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68332发布日期:2019-02-26 17:50阅读:669来源:国知局
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塔吊拉杆机构,特别是涉及一种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



背景技术:

塔式起重机附着拉杆安装时会经常碰到封头板长度或者销轴不匹配的问题,塔吊拆除后封头要循环使用还需切割焊接,过程费时费力,可换封头拉杆可根据需要更换封头,满足施工的需要,同时循环使用方便,节约社会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其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组装方便,能够更具需要更换封头,满足施工的需要,同时循环使用方便,节约社会资源。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固定块、封口圆板、封口耳板、划口螺母、无缝钢管、梯形筋板、三角形筋板、连接槽钢、单销孔、单销孔耳板、加强筋、连接钢板、销柱、固定螺丝,固定块的一端与封口圆板相连,封口圆板的一端与封口耳板相连,封口耳板的一端与划口螺母相连,划口螺母位于无缝钢管的内侧,无缝钢管的一端与封口耳板相连,梯形筋板的一端与无缝钢管相连,三角形筋板的一端与封口圆板相连,连接槽钢的一端与固定块相连,单销孔位于销柱的一侧,单销孔耳板的一端与封口圆板相连,加强筋的一端与连接钢板相连,连接钢板的一端与单销孔耳板相连,销柱的一端与连接钢板相连,固定螺丝的一端与单销孔耳板相连。

优选地,所述封口圆板的厚度要大于封口耳板的厚度。

优选地,所述无缝钢管的直径要小于封口耳板的直径。

优选地,所述三角形筋板与封口圆板之间的角度为30-45度。

优选地,所述单销孔的直径为1-3cm。

优选地,所述连接钢板的厚度要大于单销孔耳板的厚度。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组装方便,能够更具需要更换封头,满足施工的需要,同时循环使用方便,节约社会资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包括固定块1、封口圆板2、封口耳板3、划口螺母4、无缝钢管5、梯形筋板6、三角形筋板7、连接槽钢8、单销孔9、单销孔耳板10、加强筋11、连接钢板12、销柱13、固定螺丝14,固定块1的一端与封口圆板2相连,封口圆板2的一端与封口耳板3相连,封口耳板3的一端与划口螺母4相连,划口螺母4位于无缝钢管5的内侧,无缝钢管5的一端与封口耳板3相连,梯形筋板6的一端与无缝钢管5相连,三角形筋板7的一端与封口圆板2相连,连接槽钢8的一端与固定块1相连,单销孔9位于销柱13的一侧,单销孔耳板10的一端与封口圆板2相连,加强筋11的一端与连接钢板12相连,连接钢板12的一端与单销孔耳板10相连,销柱13的一端与连接钢板12相连,固定螺丝14的一端与单销孔耳板10相连。

封口圆板2的厚度要大于封口耳板3的厚度,这样能够加强封头拉杆的结构,提高封头拉杆的稳定性。

无缝钢管5的直径要小于封口耳板3的直径,这样便于安装无缝钢管。

三角形筋板7与封口圆板2之间的角度为30-45度,这样能够减少材料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单销孔9的直径为1-3cm,这样能够提高单销孔的稳定性,单销孔耳板的安装速度。

连接钢板12的厚度要大于单销孔耳板10的厚度,这样能够提高单销孔耳板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组装方便,其利用2cm厚的钢板制成的封头和无缝钢管制成的结构,组装方便,拉杆由左右对称的拉杆结构和封头结构所组成,封头结构由钢板制作而成的单销孔封头和无缝钢管、固定螺丝所组成,拉杆的两端封板和中间无缝钢管通过螺栓连接的方式固定连接在一起,塔式起重机附着拉杆安装时会经常碰到封头板长度或者销轴不匹配的问题,塔吊拆除后封头要循环使用还需切割焊接,过程费时费力,可换封头拉杆可根据需要更换封头,满足施工的需要,在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上还设有梯形筋板与三角形筋板,二者位于封口耳板的两端,互相作用加强了封口耳板的结构,提高了封口耳板的稳定性,延长了封口耳板的使用寿命,减少了使用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位于单销孔耳板上的销柱与固定螺丝能够提高单销孔耳板的稳定性,提高单销孔耳板的组装效率,综上所述,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能够更具实际需要更换封头,满足施工的需要,同时循环使用方便,节约社会资源。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塔吊附墙拉杆可换式封头拉杆机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组装方便,能够更具需要更换封头,满足施工的需要,同时循环使用方便,节约社会资源。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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