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00869发布日期:2019-02-01 20:11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丝液压胶管生产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



背景技术:

压延,加热过的混炼胶,通过相对旋转、水平设置的两辊筒之间的辊隙,制成胶片等半成品的工艺谓之压延,在钢丝液压胶管生产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压延,然后再进行编织或缠绕。

但是传统的压延,下压延辊位置和高度保持不变,上压延辊相对下压延辊高度距离和水平距离就是压延的厚度,但是在传统的压延装置中,不方便对上压延辊和下压延辊之间的距离进行调节,为此,我们急需提出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包括压延支撑架,所述压延支撑架的一侧连接有滚轮台,所述压延支撑架的正上方平行设置有两组支撑板,且支撑板分别设置在压延支撑架的两侧,所述支撑板与压延支撑架上分别设置有压延辊,且压延辊通过主轴分别转动连接在压延支撑架和两组支撑板之间,两组所述压延辊平行设置,且主轴的两端分别活动穿过支撑板和压延支撑架,所述主轴的上穿过支撑板和压延支撑架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有转轮,且转轮垂直焊接在主轴的两端,所述压延支撑架的两侧分别焊接有两组定位块,且定位块与支撑板之间垂直设置有调节杆。

优选的,所述调节杆通过轴承连接在定位块上,且调节杆的两端分别穿过定位块和支撑板,所述调节杆上穿过定位块的一端垂直连接有定位转块。

优选的,所述调节杆的表面设置有螺纹齿,且调节杆与支撑板通过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压延支撑架的底部安装有旋转电机,且旋转电机的输出轴活动穿过压延支撑架,并固定连接有动力转块。

优选的,所述压延支撑架两侧的定位转块和动力转块之间通过第二皮带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压延支撑架同侧的两组转轮之间通过第一皮带连接,且压延支撑架的一侧安装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通过转轴固定连接在转轮的表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压延支撑架的上端设置可活动的支撑板,可以控制两组压延辊之间的距离,从而方便压制不同厚度的胶片,不需要更换不同的压延装置即可实现这个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压延支撑架、2滚轮台、3支撑板、4压延辊、5调节杆、6定位块、7定位转块、8主轴、9转轮、10第一皮带、11第二皮带、12旋转电机、13动力转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用于生产钢丝液压胶管的中胶压延装置,包括压延支撑架1,压延支撑架1的一侧连接有滚轮台2,压延支撑架1的正上方平行设置有两组支撑板3,且支撑板3分别设置在压延支撑架1的两侧,支撑板3与压延支撑架1上分别设置有压延辊4,且压延辊4通过主轴8分别转动连接在压延支撑架1和两组支撑板3之间,两组压延辊4平行设置,且主轴8的两端分别活动穿过支撑板3和压延支撑架1,主轴8的上穿过支撑板3和压延支撑架1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有转轮9,且转轮9垂直焊接在主轴8的两端,压延支撑架1同侧的两组转轮9之间通过第一皮带10连接,且压延支撑架1的一侧安装有伺服电机,伺服电机通过转轴固定连接在转轮9的表面,压延支撑架1的两侧分别焊接有两组定位块6,且定位块6与支撑板3之间垂直设置有调节杆5,调节杆5通过轴承连接在定位块6上,且调节杆5的两端分别穿过定位块6和支撑板3,调节杆5上穿过定位块6的一端垂直连接有定位转块7,压延支撑架1的底部安装有旋转电机12,且旋转电机12的输出轴活动穿过压延支撑架1,并固定连接有动力转块13,压延支撑架1两侧的定位转块7和动力转块13之间通过第二皮带11活动连接,调节杆5的表面设置有螺纹齿,且调节杆5与支撑板3通过螺纹连接。

工作原理:使用本装置时,通过启动旋转电机12带动动力转块13转动,从而由第二皮带11带动两侧的定位转块7旋转,在定位转块7转动的过程中,调节杆5在定位块6内原地转动,在转动的过程中,支撑板3和调节杆5通过螺纹连接,所以支撑板3会在调节杆5转动的过程中,沿调节杆5的方向上下活动,由此调节两组压延辊4之间的距离,从而控制胶片压延的厚度,方便压制不同厚度的胶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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