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散热钢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96919阅读:6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散热钢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传输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散热钢管。



背景技术:

在医疗领域、生活领域或是实验技术领域等,均会用到高温液体的传输管道,如控温的精密仪器--恒温水浴箱上就会用到注水管和排水管,恒温水浴箱经常会加入热蒸馏水或热清水来减少加热时间;或者高压锅炉上用的钢管也会经常传输高温流体。还有很多仪器或设备上需要用到运输高温流体的钢管,但平常的钢管输送高温流体后,管内易存留大量热量,散热不易,容易导致高温侵蚀管道,并且使用过程中会导致液体中的杂质沉淀,导致流量变小或影响散热效果等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散热钢管,该管散热性能好,在管内壁形成螺纹能增大内壁与管内气体的接触面积,增强散热效果,且避免杂质在管内沉淀影响散热,延长管道使用寿命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散热钢管,包括钢管本体,所述钢管本体内设有吸热管,所述钢管本体和吸热管之间设有若干个与两者固定连接的吸热条,所述吸热条沿吸热管的周向均匀间隔分布,相邻的两个吸热条之间形成供流体流通的腔室;所述吸热条上设有若干个沿轴向均匀分布的导热通孔,所述导热通孔可连通相邻的两个腔室;所述吸热条上还设有散热片,所述散热片贯穿钢管本体并延伸至钢管本体外侧,散热片与钢管本体焊接固定。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钢管本体和吸热管之间设置吸热条,通过吸热条和吸热管能有效的将管内的热量吸收,相邻的两个腔室之间设置导热通孔连通,能使每个腔室之间气流相互流通,使吸热条和吸热管吸热效果更佳。在吸热管上的热量会传递到吸热条上,在通过吸热条上的散热片将热量传递到外界去,增强其散热效果。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散热片的横截面为弧形,所述吸热条至少设置有三个。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散热片自身具有一定抗压强度,设置成弧形,能增加散热片与外界的接触面积,同时也增强了散热片自身的抗压能力。而且管道一般都为圆形,独立放置容易滚动,吸热条至少设置三个则对应的散热片也至少三个,这样还能起到稳定的放置管道的作用,使管道单独放置时不会滚动。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吸热条和吸热管均为铜材料制成,所述散热片为铝材料制成。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吸热条和吸热管采用铜材料制成,导热性能好,耐腐蚀性强,能耐高温和高压,散热片采用铝材料制成,散热性好。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吸热管的内壁上设有螺纹。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螺纹能增大吸热管与管内空气的接触面积,从而提高吸热的效果,同时螺纹还能使吸热管内的液体沿径向螺旋前进,产生径向压力,不断的冲刷吸热管内壁,减少吸热管内杂质的沉淀,防止沉淀物影响吸热效果和管道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的A-A部位剖视图。

图中标号含义:1-钢管本体;2-吸热管;3-吸热条;4-腔室;5-散热片;6-螺纹;7-导热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以下参考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一种散热钢管,包括钢管本体1,所述钢管本体1内设有吸热管2,所述钢管本体1和吸热管2之间设有若干个与两者固定连接的吸热条3,所述吸热条3沿吸热管2的周向均匀间隔分布,相邻的两个吸热条3之间形成供流体流通的腔室4;所述吸热条3上设有若干个沿轴向均匀分布的导热通孔7,所述导热通孔7可连通相邻的两个腔室4;所述吸热条3上还设有散热片5,所述散热片5贯穿钢管本体1并延伸至钢管本体1外侧,散热片5与钢管本体1焊接固定。所述吸热条3和吸热管2均为铜材料制成,所述散热片5为铝材料制成。

通过铜制的吸热管2吸收的热量能被吸热条3所吸收,同时吸热条3自身也能吸收腔室4内的热量,然后在通过吸热条3上的散热片5向管外散热。采用铝制的散热片5的散热效果较好,而铜制的吸热管2和吸热条3的吸热效果较好。

所述散热片5的横截面为弧形,所述吸热条3至少设置有三个。弧形能加强抗压能力,同时至少设置三个吸热条3那么对应的散热片5也至少三个,又因为吸热条3均匀间隔设置,散热片5固定在吸热条3上,因此弧形的散热片5延伸至钢管本体1的外侧起到了稳定管道的作用,避免管道独立放置时轻易滚动。

所述吸热管2的内壁上设有螺纹6。吸热管2内的螺纹6能使吸热管2内的流体螺旋前进,且产生径向压力,冲刷吸热管2内壁,减少吸热管2内杂质沉淀,从而降低对吸热效果和散热效果的影响,同时减少对流量的影响,延长管道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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