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59019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一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摩托车制造生产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
【背景技术】
[0002]当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模式是与整体生产线设计方案融为一体,该功能必不可少。市场上,摩托车生产线对于整车下线的工作模式仍不理想,主要有两类:
[0003]第一类摩托车生产线仍使用的三十年前引进的结构(从生产线运行方向左侧下线),员工操作劳动强度比较大。
[0004]第二类对摩托车生产线推车结构进行了改变,把生产线末端搭建高于地面的平台,利用气缸或电机等机构实现直线推车模式,大大增加了生产线构建成本,但无法减少其推车距离;
[0005]综上所述,为提高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的生产效率,仍需探索一种经济有效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000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该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既降低了下线高度,减少了推车距离,降低了劳动强度,又降低了推车下线的安全隐患,同时,大大减少了生产线构建成本。
[0007]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8]—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包括若干随行夹具、过渡装置;所述过渡装置一端与生产线末端处的腹板活动连接;另一端设置有滚动部件,连接在生产线的承载面上;所述随行夹具设置在生产线的承载面上,其包括一夹具本体、以及用以引导所述滚动部件滚动通过夹具本体的导向块。
[0009]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所述过渡装置为过渡板。
[0010]进一步地,在所述过渡板下还设置有若干滚动部件。
[0011 ]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所述滚动部件为活动轴承。
[0012]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所述所述滚动部件为滚轮。
[0013]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所述导向块具有一斜面,所述斜面相对与生产线的承载面具有一斜度。
[0014]进一步地,在斜面与夹具本体的连接处,所述夹具本体的高度与斜面的高度相同。
[0015]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所述导向块为三角形肋板。
[00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7]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既可直行推车下线又可从左右侧下线。
[0018]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的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取消了传统下线机构的左侧高台设置与末端止动机构,利用气缸或电机等机构实现直线推车模式,大大减少了生产线构建成本。
[0019]进一步地,减少了推车距离,降低了下线高度,使推车距离更短,推车用力更小,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减少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002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的结构原理图;
[0021]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的随行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的过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为了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
[0024]实施例1
[0025]如图1-3所示,一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包括若干随行夹具100、过渡装置200;所述过渡装置200—端与生产线末端处的腹板活动连接,另一端设置有滚动部件300,连接在生产线的承载面上。以在链板式摩托车生产线上设置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为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在地面上开设有一地面生产线凹槽,链板式摩托车生产线设置于该生产线凹槽中,在该生产线凹槽内部的四周,设有钢板或其他材质的腹板,所述过渡装置200—端与生产线末端处的腹板连接。
[0026]所述随行夹具100设置在生产线的承载面上,其包括一夹具本体102、以及用以引导所述滚动部件300滚动通过夹具本体102的导向块101。优选地,所述随行夹具100均匀设置在所述生产线的承载面上。
[0027]其中,所述过渡装置200为过渡板。所述滚动部件300为活动轴承,所述滚动部件300为滚轮。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滚动部件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轴承和滚轮,凡基于与其实质相同的同质变换,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0028]所述导向块101具有一斜面,所述斜面相对与生产线的承载面具有一斜度。优选地,在斜面与夹具本体的连接处,所述夹具本体的高度与斜面的高度相同。
[0029]优选地,所述导向块为三角形肋板。
[0030]其工作原理为:当生产线启动运行时,随行夹具100如图箭头方向匀速运动,此时,滚动部件300与生产线的承载面接触,与生产线承载面及随行夹具做相对运动,随后,导向块引导过渡板、滚动部件滚动通过随行夹具,如此无论过渡板相对于承载面处于何种高度,摩托车整车下线时均可直线推行或左右侧推行下线。
[0031]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既可直行推车下线又可从左右侧下线。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的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取消了传统下线机构的左侧高台设置与末端止动机构,利用气缸或电机等机构实现直线推车模式,大大减少了生产线构建成本。进一步地,减少了推车距离,降低了下线高度,使推车距离更短,推车用力更小,同时,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下行推行机构来进行摩托车推车下线时,很好地避免了操作人员推车过程中因整体重心摇摆导致整车翻侧倒地,从而有效推车下线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减少安全隐患。
[0032]实施例2
[0033]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与实施例1的技术方案基本相同,其主要区别点在于:
[0034]本实施例在所述过渡装置200下还设置有若干滚动部件300,具体地,在过渡板的中部和两侧也设有。
[0035]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故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随行夹具、过渡装置; 所述过渡装置一端与生产线末端处的腹板活动连接;另一端设置有滚动部件,连接在生产线的承载面上; 所述随行夹具设置在生产线的承载面上,其包括一夹具本体、以及用以引导所述滚动部件滚动通过夹具本体的导向块。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渡装置为过渡板。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过渡板下还设置有若干滚动部件。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滚动部件为活动轴承。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滚动部件为滚轮。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向块具有一斜面,所述斜面相对与生产线的承载面具有一斜度。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在斜面与夹具本体的连接处,所述夹具本体的高度与斜面的高度相同。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向块为三角形肋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包括若干随行夹具、过渡装置;所述过渡装置一端与生产线末端的地面活动连接,另一端设置有滚动部件;所述随行夹具设置在生产线的承载面上,其包括一夹具本体、以及用以引导所述滚动部件滚动通过夹具本体的导向块。本实用新型的摩托车生产线整车下线推行机构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既降低了下线高度,减少了推车距离,降低了劳动强度,又降低了推车下线的安全隐患,同时,大大减少了生产线构建成本。
【IPC分类】B65G47/74
【公开号】CN205169787
【申请号】CN201520986579
【发明人】肖建东, 胡斌, 黄建威, 梁振鸣
【申请人】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0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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