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0619阅读:570来源:国知局
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燃气灶具、具体涉及一种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燃气灶具只能控制燃气火焰的大小,对时间的控制及烟机的控制都没有,以至于操控不够精确和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具有火焰指示、零秒点火、定时关气等功能,提高操控的精确性。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包括带微动开关的气阀、点火器、带热电偶和点火针的燃烧器,点火器的输出端与点火针相连,还包括控制器,控制器输入端分别与热电偶及微动开关相连,输出端与点火器相连。

所述控制器上设有火焰指示灯,当燃烧器的热电偶检测到火焰建立且点火器的相应燃烧器火焰输出端为高时,控制器控制火焰指示灯亮起。

所述控制器上设有定时关气模块,包括燃烧器选定指示灯、时间数值指示灯、分钟指示灯、定时开关键和时间增加、减少键。

所述控制器上设有无线联动模块,包括联动功能键和无线发射有效指示灯,联动功能键后,与烟机建立联动模式,燃烧器火焰稳定建立后,烟机自动默认档启动;在联动模式下,燃烧器火焰熄灭后,烟机默认三档位工作,然后进入待机状态,待机状态下,若联动模式有效,控制无线发射有效指示灯常亮。

所述控制器上设有蜂鸣器,当按下定时开关键进行定时开始及结束时,控制蜂鸣器鸣叫。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能够实现火焰指示、零秒点火功能、定时关气功能、无线烟灶联动功能等多种功能,使得产品更具有智能化,操作更加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控制器的接线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控制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如图1-图2所示,其与现有技术相同的是,同样也包括包括带微动开关1的气阀2、点火器3、带热电偶4和点火针5的燃烧器6,点火器3的输出端与相应的点火针5相连,不同的是,还包括控制器7,控制器7输入端分别与热电偶4及微动开关1相连,输出端与点火器3相连。需要说明的是,图1中所示的燃烧器6为一对,当然也可以为单个或多个,气阀2的数量与之相对应。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控制器7上设有火焰指示灯8,当燃烧器6的热电偶4检测到火焰建立且点火器3的相应燃烧器6火焰输出端为高时,控制器7控制火焰指示灯8亮起。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控制器7上设有定时关气模块,包括燃烧器选定指示灯9、时间数值指示灯10、分钟指示灯11、定时开关键12和时间增加、减少键13、14。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控制器7上设有无线联动模块,包括联动功能键15和无线发射有效指示灯16。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控制器7上设有蜂鸣器,当按下定时开关键12进行定时开始及结束时,控制蜂鸣器鸣叫。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能够实现以下几个功能:

1、火焰指示功能

当燃烧器6的热电偶4检测到火焰建立且点火器3的相应燃烧器6火焰输出端为高时,控制器7控制火焰指示灯8亮起。

2、零秒点火功能:

a.当控制器7检测到相应燃烧器6的气阀2的微动开关1导通时,点火器3点火5s的同时,控制器7向气阀2中的电磁阀提供5s吸合电流以打开气阀2,5S后点火器3不再打火,控制器7不再向气阀2提供吸合电流;

b.控制器7和点火器3工作5S后,控制器7若无法检测到火焰,需10S后才能再次进行点火;

c.点火旋钮一直被按住时,只能点火一次。

3、定时关气功能

a.当有火焰建立时,按住定时开关键12三秒,蜂鸣器鸣叫一声,进入定时设置界面后(注:两个燃烧器6均无火焰建立,无法进入定时设置界面),轻触定时开关键12选择相应的燃烧器6,设置相应关气时间;

b.当燃烧器6被选中后,对应的火焰指示灯8和燃烧器选定指示灯9同时显示,此时时间数值指示灯10和分钟指示灯11闪烁,闪烁频率为1Hz,通过时间减少键14和时间增加键13调整时间;若一分钟中内无设定退出定时设置界面,此时仅火焰指示灯8常亮;

c.定时时间到后,蜂鸣器鸣叫,同时控制器7关闭相应的燃烧器6的气阀2,以达到定时关气功能。

4、无线联动功能:

通过触摸联动功能键15三秒后,与烟机建立联动模式,灶具火焰稳定建立二十秒后,烟机自动默认三档启动;在联动模式下,灶具火焰熄灭后,烟机默认三档位工作三分钟,然后进入待机状态,在待机状态下,若联动模式有效,无线发射有效指示灯16常亮。

综上所述,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灶具触摸式控制系统,能够实现火焰指示、零秒点火功能、定时关气功能、无线烟灶联动功能等多种功能,使得产品更具有智能化,操作更加方便快捷。

但是,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 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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