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立体式矿用电缆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59976发布日期:2019-06-19 01:33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立体式矿用电缆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线电缆的收集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立体式矿用电缆收集装置。



背景技术:

矿井电缆使用量多,周转率高,库房内存放电缆量大,电缆收放时不方便,目前采用直接堆放或货架摆放的方式存放电缆,电缆存放占地面积大,收放费时费力。同时由于矿井内的空间环境通常比较狭窄,对于不同规格的电缆收放也存在很大的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解决上述存在的矿井中不易收放电缆,且收放时费时费力的问题,而提供一种适用于矿井内环境的立体式电缆收集装置。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立体式矿用电缆收集装置,包括支架、传动机构、第一驱动电机、电缆盘;所述的电缆盘中心设置有旋转轴;所述的支架包括传动机构支撑骨架和底部支撑骨架,所述的传动机构支撑骨架设置在支撑骨架的上部,并与支撑骨架固定连接;所述的传动机构支撑骨架与传动机构相连接,所述的传动机构上连接有多个电缆盘;所述的底部支撑骨架连接有第一驱动电机;所述的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设置有连接头,所述的旋转轴可通过所述的连接头与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轴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传动机构包括链轮、链条和第二驱动电机,所述的传动机构支撑骨架的上下两端各轴连接有一个所述的链轮,所述两个链轮上设置有链条,所述的传动机构支撑骨架下端轴连接的链轮与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轴相连接,所述的链条上均匀设置有联结结构,所述的电缆盘通过所述的联结结构与链条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立体式矿用电缆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联结结构的一端与所述链条上的内链板结构一致,所述的联结结构的另一端为中空的环形结构。所述的电缆盘与所述的联结结构的中空环形结构相连接。

更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多个电缆盘为不同规格的电缆盘。

更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第一驱动电机和第二驱动电机均采用连接减速机构的电机。

更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支架为钢结构骨架。

优选方案中,所述的链条为单排滚子链。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所产生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占地小,容量大,利用地面原有两个电缆盘存放的位置现在达到可同时放置6个以上的电缆盘,并可达到收放电缆和存放电缆的双重目的,同时通过本装置收放电缆,操作简便;机械性能稳定,安装操作简便,配置灵活;运行平稳,制动可靠,安全性高,使用本装置后,减少了2/3的占地面积,极大的节约了空间,同时机械收放电缆可将人员由6人减少至3人,时间由1个小时减少至半个小时,人员和时间均能节约1/2,工作效率提升明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联结结构的示意图。

其中,1为支架,2为第一驱动电机,3为电缆盘,4为传动机构,5为连接头,6为联结结构,101为传动机构支撑骨架,102为支撑骨架,301为旋转轴,401为链轮,402为链条,403为第二驱动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保护范围不被此限制。

如图1-2所示,一种立体式矿用电缆收集装置,包括支架1、传动机构4、第一驱动电机2、电缆盘3;电缆盘3中心设置有旋转轴301;支架1包括传动机构支撑骨架101和底部支撑骨架102,传动机构支撑骨架101设置在支撑骨架102的上部,并与支撑骨架102固定连接;传动机构支撑骨架101与传动机构4相连接,传动机构4上连接有六个电缆盘3,这六个电缆盘3的规格不同,可以收放相应规格的电缆。

传动机构4包括链轮401、链条402和第二驱动电机403,第一驱动电2和第二驱动电机403均采用连接减速机构的电机;传动机构支撑骨架101的上下两端各轴连接有一个所述的链轮401,两个链轮401上设置有链条402,链条402为单排滚子链,传动机构支撑骨架101下端轴连接的链轮与第二驱动电机403的输出轴相连接,链条402上均匀设置有联结结构6,联结结构6的一端与链条402上的内链板结构一致,联结结构6的另一端为中空的环形结构,电缆盘3与联结结构6的中空环形结构相连接。

底部支撑骨架102连接有第一驱动电机2;第一驱动电机2的输出轴设置有连接头5,旋转轴301可通过所述的连接头5与第一驱动电机2的输出轴相连接。

所述的立体式矿用电缆收集装置采用轻钢结构,对称布置受力合理,既能满足整体强度和稳定性要求,又降低整机重量。采用高精度链轮与链条配合传动,传动准确,降低了机械噪音与磨损。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仅限于此,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的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由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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