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梯钢丝绳防摆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85776发布日期:2019-04-13 00:09阅读:71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梯钢丝绳防摆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部件,尤其是涉及一种应用在高速电梯上的新型电梯钢丝绳防摆动结构。



背景技术:

电梯钢丝绳会在地震或是强风的情况下摆动从而引起轿厢的震动,电梯速度越快钢丝绳摆动越剧烈轿厢的震动也越厉害,严重影响乘客乘梯的舒适性及安全性。

钢丝绳固定架以上的钢丝绳直接与主机连接,没有减震器等保护装置,提升高越高钢丝绳长度越长,当遇上强风或是地震时钢丝绳会摆动从而引起轿厢的震动,提升高越高对轿厢的震动力度越大。

授权公告号为CN204508486 U的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梯限速器钢丝绳防摇摆装置,包括安装架,所述安装架上转动安装有两个相互平行的柱状滚轮,所述滚轮的两端直径大于其中部直径,两个所述滚轮的相邻侧面围合形成供所述钢丝绳穿过的限位空间,从而有效控制所述限位器钢丝绳的摇摆幅度。该实用新型技术解决了电梯运行时限速器钢丝绳摇摆问题,但是该实用新型只提供了限位功能,没有减震功能,并不能有效解决电梯钢丝绳在收到外力(如地震或强风)或在高速运动的情况下的大幅度摇摆振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首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限制钢丝绳的摆动空间同时也不影响钢丝绳的运作的新型电梯钢丝绳防摆动结构,以避免地震或强风引起的钢丝绳摆动引起轿厢的震动,从而避免乘客乘梯时因轿厢震动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电梯钢丝绳防摆动结构,包括钢丝绳减震器,所述钢丝绳减震器设于轿厢及对重的绳头锥套上方,通过钢架结构固定,用于限制钢丝绳的摆动空间,防止因强风引起的钢丝绳摆动带动轿厢的震动。

进一步地,所述钢丝绳减震器双层结构,中间用钢架固定,材质主要为多孔状带弹性的海绵体,当遇上大风或地震情况时,可以有效防止钢丝绳的摆动,海绵体多孔带弹性特质还能起到缓冲震动的作用,避免由于钢丝绳摆动对轿厢造成震动的影响。

进一步地,所述钢丝绳减震器包括若干个减震器装置,所述减震器装置设于电梯钢丝绳固定架上方,通过钢架固定在中间的钢丝绳上,对钢丝绳间的摆动空间起到限制作用,同时不影响钢丝绳的运作。

进一步地,所述减震器装置为双层结构,主要材料为多孔状带弹性的海绵体。

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双层结构海绵体多孔带弹性的钢丝绳减震器及减震器装置,有效限制钢丝绳的摆动空间同时也不影响钢丝绳的运作,避免地震或强风引起的钢丝绳摆动引起轿厢的震动,从而避免乘客乘梯时因轿厢震动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有效解决电梯钢丝绳在收到外力(如地震或强风)或在高速运动的情况下的大幅度摇摆振动的问题。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钢丝绳减震器的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减震器装置的安装示意图。

图中,1、钢丝绳减震器;2、减震器装置;3、钢丝绳;4、电梯钢丝绳固定架;5、绳头锥套;6、上横梁;7、钢丝绳减震器安装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结合图1、图2、图3所示,一种电梯钢丝绳3防摆动结构,包括钢丝绳3减震器1,所述钢丝绳3减震器1设于轿厢上横梁6及对重的绳头锥套5上方,通过钢架结构固定,用于限制钢丝绳3的摆动空间,防止因强风引起的钢丝绳3摆动带动轿厢的震动。且所述钢丝绳3减震器1双层结构,中间用钢架固定,材质主要为多孔状带弹性的海绵体,当遇上大风或地震情况时,可以有效防止钢丝绳3的摆动,海绵体多孔带弹性特质还能起到缓冲震动的作用,避免由于钢丝绳3摆动对轿厢造成震动的影响。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还包括若干个减震器装置2、钢丝绳减震器安装架7,所示减震器装置2设于所述钢丝绳3减震器内,具体设在电梯钢丝绳固定架4上方,通过钢架固定在中间的钢丝绳3上,对钢丝绳3间的摆动空间起到限制作用,同时不影响钢丝绳3的运作。具体地,所述减震器装置2也为双层结构,主要材料为多孔状带弹性的海绵体。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多孔状带弹性的海绵体的主要材料是NO.247聚氨酯泡沫塑料带(酯类,不易燃),可以有效防止电梯急速上升或下降时钢丝绳的摆动,海绵体多孔带弹性特质还起到了缓冲震动的作用,避免了由于钢丝绳摆动对轿厢造成震动的影响。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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