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缓冲衬垫及包装组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40846发布日期:2019-03-19 21:33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包装缓冲衬垫及包装组合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
技术领域
,特别涉及一种包装缓冲衬垫及含有该包装缓冲衬垫的包装箱。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的购买力也越来越大,各种商品不断的由卖家运输到买家,其中不乏各种大型电器和其他大型产品,如商显显示器,为了防止产品在运输途中碰撞和损坏,需要在产品的四周放置包装缓冲衬垫,减少在运输途中因汽车颠簸而产生碰撞的损失。现有的商显显示器,为了使商显显示器具有防眩目功能,提高了顾客的观看体验,通常会在显示屏的前端固定一防眩目钢化玻璃。上述商显显示器,在包装时,为整机直立包装,显示屏由于重力的作用,中间部分向外拱起,进而与前端的防眩目钢化玻璃接触,在产品长途运输过程中,防眩目钢化玻璃容易与显示屏产生擦伤等不良现象。技术实现要素: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包装缓冲衬垫及含有该包装缓冲衬垫的包装箱,以解决在产品长途运输过程中,防眩目钢化玻璃容易与显示屏产生擦伤的问题。一种包装缓冲衬垫,用于包装箱中固定一商显显示器,所述包装缓冲衬垫包括一第一衬垫单元以及一第二衬垫单元,所述第一衬垫单元的中部设有一第一固定槽,所述第二衬垫单元的中部设有一第二固定槽,当所述包装缓冲衬垫在所述包装箱中使用时,所述第一固定槽与所述第二固定槽倾斜相对且在坚直方向上相互错开,所述第一固定槽与所述第二固定槽用于分别卡设所述商显显示器的上下两端,使所述商显显示器倾斜放置。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槽和所述第二固定槽均倾斜设置,且述第一固定槽和所述第二固定槽的倾斜方向一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槽和所述第二固定槽的内壁均设有一柔性垫。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衬垫单元和/或所述第二单元的一侧设有防错标记。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衬垫单元的下侧设有一个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内容置有一个伸缩杆,拉出所述伸缩杆,所述伸缩杆与地面抵靠。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杆的末端设有一把手凹陷。进一步地,所述容纳槽设有至少一个,至少一个所述容纳槽位于所述商显显示器的后端。一种包装组合,包括包装箱及设于所述包装箱内的包装缓冲衬垫,所述包装缓冲衬垫为上述的包装缓冲衬垫。进一步地,所述包装箱还包括一支撑衬垫,所述支撑衬垫包括连接部和设于所述连接部上的抵靠部,所述连接部的两端分别卡设于所述第一衬垫单元和所述第二衬垫单元的一端,所述抵靠部一端与所述连接部连接,自由末端朝向所述商显显示器延伸并抵靠于所述商显显示器的后端。进一步地,所述抵靠部设有至少一个,至少一个所述抵靠部抵靠于所述商显显示器的后端的中部。上述包装缓冲衬垫及包装组合,包装时,通过将商显显示器的上下两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槽和第二固定槽中,且使显示器的显示屏朝上,以使所述商显显示器的显示屏的重心位于所显示屏的中部,避免显示屏弯曲,进而达到避免显示屏与防眩目钢化玻璃摩擦的目的,再将包装缓冲衬垫与商显显示器一起放入包装箱中,完成包装。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的包装箱的剖面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圈I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中的包装箱中的包装缓冲衬垫的剖面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中的包装箱的剖面结构示意图;图5为图4中的包装缓冲衬垫的剖面结构示意图。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包装箱10伸缩杆24连接部41第一衬垫单元20防错标记25抵靠部42第一固定槽21第二衬垫单元30商显显示器100柔性垫22第二固定槽31显示屏101容纳槽23支撑衬垫40防眩目钢化玻璃102如下具体实施方式将结合上述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个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
技术领域
