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59082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用以及机电产品用散热体,尤其是一种本体与散热片一体式散热器。
人们研究散热器已有很久的时间,采用了许多办法提高散热效率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散热器,但从结构上分为二种形式,其一是利用铸造或拉制直接形成一定形状的一体散热器;其二是将本体与散热片分开加工,然后组装为整体。这二种散热器都存在其本身固有的缺陷。第一种散热器受加工工艺条件限制,在其本体上用铸造和拉制形成的散热片间距大、厚度大、散热面积小、原料浪费高,其最小散热片间距仅能达到5mm;第二种散热器克服了第一种因工艺所限造成的缺陷,但又有新的问题——本体和散热片分离加工,然后组装或锡焊成一体(如采用管片式和管带式汽车用散热器),生产工艺复杂,生产设备投资高,设备通用性差,产品改型困难,原材料利用率低,成本高,更大的问题是,散热片在本体上的连接面积小,连接机械强度低,往往产生二者之间传热效率下降或在强运动设备上(如汽车)长期受振后散热片与本体之间松动脱落进一步降低了散热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克服以上二种散热器存在的缺陷,具有散热片间距小,厚度薄,散热面积大,原材料浪费小,散热片与本体一体式,热效率高,无振动脱落现象的散热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一种散热器,包括本体与散热片,其特殊之处在于散热片与本体为一体式结构,散热片厚度最小可达0.3mm,散热片间距最小可达0.5mm,散热片与本体之间上下、左右均可由0-90°范围内倾斜任意角度。
本实用新型制作的一体式散热器为无金属废屑加工而成。
本实用新型制作的一体式散热器可采用铜材及铝材加工而成。
本实用新型制作的一体式散热器为内通路式或板式散热器。
本实用新型的一体式散热器散热片与本体之间上下、左右之间倾斜角度最好为20-70°。
本实用新型设计的散热器由于采用一种式结构,散热片厚度、间距可以作得足够少,散热片与本体之间可以在90°范围内上下、左右倾斜任意角度,产品体积小,散热面积大,热交换效率高,尤其适合于结构紧凑的机电产品;本实用新型采用无金属废屑加工而成,材料利用率高;可以铝材代替铜材,产品成本下降;表面紊流效应良好,散热效率高。
附图及图面说明


图1—实施例1内通路式散热器正视图;图2—
图1的侧视图;图3—
图1的俯视图;图4—实施例2板式散热器正视图;图5—图4附视图;图6—实施例3圆形内通路式散热器俯视图;图7—图6的A-A剖视图。
图中1本体,2散热片,ι散热片间距,δ散热片厚度,β散热片向下倾斜角度,α散热片向右倾斜角度。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用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参考
图1、2、3。该实施例为长方体内通路式散热器,散热片2与本体1为一体式结构,散热片厚0.3mm,两相邻散热片间距为0.5mm,散热片与本体之间散热片向下倾斜角度β为70°,散热片向右倾斜角度α为70°,采用铝材无金属废屑加工而成。制成的散热器其散热片厚度小,间距小,散热面积足够大,无金属废屑加工而成,节省原材料,一体式结构,热交热效率高,适合于机电产品及汽车散热器。
实施例2,参考图4、图5。该实施例与实施例1区别在于本体为板式,散热片向下倾斜角度β为20°,向右倾斜角度α为20°,采用铝(或铜)材制作。
实施例3,参考图6、图7。该实施例与实施例1区别在于本体为圆形内通路式,散热式向下倾斜角度β为30°,向右倾斜角度α为45°。
权利要求1.一种散热器,包括本体与散热片,其特征在于散热片(2)与本体(1)为一体式结构,散热片厚度(δ)最小可达0.3mm,散热片间距(l)最小可达0.5mm,散热片与本体之间散热片向下倾斜角度(β)为0-90°,散热片向右倾斜角度(α)为0-90°。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体式结构散热器为无金属废屑加工而成。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体式结构散热器可采用铝材或铜材加工而成。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体式散热器为内通路式或板式。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器,其特征在于散热片与本体之间散热片向下倾斜角度(β)最好为20-75°,散热片向右倾斜角度(α)最好为20-75°。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用以及机电产品用散热器。其特征在于本体与散热片为一体式结构,散热片厚度最小可达0.3mm,散热片间距最小可达0.5mm,散热片与本体之间上下、左右均可由0°至90°倾斜任意角度。可采用铜材或铝材无金属废屑加工成内通路式或板式散热器。本实用新型体积小,散热面积大,热交换效率高,材料利用率高,散热效率高,适合于结构紧凑的机电产品及汽车、冰箱、空调、发动机等领域。
文档编号F28D1/00GK2274330SQ96228479
公开日1998年2月11日 申请日期1996年7月26日 优先权日1996年7月26日
发明者张紫金, 张紫铜, 张静 申请人:张紫金, 张紫铜,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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