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731644发布日期:2021-12-01 12:01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仓储系统,特别涉及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属于物流仓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自动化立体仓库,是一种利用高层立体货架存储货物、由计算机进行控制和管理并采用自动控制的堆垛机进行存取货物作业的仓库。巷道式堆垛机是伴随着自动化立体仓库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专用起重机,是自动化立体仓库中最重要的起重运输设备。堆垛机在自动化立体仓库的巷道内沿轨道运行,将货物存入指定货格,或取出指定货格内的货物并运送至需要的位置,完成货物的存储及入出库作业。
3.现有的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一般通过堆垛机完成上下料操作,需要堆垛机来回移动频繁进行上下料操作,且上下料过程中根据物品的尺寸需更换堆垛机的货叉或调节堆垛机的货叉尺寸,大大影响工作效率,且高处作业时视线不清晰,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工作效率低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包括柜体,所述柜体内部的一侧固定设有若干个竖板和若干个横板,若干个所述竖板与若干个横板相互穿插连接,且所述柜体内部的一侧通过若干个竖板和若干个横板分隔为若干个存储腔,所述柜体内部的另一侧活动设有上下料机构,所述柜体顶端的另一侧和底端的另一侧均开设有条形开口,所述上下料机构包括第一框体和第二框体,所述第二框体活动设置在第一框体的内部,所述第一框体的顶部和底部分别滑动设置在两个条形开口的内部,若干个所述存储腔内部的一侧均设有卸货组件,所述柜体底端的四角均固定设有支腿。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框体内壁的两边侧均开设有滑槽,所述第二框体的两边侧分别滑动设置在两个滑槽的内部,所述第二框体内壁的底端固定安装有电动传送带。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两个所述滑槽内壁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两个所述滑槽的内部均转动安装有第一螺杆,两个所述第一螺杆的顶端分别与两个第一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两个所述第一螺杆的中部分别与第二框体的两边螺纹穿插连接。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两个所述条形开口的内部均转动安装有第二螺杆,两个所述第二螺杆的中部分别与第一框体的顶部和底部螺纹穿插连接,所述柜体边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两个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轴分别与两个第二螺杆的一端固定连接。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每个所述存储腔内壁底端的另一侧均滚动
嵌设有若干个滚珠。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若干个所述卸货组件均包括电动缸和推板,若干个所述电动缸分别固定设置在若干个存储腔内壁的一侧,若干个所述推板分别滑动设置在若干个存储腔内部的一侧,且若干个所述电动缸的输出端分别与若干个推板的一侧固定连接。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柜体边侧的底部固定设有单片机和触控屏,所述单片机与触控屏电性连接,所述电动传送带、两个第一电机、两个第二电机和若干个电动缸均与单片机电性连接,所述单片机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通过在柜体的内部设置上下料机构,通过上下料机构可以与柜体相配合进行单独上下料,无需利用堆垛机上下料,仅需通过运输组件集中运输待上下料的物品即可,继而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上下料机构无需根据物品的尺寸进行调节更换,更加实用;通过上下料机构可以自动对高处的物品进行上下料,无需人工操作堆垛机进行高处作业,大大降低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6.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3的a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17.图中:1、柜体;2、竖板;3、横板;4、存储腔;5、上下料机构;51、第一框体;52、滑槽;53、第二框体;54、电动传送带;55、第一电机;56、第一螺杆;6、条形开口;7、第二螺杆;8、第二电机;9、卸货组件;91、电动缸;92、推板;10、支腿;11、滚珠;12、单片机;13、触控屏。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请参阅图1

