入真空发生器2,并最终进入除尘系统,实现阀口袋8的排气。其中,控制阀4的具体结构及其开启方式、除尘系统的具体结构均为现有技术。

包装机6上还设置有压在阀口袋8外侧的压紧机构,压紧机构包括压块92和气缸91,气缸91一端设置在包装机6上,压块92设置在气缸91输出端,外层12和内层11一起从阀口袋8进料口伸入阀口袋8内,当无法再往阀口袋8内继续伸进时,说明外层12已与阀口袋8紧密贴合,此时气缸91动作使压块92压在阀口袋8 外侧,使阀口袋8与外层12一直保持紧密贴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