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配件干燥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4757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配辅助机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配件干燥机。



背景技术:

干燥机应用很广泛,可以应用于电子元件的干燥和耐热实验等干燥,汽车零部件的干燥等。但传统的汽车配件干燥机存在工作效率低,干燥均匀,使用寿命短等缺点,因此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配件干燥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配件干燥机,包括底座、电机和热风机,所述底座的上方安装有干燥箱,所述干燥箱的左侧壁与右侧壁均设有空腔,所述干燥箱的内部设有传送装置,所述传送装置的两端穿过空腔延伸至干燥箱的外部,所述传送装置包括横梁,所述横梁的左右两端分别转动安装有主动轮和从动轮,所述主动轮的皮带轮通过皮带与电机的皮带轮转动连接,所述主动轮和从动轮的外壁套有传送带,所述传送带的外壁固定安装有橡胶棒,所述橡胶棒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橡胶槽,所述干燥箱的周围安装有通气管,所述通气管通过管道与热风机的出风口连通,所述传送带的右端下方设有收集槽。

优选的,所述橡胶槽至少设有十二个,且橡胶槽呈均匀分布设置,且每个橡胶槽的基体上均至少开设有三个通气孔。

优选的,所述通气管至少设有三十六个,且通气管均匀分布在干燥箱的周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汽车配件干燥机,将汽车零件放入橡胶槽,在电机的带动下源源不断的进入干燥箱中,工作效率高;当橡胶槽运动至横梁的两端时,在橡胶棒和橡胶槽的共同的弹性作用下,防止橡胶槽出现损害,提高了使用寿命;橡胶槽至少设有十二个,且橡胶槽呈均匀分布设置,且每个橡胶槽的基体上均至少开设有三个通气孔,多个橡胶槽提高了传送带的运载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每个橡胶槽的基体上均多个通气孔,提高了干燥效率;通气管至少设有三十六个,且通气管均匀分布在干燥箱的周围,多个通气管提高了干燥效率,同时使零件干燥的更均匀。因此该汽车配件干燥机具有工作效率高、干燥均匀、使用寿命长等优点,适合大规模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干燥箱、3空腔、4横梁、5主动轮、6从动轮、7电机、8传送带、9橡胶棒、10橡胶槽、11通气孔、12通气管、13管道、14热风机、15收集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汽车配件干燥机,包括底座1、电机7和热风机14,所述底座1的上方安装有干燥箱2,所述干燥箱2的左侧壁与右侧壁均设有空腔3,所述干燥箱2的内部设有传送装置,所述传送装置的两端穿过空腔3延伸至干燥箱2的外部,所述传送装置包括横梁4,所述横梁4的左右两端分别转动安装有主动轮5和从动轮6,所述主动轮5的皮带轮通过皮带与电机7的皮带轮转动连接,所述主动轮5和从动轮6的外壁套有传送带8,所述传送带8的外壁固定安装有橡胶棒9,所述橡胶棒9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橡胶槽10,所述干燥箱2的周围安装有通气管12,所述通气管12通过管道13与热风机14的出风口连通,所述传送带8的右端下方设有收集槽15。

具体地,所述橡胶槽10至少设有十二个,且橡胶槽10呈均匀分布设置,且每个橡胶槽10的基体上均至少开设有三个通气孔11。多个橡胶槽10提高了传送带8的运载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每个橡胶槽10的基体上均多个通气孔11,提高了干燥效率。

具体地,所述通气管12至少设有三十六个,且通气管12均匀分布在干燥箱2的周围。多个通气管12提高了干燥效率,同时使零件干燥的更均匀。

该汽车配件干燥机,将汽车零件放入橡胶槽10,在电机的带动下源源不断的进入干燥箱2中,工作效率高;当橡胶槽10运动至横梁4的两端时,在橡胶棒9和橡胶槽10的共同的弹性作用下,防止橡胶槽10出现损害,提高了使用寿命;橡胶槽10至少设有十二个,且橡胶槽10呈均匀分布设置,且每个橡胶槽10的基体上均至少开设有三个通气孔11,多个橡胶槽10提高了传送带8的运载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每个橡胶槽10的基体上均多个通气孔11,提高了干燥效率;通气管12至少设有三十六个,且通气管12均匀分布在干燥箱2的周围,多个通气管12提高了干燥效率,同时使零件干燥的更均匀。因此该汽车配件干燥机具有工作效率高、干燥均匀、使用寿命长等优点,适合大规模推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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