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光纤除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2550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光纤除湿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纤除湿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光纤除湿装置。



背景技术:

1870年的一天,英国物理学家丁达尔到皇家学会的演讲厅讲光的全反射原理,他做了一个简单的实验:在装满水的木桶上钻个孔,然后用灯从桶上边把水照亮。结果使观众们大吃一惊。人们看到,放光的水从水桶的小孔里流了出来,水流弯曲,光线也跟着弯曲,光居然被弯弯曲曲的水俘获了。人们曾经发现,光能沿着从酒桶中喷出的细酒流传输;人们还发现,光能顺着弯曲的玻璃棒光纤前进。经过他的研究,发现这是全反射的作用,即光从水中射向空气,当入射角大于某一角度时,折射光线消失,全部光线都反射回水中。表面上看,光好像在水流中弯曲前进。后来人们造出一种透明度很高、粗细像蜘蛛丝一样的玻璃丝——玻璃纤维,当光线以合适的角度射入玻璃纤维时,光就沿着弯弯曲曲的玻璃纤维前进。由于这种纤维能够用来传输光线,所以称它为光导纤维。

但生产光纤时,光纤表面较为潮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新型光纤除湿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光纤除湿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光纤除湿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置有螺栓孔,所述底座顶端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与下外盖之间通过连接座连接,所述下外盖和上外盖之间通过铰链活动连接,所述下外盖和上外盖一侧设置有螺丝,所述下外盖一端设置有汇线支架进线端,且汇线支架进线端上设置有过线环,所述上外盖另一端设置有汇线支架出线端,且汇线支架进线端上设置有过线环,所述上外盖顶端设置有进气口,所述热风机通过进风管与进气口连接。

优选的,所述上外盖内侧设置有上内盖,所述下外盖内侧设置有下内盖。

优选的,所述上内盖与下内盖上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上设置有安全网。

优选的,所述支架与连接座之间通过连接螺杆连接,所述连接座与下外盖之间通过连接螺杆连接。

优选的,所述支架上设置有加强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电缆生产过程中,电缆潮湿的情况,且整体结构简单,易于实现,通过设置汇线支架进线端和汇线支架出线端,便于光纤的进出,通过热风机向上内盖和下内盖直接通入热风,即可对内部的光纤进行除湿,通过拉动光纤,即可对光纤进行除湿,通过螺丝颗将上外盖和下外盖打开,可检查内部情况,通过安全网可起到保护光纤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中:1-热风机;2-进风管;3-上外盖;4-下外盖;5-螺丝;6-过线环;7-汇线支架进线端;8-连接座;9-支架;10-底座;11-汇线支架出线端;12-铰链;13-上内盖;14-进气口;15-安全网;16-支撑架;17-连接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新型光纤除湿装置,包括底座10,底座10上设置有螺栓孔,底座10顶端安装有支架9,支架9与下外盖4之间通过连接座8连接,下外盖4和上外盖3之间通过铰链12活动连接,下外盖4和上外盖3一侧设置有螺丝5,下外盖4一端设置有汇线支架进线端7,且汇线支架进线端7上设置有过线环6,上外盖3另一端设置有汇线支架出线端11,且汇线支架进线端7上设置有过线环6,光纤通过汇线支架进线端7的过线环6穿入,通过汇线支架出线端11的过线环6穿出,即可对进过该装置内部的光纤进行除湿,上外盖3顶端设置有进气口14,热风机1通过进风管2与进气口14连接,热风机1向上内盖13和下内盖直接通入热风,即可对内部的光纤进行除湿,通过拉动光纤,即可对光纤进行除湿,上外盖3内侧设置有上内盖13,下外盖4内侧设置有下内盖,上内盖13与下内盖上设置有支撑架16,支撑架16上设置有安全网15,安全网15可以对光纤起到限位作用,从而起到保护光纤的作用,支架9与连接座8之间通过连接螺杆17连接,连接座8与下外盖4之间通过连接螺杆17连接,支架9上设置有加强杆。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将光纤通过汇线支架进线端7的过线环6穿入,通过汇线支架出线端11的过线环6穿出,开启热风机1,通过热风机1向上内盖13和下内盖直接通入热风,即可对内部的光纤进行除湿,通过拉动光纤,即可对光纤进行除湿,通过螺丝5颗将上外盖3和下外盖4打开,可检查内部情况,通过安全网15可以对光纤起到限位作用,从而起到保护光纤的作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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