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温蒸汽生成用热管蒸发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7912发布日期:2018-08-28 23:11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锅炉余热回收技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温蒸汽生成用热管蒸发器。



背景技术:

玻璃窑炉、砖窑炉等高温高灰尘窑炉有排烟温度高,能耗损失大,因此,普遍进行余热回收,将回收的余热作为它用,目前的余热回收普遍是采用余热蒸汽锅炉进行余热回收利用,生产热蒸汽供人们使用,然而这种余热蒸汽锅炉设备的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缺陷,而提供一种锅炉余热回收生产高温蒸汽用的热管蒸发器。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高温蒸汽生成用热管蒸发器,包括框架以及形成在所述框架下部的烟箱以及位于所烟箱上方的多个竖直设置的水管,所述水管的上端与上集联管连接,所述上集联管通过多个接管连接上集管,所述水管的下端与下集联管连接,所述下集联管与下集管连接,多个热管自所述烟箱中向上伸到对应的水管中,所述上集管的多个出气口连接汽包,所述上集联管的回水口经多个回水管连接汇水管,所述汇水管的多个出水口连接所述下集管的多个回水口,所述下集管的下侧有补水口。

所述热管位于烟箱内的管段上有翅片,所述热管的中部套装在孔板中固定,所述孔板的外侧有耐火层,所述热管的底端插装在底板中。

所述框架包括多根立柱,所述立柱通过横连接板及纵连接板连接形成矩形状,所述立柱之间有加强连接带。

本实用新型热管蒸发器采用立式设置,方便安装,由于采用热管进行换热,换热效率更高,特别适合于锅炉余热回收产生高温蒸汽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高温蒸汽生成用热管蒸发器的主视示意图;

图2是高温蒸汽生成用热管蒸发器的侧视示意图;

图3是高温蒸汽生成用热管蒸发器的俯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3所示,一种高温蒸汽生成用热管蒸发器,包括框架以及形成在所述框架下部的烟箱9以及位于所烟箱上方的换热箱12,所述换热箱12中有多个竖直设置的水管15,所述水管的上端与上集联管18连接,所述上集联管通过多个接管16连接上集管2,所述水管的下端与下集联管6连接,所述下集联管与下集管3连接,多个热管14自所述烟箱9中向上伸到对应的水管15中,所述上集管的多个出气口17连接汽包21,所述上集联管18的端侧的回水口经多个回水管22连接汇水管23,所述汇水管的多个出水口连接所述下集管3的多个回水口5,所述下集管的下侧有补水口25,所述汽包上侧有出汽口24。

其中,所述热管位于烟箱内的管段上均布有翅片19,所述热管的中部套装在孔板10中固定,所述孔板的外侧有耐火水泥形成的耐火层12,所述热管的底端插装在底板4中,所述底板及孔板与框架的内侧焊接固定。

其中,所述框架包括多根立柱,所述立柱通过横连接板26及纵连接板27连接形成矩形状,所述立柱之间有加强连接带7,如加强连接带7将左侧的立柱7与右侧的立柱20焊接连接固定。

进一步的,为了形成烟气通道,所述烟箱的非进出烟气侧有封板11,与对应的框架的立柱焊接固定,以形成烟箱,而在换热箱12的外侧有封板13,与框架焊接连接,以形成所述换热箱12。

本实用新型热管蒸发器可安装在蓄热室后的烟道上,利用烟气的余热传导给蒸发段的水,使水受热汽化,产生饱和蒸汽供生产和生活使用,替代原有的蒸汽锅炉,达到节能降耗的作用。

设备运行过程中,高温烟气自蒸发器下方烟箱通过,热管吸收高温烟气的余热,将余热传导给上部蒸发段水管中的水,水受热汽化,产生饱和蒸汽自顶部上升集管排出到汽包中供使用,液态的水的自回水管回至下集管中重新加热,而补水时自中上部的下集管进入补充水,往复循环不断产生蒸汽,从而替代了原有的蒸汽锅炉,达到节能降耗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热管蒸发器能利用窑炉的废烟气余热产生蒸汽,使蒸汽达到完全自给,也可用于生活用汽等,满足用户不同用汽需要。

本实用新型的热管蒸发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热管蒸发器较之其它型式的余热锅炉余热利用效率高。

2.造价低、安装使用方便、安全性高、可靠性强、运行和维护费用低。

3.不易结尘,除尘方便,节省劳动力,减少劳动强度。

4.安全可靠,连续稳定的长期运行,使用寿命长。

5.价格低投资小、回收快,效益可观。

本实用新型热管蒸发器可应用于玻璃窑、砖窑、陶瓷窑等各类行业窑炉系统中用于烟气余热回收,以制备生活热水使用。

本实用新型热管蒸发器采用立式设置,方便安装,由于采用热管进行换热,换热效率更高,特别适合于锅炉余热回收产生高温蒸汽使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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