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采暖炉快速起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41209发布日期:2018-07-27 21:30阅读:54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采暖炉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采暖炉快速起火器。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村人均收入的不断增加,解决了温饱奔小康的农民逐渐注重起自己的生活质量,在当前治理污染政策的推动下,节能环保也成为了我国民用采暖炉技术的发展方向。

目前,市场上的民用采暖炉多是以自然排气的方式使用,安装一根4-6米的烟囱,通过烟囱的自然抽力,满足燃料燃烧时的配风进行燃烧,当采暖炉生火时和解除封火状态时,由于烟囱内的排烟温度低使得烟囱的抽力大大减小,造成起火慢,很长时间达不到旺火(额定功率)燃烧状态,尤其是做饭需要旺火时,只能耐心等待,而且由于燃烧的不充分燃烧,排放的烟气很难达到排放标准,对环境造成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采暖炉快速起火器,它可以让采暖炉在点火和解除封火时快速的达到旺火状态,解决了做饭时火不旺、需要等待的现象,同时让燃料进行充分燃烧,排放的烟气达到排放的标准,也保护了环境。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是:它含有烟道1、转换开关2、引风机3,烟道1为圆柱通孔结构,引风机3设置在烟道1的外侧壁上,转换开关2设置在烟道1的前端,烟道1的下端端口为进烟口11,烟道1的上端端口为出烟口12;所述的引风机3含有风机31、排气扇叶32、通风管33,风机31与通风管33相连,通风管33内设有排气扇叶32,通风管33的一端连接在烟道1外侧底端,通风管33另一端连接在烟道1外侧顶端。

所述风机31与排气扇叶32相连。

所述转换开关2设置在通风管33与烟道1连接的两个连接口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本装置的进烟口与采暖炉的排烟口相连接,出风口与烟囱相连接,当采暖炉需要生火或快速起火时,将转换开关2拨至水平状态,引风机通电,风机31带动排气扇叶32转动,烟气则通过引风机3强制排烟,经过强制排烟通道,由出烟口12排出;当生火完毕或起火完毕后,将转换开关2拨至垂直状态,引风机3断电,风机31和排气扇叶32停止转动,烟气则通过烟囱抽力,经过自然排烟通道,由出烟口12排出。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它可以让采暖炉在点火和解除封火时快速的达到旺火状态,解决了做饭时火不旺、需要等待的现象,同时让燃料进行充分燃烧,排放的烟气达到排放的标准,也保护了环境。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图3是图1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烟道1、转换开关2、引风机3、进烟口11、出烟口12、风机31、排气扇叶32、通风管33。

具体实施方式

参看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含有烟道1、转换开关2、引风机3,烟道1为圆柱通孔结构,引风机3设置在烟道1的外侧壁上,转换开关2设置在烟道1的前端,烟道1的下端端口为进烟口11,烟道1的上端端口为出烟口12;所述的引风机3含有风机31、排气扇叶32、通风管33,风机31与通风管33相连,通风管33内设有排气扇叶32,通风管33的一端连接在烟道1外侧底端,通风管33另一端连接在烟道1外侧顶端。

所述风机31与排气扇叶32相连。

所述转换开关2设置在通风管33与烟道1连接的两个连接口之间。

起火器为两个排烟通道,一个是自然排烟通道,一个是强制排烟通道;当需要用火或生火时,旋转转换开关转换到强制排烟通道,通过引风机强制排烟,达到快速起火的目的,同时也解决了因烟囱抽力小、燃烧不充分而造成的排烟不达标的现象;起火完成后,再旋转转换开关转换到自然排气通道。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本装置的进烟口与采暖炉的排烟口相连接,出风口与烟囱相连接,当采暖炉需要生火或快速起火时,将转换开关2拨至水平状态,引风机通电,风机31带动排气扇叶32转动,烟气则通过引风机3强制排烟,经过强制排烟通道,由出烟口12排出;当生火完毕或起火完毕后,将转换开关2拨至垂直状态,引风机3断电,风机31和排气扇叶32停止转动,烟气则通过烟囱抽力,经过自然排烟通道,由出烟口12排出。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它可以让采暖炉在点火和解除封火时快速的达到旺火状态,解决了做饭时火不旺、需要等待的现象,同时让燃料进行充分燃烧,排放的烟气达到排放的标准,也保护了环境。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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