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2549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干燥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食品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食品工业的很多原料均含有大量水分,为使食品具有良好的保藏性和节约运输费用,要求水分含量尽可能的降低,所以从物料中除去水分是食品加工过程中经常进行的过程。但是,现有技术中的食品干燥设备存在结构复杂、干燥成本高的缺陷,严重影响了食品行业的发展进程。

中国专利(授权公告号:CN205940011U)公开了一种食品循环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箱、搅拌机构和旋转干燥机构,虽然该装置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食品的循环干燥,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食品堵在引料通道使得热空气无法正常进入到干燥箱中,严重影响着食品干燥质量,实用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食品干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食品干燥装置,包括机体,所述机体中部设有隔板,隔板上端设有干燥箱,干燥箱上端设有盖板,盖板上端中部设有拉手,盖板上端右侧设有出气孔,所述干燥箱内部设有旋转轴,旋转轴外侧均匀设有搅拌叶,所述旋转轴下端连接有从动轮,从动轮左端连接有主动轮,主动轮下端连接有旋转电机,所述旋转轴底端连接有旋转块,旋转块下端连接有喷气头,所述机体底端内部设有加热器,加热器右端连接有引风机,引风机右端连接有过滤网,过滤网右端连接有进风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转轴中部通过轴承连接有隔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喷气头通过气管连接有加热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搅拌叶上设有喷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转轴为中空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转电机为双转向电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所述一种食品干燥装置,结构合理,设计新颖,通过设有的旋转轴和搅拌叶使得干燥箱在搅拌食品的同时还可以对食品进行干燥,从而使得热风可以全方位的吹向食品,大大提高了食品的干燥质量和干燥效率,实用性强,满足了大规模食品加工干燥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食品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食品干燥装置,包括机体1,所述机体1中部设有隔板8,从而将机体1进行隔开,隔板8上端设有干燥箱6,干燥箱6上端设有盖板5,用于实现对干燥箱6的密封,盖板5上端中部设有拉手 4,从而方便我们进行盖板5的拆卸和关闭,盖板5上端右侧设有出气孔3,用于实现食品烘干过程中气体的除去,所述干燥箱6内部设有旋转轴7,旋转轴7 为中空管,便于热气的进出,旋转轴7中部通过轴承连接有隔板8,旋转轴7外侧均匀设有搅拌叶2,搅拌叶2上设有喷气孔,从而使得热气可以从搅拌叶2上的喷气孔吹向干燥箱6中,所述旋转轴7下端连接有从动轮17,从动轮17左端连接有主动轮9,主动轮9下端连接有旋转电机10,旋转电机10为双转向电机,从而使得搅拌叶2可以双向旋转,进而加大了干燥效率,所述旋转轴7底端连接有旋转块16,所述旋转块16与旋转轴7不同步转动,旋转块16下端连接有喷气头15,所述喷气头15与喷气头15通过气管连接有加热器11,从而对引风机 12进入干燥箱6的空气进行加热,所述机体1底端内部设有加热器11,加热器 11右端连接有引风机12,引风机12右端连接有过滤网13,用于对外界进入引风机12的空气进行过滤除尘,过滤网13右端连接有进风口14。

所述一种食品干燥装置,使用时,通过把手4将盖板5打开,然后将需要干燥的食品放入到干燥6箱中,之后合上盖板5,启动引风机12和加热器11,待加热器11中吹出的气体是热风时,启动旋转电机10,使得旋转电机10带动旋转轴7旋转,从而使得搅拌叶2对需要干燥的食品进行搅拌,同时热风通过搅拌叶2上的喷气孔进入到干燥箱6中,使得热风可以全方位的吹向食品中,避免了食品对热风进行堵塞,烘干效果强,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设计新颖,通过设有的旋转轴7和搅拌叶2使得干燥箱6在搅拌食品的同时还可以对食品进行干燥,从而使得热风可以全方位的吹向食品,大大提高了食品的干燥质量和干燥效率,实用性强,满足了大规模食品加工干燥的需要。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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