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包括柜体1,柜体1内部的一侧固定设有若干个竖板2和若干个横板3,若干个竖板2与若干个横板3相互穿插连接,且柜体1内部的一侧通过若干个竖板2和若干个横板3分隔为若干个存储腔4,柜体1内部的另一侧活动设有上下料机构5,柜体1顶端的另一侧和底端的另一侧均开设有条形开口6,上下料机构5包括第一框体51和第二框体53,第二框体53活动设置在第一框体51的内部,第一框体51的顶部和底部分别滑动设置在两个条形开口6的内部,通过上下料机构5可以与柜体1相配合进行单独上下料,无需利用堆垛机上下料,仅需通过运输组件集中运输待上下料的物品即可,继而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上下料机构5无需根据物品的尺寸进行调节更换,更加实用,若干个存储腔4内部的一侧均设有卸货组件9,柜体1底端的四角均固定设有支腿10。
20.优选的,第一框体51内壁的两边侧均开设有滑槽52,第二框体53的两边侧分别滑动设置在两个滑槽52的内部,第二框体53内壁的底端固定安装有电动传送带54,通过电动传送带54可以进行上下料的物品传送;两个滑槽52内壁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55,两个滑槽52的内部均转动安装有第一螺杆56,两个第一螺杆56的顶端分别与两个第一电机55的输出轴固定连接,两个第一螺杆56的中部分别与第二框体53的两边螺纹穿插连接,通过第一电机55驱动第一螺杆56正反转动可以带动第二框体53在第一框体51的内部上下滑动调节高度,继而可以调节电动传送带54的高度;两个条形开口6的内部均转动安装有第二螺杆7,两个第二螺杆7的中部分别与第一框体51的顶部和底部螺纹穿插连接,柜体1边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8,两个第二电机8的输出轴分别与两个第二螺杆7的一端固定连接,通过两个第二电机8驱动两个第二螺杆7正反转动可以水平调节第一框体51的位置,继而可以在柜体1的内部随意调节第二框体53的位置,上下料的位置更加全面;每个存储腔4内壁底端的另一侧均滚动嵌设有若干个滚珠11,通过若干个滚珠11可以降低摩擦力,避免上下料过程中损坏物品;若干个卸货组件9均包括电动缸91和推板92,若干个电动缸91分别固定设置在若干个存储腔4内壁的一侧,若干个推板92分别滑动设置在若干个存储腔4内部的一侧,且若干个电动缸91的输出端分别与若干个推板92的一侧固定连接,通过若干个电动缸91分别驱动若干个推板92可以分别对若干个存储腔4进行推料卸货;柜体1边侧的底部固定设有单片机12和触控屏13,单片机12与触控屏13电性连接,电动传送带54、两个第一电机55、两个第二电机8和若干个电动缸91均与单片机12电性连接,单片机12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通过单片机12可以自动控制整个系统进行上下料,更加智能,通过触控屏13便于选择上下料操作相对应的存储腔4。
21.具体使用时,本实用新型智能化立体式仓储系统,首先通过四个支腿10将柜体1放置在合适位置,然后接通电源即可投入使用,正常使用过程中,通过型号可为lh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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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的触控屏13与型号可为at90系列的单片机12相配合可以自动控制电动传送带54、两个第一电机55、两个第二电机8和若干个电动缸91相配合工作,即通过第一电机55驱动第一螺杆56正反转动可以带动第二框体53在第一框体51的内部上下滑动调节高度,继而可以调节电动传送带54的高度,通过两个第二电机8驱动两个第二螺杆7正反转动可以水平调节第一框体51的位置,继而可以在柜体1的内部随意调节第二框体53的位置,上下料的位置更加全面,上下料过程中通过电动传送带54可以将物品送入相对应的存储腔4的内部,通过若干个电动缸91分别驱动若干个推板92可以分别对若干个存储腔4进行推料卸货,通过在柜体1的内部设置上下料机构5,通过上下料机构5可以与柜体1相配合进行单独上下料,无需利用堆垛机上下料,仅需通过运输组件集中运输待上下料的物品即可,继而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上下料机构5无需根据物品的尺寸进行调节更换,更加实用,且在上下料过程中通过上下料机构5可以自动对高处的物品进行上下料,无需人工操作堆垛机进行高处作业,大大降低安全隐患。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
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4.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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