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7789阅读:7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系统,涉及焙烧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用于测量窑尾中心温度,给中控操作人员及自动控制系统提供窑尾温度数据以调整给煤量及给风量,是控制回转窑石灰煅烧的主要热工参数之一,其工作的稳定性及准确性直接影响操作人员对煅烧工艺参数的调整及石灰质量的稳定性。由于溜槽部分温度可达到1200度,且热电偶经常受到预热器下料时迸溅起石头(10—40mm)的冲击目前,该热电偶使用寿命特别短,根据回转窑溜槽热电偶备件跟换情况,统计热电偶使用寿命,平均寿命只有12天,严重影响回转窑石灰煅烧的工艺操作,无法为回转窑热工操作提高数据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坚固、运转平稳、出窑产品质量高、热电偶稳定性好且使用寿命长的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系统。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系统,包括预热器、密封窑尾、热电偶、轮带、大齿轮圈、拖轮、液压止推挡轮、大齿圈润滑系统、驱动、冷却器、窑头。预热器是竖式设计,采用18推头,窑尾和窑头两端采用组合式鳞片密封,冷却器为填充式、可分区通风的圆形竖式形式。回转窑溜槽热电偶安装在回转窑尾部,预热器溜槽的中部,朝向窑尾倾斜45度,测量窑尾中心温度;热电偶下设有弹簧垫片,并使用紧固螺丝。热电偶上设有护套,采用Cr25Ni20钢板材料,护套安装角度为水平偏向窑体45度,垂直向下25度。

竖式预热器采用低压损设计,能有效提高预热效果,经预热后的石灰石入窑分解率可达30%,并可直接利用10-15mm细粒级石灰石,

窑头和窑尾采用两端组合式鳞片密封,使漏风系数小于10%,使用复合型耐火材料,以减少辐射热损失。

回转窑上的冷却器为填充式、可分区通风的圆形竖式形式,使出冷却器的石灰温度为50℃+环境温度,便于输送、储存,并可将入窑二次空气预热到700℃以上。

热电偶可为给中控操作人员及自动控制系统提供窑尾温度数据以调整给煤量及给风量,是控制回转窑石灰煅烧的主要热工参数之一,其工作的稳定性及准确性直接影响操作人员对煅烧工艺参数的调整及石灰质量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热电偶需要可有效防止偶丝断裂及热电偶铠装护管弯曲变形,为回转窑热工操作提高数据保障,同时降低平均月仪表备件损耗。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坚固、运转平稳、出窑产品质量高、热电偶稳定性好且使用寿命长。余热可被充分利用,可实现环保除尘简捷有效,熟料质量高,烧成热耗低。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热电偶结构示意图。

图1中:1.接线盒;2.保护套管;3.绝缘套管;4.热电偶丝。

图2为一种回转窑热电偶护管。

图2中:5.钢管;6.法兰。

图3为一种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系统。

图3中:7.预热器;8.密封窑尾;9.热电偶;10.轮带;11.大齿轮圈;12.拖轮;13.液压止推挡轮;14.大齿圈润滑系统;15.驱动;16.窑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回转窑溜槽热电偶系统,包括预热器7、密封窑尾8、热电偶9、轮带10、大齿轮圈11、拖轮12、液压止推挡轮13、大齿圈润滑系统14、驱动15、窑头16。

预热器7是竖式设计,采用18推头和采用低压损设计,能有效提高预热效果,经预热后的石灰石入窑分解率可达30%,并可直接利用10-15mm细粒级石灰石。

窑头16和窑尾8采用两端组合式鳞片密封,使漏风系数小于10%,使用复合型耐火材料,以减少辐射热损失。

回转窑上的冷却器为填充式、可分区通风的圆形竖式形式,使出冷却器的石灰温度为50℃+环境温度,便于输送、储存,并可将入窑二次空气预热到700℃以上。

冷却器为填充式、可分区通风的圆形竖式形式。

如图2所示,热电偶9可为给中控操作人员及自动控制系统提供窑尾8温度数据以调整给煤量及给风量,是控制回转窑石灰煅烧的主要热工参数之一,其工作的稳定性及准确性直接影响操作人员对煅烧工艺参数的调整及石灰质量的稳定性。回转窑溜槽热电偶安9装在回转窑尾部8,预热器7溜槽的中部,朝向窑尾8倾斜45度,测量窑尾8中心温度,热电偶9下设有弹簧垫片,并使用紧固螺丝,可有效防止热电偶9安装螺栓缺损热电偶接线松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热电偶采用为晋仪仪表厂产品,可有效防止偶丝4断裂及热电偶铠装护管弯曲变形,可使用寿命为60天,为回转窑热工操作提高数据保障,同时降低平均月仪表备件损耗。

如图1所示,热电偶上设有护套2,采用Cr25Ni20钢板材料,护套安装角度为水平偏向窑体45度,垂直向下25度,使用法兰6有效连接。将热电偶9安装至护套2内后,再安装到窑尾8溜槽中可有效防止热电偶9铠装护管弯曲变形。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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