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标签缝合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83626发布日期:2018-06-02 04:29阅读:5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标签、商标生产设备,尤其涉及一种全自动标签缝合设备。



背景技术:

标签的超声波缝合设备主要用于相应的一些商标、标签等的缝合作业,是标签带加工成型的重要设备。现有技术的超声波缝合机,除了需要1~2人送料、收成品外,对其缝合的标签带相对位置的调节需手动完成,调整时间较长,而且若调整不到位,容易出现标签带缝合不完全、或载体带断裂的情况,不利于整个自动化的进程。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自动化对标签带进行一个完整的超声波缝合的全自动标签缝合设备及其工艺。

包括送料装置、缝合机构和收料装置,所述缝合机构包括工作平台、设置在工作平台上的机架、设置在工作平台内的超声波发生装置、位于机架底部的缝合装置和压标装置,其中,

所述缝合装置包括活动固定在所述机架底部的第一支撑架和设置在第一支撑架内相对转动的滚轮,所述第一支撑架的一端设置有齿条,所述滚轮的一端通过滚轮内的滚轴连接在齿条上并随着齿条转动,所述滚轮上设有两条凸起的压边条;

所述压标装置包括活动固定在所述机架底部的第二支撑架和设置在第一支撑架内相对转动的压轮。

进一步的,所述缝合机构还包括位于所述送料装置和机架之间的复合带收紧件,所述复合带收紧件固定在所述工作平台上,所述复合带收紧件的内腔宽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滚轮的宽度。

进一步的,所述收料装置包括收料卷和牵引所述收料卷进行收料的牵引机。

进一步的,所述超声波发生装置位于所述压标装置下方的工作平台台面的底部。

进一步的,所述压轮的宽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滚轮的宽度。

进一步的,所述机架内设有带动所述齿条转动的电机。

进一步的,所述机架上设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穿过所述机架与第一支撑架螺纹连接。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为了节省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能够全自动化的实现标签带缝合的全自动标签缝合设备及工艺,其中缝合装置中的滚轮在齿条的带动下对标签带和载体带进行无缝缝合的同时,收料装置对缝合和压平完成的复合带进行收料,减少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全自动标签缝合设备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种全自动标签缝合设备,

包括送料装置1、缝合机构2和收料装置3,缝合机构2包括工作平台21、设置在工作平台21上的机架22、设置在工作平台21内的超声波发生装置23、位于机架22底部的缝合装置24和压标装置25,其中,

缝合装置24包括活动固定在机架22底部的第一支撑架241和设置在第一支撑架241内相对转动的滚轮242,第一支撑架241的一端设置有齿条243,滚轮242的一端通过滚轮242内的滚轴244连接在齿条243上并随着齿条243转动,滚轮242上设有两条凸起的压边条;

压标装置25包括活动固定在机架22底部的第二支撑架251和设置在第二支撑架251内相对转动的压轮252。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通过全自动标签缝合设备中的送料装置1将标签带和载体带送入缝合机构2,缝合机构1和收料装置3相互配合为标签带的持续缝合提供动力,其中,缝合机构1中的滚轮242配合超声波发生装置23对标签带和载体带进行无缝缝合,缝合完成后的复合带经压标装置25的压平的同时出料。

为了对即将进入缝合机构的复合带进行必要的前处理,缝合机构2还包括位于送料装置1和机架22之间的复合带收紧件26,复合带收紧件26固定在工作平台21上,复合带收紧件26的内腔宽度大于或者等于滚轮242的宽度。

为了对经缝合和压平的复合带进行持续的出料输出,收料装置3包括收料卷31和牵引收料卷31进行收料的牵引机32。

为了近距离的对复合带进行超声波无缝缝合,超声波发生装置23位于压标装置25下方的工作平台21台面的底部。

为了对缝合完成的标签带进行充分的压平,压轮252的宽度大于或者等于滚轮242的宽度。

为了使齿条243带动滚轮242对复合带进行无缝缝合,并使齿条243的传动速度等于所述收料装置3的传动速度,机架22内设有带动齿条243转动的电机。

为了方便对缝合机构2内的复合带进行质检,灵活的调节滚轮242和复合带之间的距离,机架22上设有螺纹杆27,螺纹杆27穿过机架22与第一支撑架241螺纹连接。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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