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包装组合,包括包装箱10及设于所述包装箱10内的包装缓冲衬垫,所述包装缓冲衬垫用于固定商显显示器100并起缓冲作用。具体的,所述包装缓冲衬垫包括第一衬垫单元20和第二衬垫单元30,所述第一衬垫单元20的中部设有一第一固定槽21,所述第二衬垫单元30的中部设有一第二固定槽31,当所述包装缓冲衬垫在所述包装箱10中使用时,所述第一固定槽21与所述第二固定槽31倾斜相对且在坚直方向上相互错开,所述第一固定槽21与所述第二固定槽31用于分别卡设商显显示器100的上下两端,使商显显示器100倾斜放置。具体的,所述商显显示器100包括显示屏101和间隔设于所述显示屏101前端的防眩目玻璃102。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包装时,所述商显显示器100的上下两端分别卡设于所述第一固定槽21和所述第二固定槽31中,所述商显显示器100的显示屏101的重心位于所显示屏101的中部。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包装箱10可以用瓦楞纸制作而成,所述包装缓冲衬垫可以设置两个以上,且所述包装缓冲衬可以使用可发性聚乙烯制作而成,可发性聚乙烯又称珍珠棉,由于是完全独立气泡体,它轻便,灵活,并能弯曲,以吸收撞击力分散外,缓冲的效果,克服了普通发泡胶易碎,变形和恢复的缺点,可发性聚乙烯有保温,隔水防潮,隔热,隔音,防摩擦,抗老化,耐腐蚀等特点。抗老化能力强,具有很好的加工性,加入静电剂的粉红色可发性聚乙烯原料,还具有显著的防静电功能;与PO薄膜,铝膜,编织品等材料贴合,还可以增加其撕裂强度和防紫外线功能。上述包装箱,包装时,将商显显示器100的上下两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槽21和第二固定槽31中,使所述商显显示器100的显示屏101的重心位于所显示屏的中部,避免显示屏弯曲,进而达到避免显示屏101与防眩目钢化玻璃102摩擦的目的,再将包装缓冲衬垫与商显显示器100一起放入包装箱10中,完成包装。请参阅图3,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提供的包装组合中的包装缓冲衬垫,所述第二实施例中的包装缓冲衬垫与所述第一实施例中的包装缓冲衬垫大抵相同,其区别在于,所述第二实施例中的包装缓冲衬垫,其第一固定槽21和第二固定槽31的内壁均设有一柔性垫22,具体的,所述柔性垫22可以由橡胶或乳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可以理解的,因为所述商显显示器100倾斜放置,导致商显显示器的棱边与固定槽21的内壁接触,接触面积减小,压强增大,导致商显显示器100压破所述第一衬垫单元20,通过设置所述柔性垫22,起到缓冲的作用,避免商显显示器100破坏第一衬垫单元20和第二衬垫电源3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衬垫单元20的下侧设有一个容纳槽23,所述容纳槽23内容置有一个伸缩杆24,拉出所述伸缩杆24,所述伸缩杆24与地面抵靠,通过上述结构设计,在包装时,拉出部分所述伸缩杆24,增大所述第一衬垫单元21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进而增加了第一衬垫单元20的稳定性,避免因商显显示器100倾斜设置而导致在包装时摆放不稳,可以理解的,在将商显显示器100放入包装箱10之前,将所述伸缩杆24推回容纳槽23中,避免第一衬垫单元20无法进入包装箱10,具体的,所述伸缩杆24可以同瓦楞纸制作而成,瓦楞纸具有成本低,质量轻,强度适中,制作方便的特点,经济性好。可以理解的,为了便于移动所述伸缩杆24,可以在所述伸缩杆24的末端设有一把手凹陷(图未标出),其结构如抽屉的凹陷拉手。具体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容纳槽23设有至少一个,至少一个所述容纳槽23位于所述商显显示器100的后端,因所述商显显示器100向后倾斜,整体的重心向后偏移,故在后端设置至少一个容纳槽23和伸缩杆24。请参阅图4和图5,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提供的包装箱,所述第三实施例与所述第一实施例大抵相同,其区别在于,所述第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槽21和第二固定槽31倾斜设置,且倾斜方向一致,使第一固定槽21和第二固定槽311与倾斜后的商显显示器100的边缘贴合,达到良好的固定效果,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因设置在商显显示器100上下两端的包装缓冲衬垫有差别,故所述第一衬垫单元20或者第二衬垫衬垫30中的一个或两个的一侧设有防错标记25,便于识别第一衬垫单元20的安装位置。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装组件还包括一支撑衬垫30,所述支撑衬垫40包括连接部41和设于所述连接部上的抵靠部42,所述连接部41的两端分别卡设于一个所述包装缓冲衬垫的第一衬垫单元20和第二衬垫单元30的一端,所述抵靠部32一端与所述连接部31连接,自由末端朝向所述商显显示器100延伸并抵靠于所述商显显示器100的后端,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衬垫30用于支撑商显显示器100,避免商显显示器100因倾斜而导致变形。可以理解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抵靠部32设有至少一个,至少一个所述抵靠部32抵靠于所述商显显示器100的后端的中部,起到支撑所述商显显示器100的作用。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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