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清新空气送风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08446发布日期:2018-07-10 22:43阅读:31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是一种清新空气送风器,属于空气净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近年来,以细颗粒物(PM2.5)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空气质量与市民的感受和期盼,有较大的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健康意识的普遍增强,人们对室内空气的质量越来越关注,具有杀菌除尘功能的空气净化产品逐渐成为大众消费的潮流。据调查中国大中城市居民已达3亿多人,假定每5人为一个家庭单位并消费1台空气净化器,则有6000万台潜在市场。

现有的清新空气送风器,能够将空气快速的进行净化后,在将空气送出,但是,在对空气净化时,不能够有效的将空气中有害的物质完全的进行吸附走,导致将未处理干净的空气再次的排入空气中去。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清新空气送风器,以解决不能够有效的将空气中有害的物质完全的进行吸附走,导致将未处理干净的空气再次的排入空气中去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清新空气送风器,其结构包括送风器外壳、送风孔装置、控制面板、控制开关、显示灯、液晶显示屏、封盘、散热孔、控制机箱、数据显示屏,所述送风器外壳与送风孔装置活动连接,所述送风器外壳与控制机箱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与控制开关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与控制机箱固定连接,所述控制开关通过控制面板与数据显示屏固定连接,所述送风孔装置由送风孔、连接杆、净化系统、垫板、延伸板组成,所述送风孔与连接杆固定连接,所述垫板通过连接杆与延伸板活动连接,所述净化系统与延伸板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散热孔通过封盘与控制机箱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灯通过控制面板与液晶显示屏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送风器外壳通过控制机箱与封盘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净化系统由过滤网、紫外线灯网、活性炭过滤网、温控网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过滤网通过紫外线灯网与活性炭过滤网连接,所述活性炭过滤网与温控网活动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原有的设备基础上设有控制系统,能够对空气中的气体进行过滤,在将气体中的活性炭进行吸附,通过紫外线灯网对气体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消毒、杀菌,而且还能够对净化好的气体进行温控好在将其排出。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清新空气送风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净化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送风器外壳-1、送风孔装置-2、控制面板-3、控制开关-4、显示灯-5、液晶显示屏-6、封盘-7、散热孔-8、控制机箱-9、数据显示屏-10、送风孔-201、连接杆-202、净化系统-203、垫板-204、延伸板-205、过滤网-2031、紫外线灯网-2032、活性炭过滤网-2033、温控网-203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与图2、图3,本发明提供一种清新空气送风器,其结构包括送风器外壳1、送风孔装置2、控制面板3、控制开关4、显示灯5、液晶显示屏6、封盘7、散热孔8、控制机箱9、数据显示屏10,所述送风器外壳1与送风孔装置2活动连接,所述送风器外壳1与控制机箱9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3与控制开关4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3与控制机箱9固定连接,所述控制开关4通过控制面板3与数据显示屏10固定连接,所述送风孔装置2由送风孔201、连接杆202、净化系统203、垫板204、延伸板205组成,所述送风孔201与连接杆202固定连接,所述垫板204通过连接杆202与延伸板205活动连接,所述净化系统203与延伸板205固定连接,所述散热孔8通过封盘7与控制机箱9固定连接,所述显示灯5通过控制面板3与液晶显示屏6固定连接,所述送风器外壳1通过控制机箱9与封盘7固定连接,所述净化系统203由过滤网2031、紫外线灯网2032、活性炭过滤网2033、温控网2034组成,所述过滤网2031通过紫外线灯网2032与活性炭过滤网2033连接,所述活性炭过滤网2033与温控网2034活动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排入孔将外界气体排进净化系统内,通过过滤网2031对气体进行过滤,用紫外线灯网2032对其进行杀菌、消毒,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原有的设备基础上设有控制系统,能够对空气中的气体进行过滤,在将气体中的活性炭进行吸附,通过紫外线灯网对气体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消毒、杀菌,而且还能够对净化好的气体进行温控好在将其排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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