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远红外软瓷烘干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2555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软瓷生产领域,具体是一种远红外软瓷烘干炉。



背景技术:

软瓷,其学术名称为改性无机粉复合片材,是一种建筑材料,主要采用工业尾矿渣,建筑垃圾,石粉,砂子等经过干燥、球磨、分类等多重加工与分子改性处理,然后用3D模数技术塑造成型,得到的产品外观可完全还原瓷砖,石材,陶板,清水等建筑外墙产品的天然效果;也可以根据设计要求随物赋形。软磁材料可以满足住宅,商业,工建等不同风格建筑外墙的使用要求和装饰效果。软瓷具有很好的拒水透气性,避免像刚性材料瓷砖因湿贴冷凝空鼓而产生的脱落;且产品原材料为无机材料,耐老化性能优越,使用寿命可达三十年以上。使用的原料为改性无机粉,不产生静电,不粘灰尘自洁性能良好。基于上述特性,软瓷产品安全环保,表现力强,是室内或者室外装修的理想材料。

软瓷的生产工艺与陶瓷类似,由90%的黏土和10%的水溶性添加剂混合,经400度以上高温烧结而成,因此其生产工艺中也包括烘干,目的是为了降低软瓷分子中的含水量。软瓷烘干通常在烘干炉内进行,在烘干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开启炉门以向其内放入待烘干的软瓷胚或取出烘干后的成品,因此导致炉内大量的热量散失,浪费能源,且现有的烘干炉采用普通的电阻丝加热,能耗高且升温较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远红外软瓷烘干炉,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远红外软瓷烘干炉,包括:炉体、碳纤维发热管、运料装置以及抽湿装置,所述炉体的内侧和顶部具设置碳纤维发热管,所述碳纤维发热管连接电源装置;所述运料装置包括:滑轨、卷扬机和运料车,所述滑轨设置在炉体内且右段延伸至炉体外,所述运料车底部设置滚轮,滚轮设置在滑轨上,所述卷扬机包括第一卷扬机和第二卷扬机,滑轨内设置钢缆,第一卷扬机和第二卷扬机均通过钢缆连接在运料车底部,炉体的右侧通过转轴安装炉门;所述抽湿装置包括阀门、风管以及抽气扇,所述风管与连通在炉体顶部且与抽气扇连接,风管上安装阀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运料车上设置撑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撑杆上安装若干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抽气扇的控制器定时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炉体内壁和炉门内侧均设置耐热保温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碳纤维发热管作为加热源,具有能耗低、升温快、使用寿命长等优点;通过运料装置成批的进行软瓷坯的卸装,降低了炉门开启的时间,有效减少热量散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远红外软瓷烘干炉,包括:炉体2、碳纤维发热管12、运料装置以及抽湿装置,所述炉体2的内侧和顶部具设置碳纤维发热管12,所述碳纤维发热管12连接电源装置,碳纤维发热管12具有远红外线辐射、耐高温以及高热能力强等优异性能,将其作为软瓷烘干炉的热源发生装置取代电阻丝发热将有效提高烘干效率,降低能耗;所述运料装置包括:滑轨4、卷扬机和运料车5,所述滑轨4设置在炉体2内且右段延伸至炉体2外,所述运料车5底部设置滚轮6,滚轮6设置在滑轨4上,所述卷扬机包括第一卷扬机101和第二卷扬机102,滑轨4内设置钢缆3,第一卷扬机101和第二卷扬机102均通过钢缆3连接在运料车5底部,炉体2的右侧通过转轴安装炉门7,第二卷扬机102启动将运料车5拉出炉体2外,将运料车5上的软瓷坯全部卸下再放入待烘干的软瓷后,启动第一卷扬机101,将运料车5拉回炉体2内进行烘干,而炉门7与运料车5接触便绕转轴转动自动开启,且炉门7只在运料车5经过的时候开启,明显降低了炉门7开启的时间,减少热量损耗;所述抽湿装置包括阀门11、风管10以及抽气扇8,所述风管10与连通在炉体2顶部且与抽气扇8连接,风管10上安装阀门11,烘干过程中会有水蒸气积聚在炉体2顶部,水蒸气遇冷液化后会对炉体2造成积水,对烘干效果有不利影响,因此通过抽气扇8将积聚在炉体2顶部的水蒸气抽出,可有效避免上述问题。

所述运料车5上设置撑杆14,撑杆14与炉门7接触并将炉门7撑开。

所述撑杆14上安装若干滑轮13,降低炉门7与撑杆14接触的摩擦力和噪音。

所述抽气扇8的控制器定时器9,可定时控制抽气扇8启动,对炉体2内定时除湿。

所述炉体2内壁和炉门7内侧均设置耐热保温层,进一步降低热量散失,节约能耗。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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