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锅炉直接供暖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64996发布日期:2018-06-23 00:18阅读:727来源:国知局
一种锅炉直接供暖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锅炉直接供暖系统,具体为供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集中供热是现代化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城市公用事业的一项重要设施,集中供热不仅能给城市提供稳定、可靠的高品位热源,改善人民生活,而且能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有利于城市美化,有效地利用城市有效空间,所以,集中供热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近些年的中国的集中供热,仍存在远近用户冷热不均,大流量、大功率的循环泵能耗过大,用户调节上互相干扰致使系统调节和控制策略极为复杂的问题,无法使人们生活或进行生产的空间能保持在适宜的热状态。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锅炉直接供暖系统投入使用,用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锅炉直接供暖系统,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供暖冷热不均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锅炉直接供暖系统,包括锅炉,所述锅炉底端连接两组输送水管,一组所述输送水管连接位于锅炉下方的生活热水进口,另一组所述输送水管连接位于锅炉右侧的水力均压器,且水力均压器分别与位于其右侧设有的地板采暖和位于地板采暖下方的散热器采暖连接,所述水力均压器与地板采暖和散热器采暖连接的输送水管上均设有采暖循环泵,所述水力均压器与地板采暖连接的输送水管上设有混合阀,且混合阀位于采暖循环泵左侧,所述锅炉、混合阀和采暖循环泵一端均设有球阀。

优选的,所述输送水管与地板采暖连接处设有分集水器,所述地板采暖一端设有房间温控器。

优选的,所述锅炉底端设有天然气管道。

优选的,所述水力均压器包括罐体,且罐体顶端和底端分别设有排气阀和排污阀,所述罐体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一级管网和二级管网,所述二级管网上设有分水器,且分水器下方设有集水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结构合理,通过水力均压器对用户实施定量给水,提高用户自主调节能力,直接对地板采暖和散热器采暖直接供热,简单实用。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制造成本低,维修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地板采暖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水力均压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锅炉、11天然气管道、2输送水管、3生活热水进口、4水力均压器、41罐体、42排气阀、43排污阀、44一级管网、45二级管网、46分水器、47集水器、5地板采暖、51分集水器、52房间温控器、6散热器采暖、7采暖循环泵、8混合阀、9球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锅炉直接供暖系统,包括锅炉1,所述锅炉1底端连接两组输送水管2,一组所述输送水管2连接位于锅炉1下方的生活热水进口3,另一组所述输送水管2连接位于锅炉1右侧的水力均压器4,且水力均压器4分别与位于其右侧设有的地板采暖5和位于地板采暖5下方的散热器采暖6连接,所述水力均压器4与地板采暖5和散热器采暖6连接的输送水管2上均设有采暖循环泵7,所述水力均压器4与地板采暖5连接的输送水管2上设有混合阀8,且混合阀8位于采暖循环泵7左侧,所述锅炉1、混合阀8和采暖循环泵7一端均设有球阀9。

其中,所述输送水管2与地板采暖5连接处设有分集水器51,所述地板采暖5一端设有房间温控器52,所述锅炉1底端设有天然气管道11,所述水力均压器4包括罐体41,且罐体41顶端和底端分别设有排气阀42和排污阀43,所述罐体41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一级管网44和二级管网45,所述二级管网45上设有分水器46,且分水器46下方设有集水器47。

工作原理:低温水在锅炉1中被加热,吸收热量后变成高温水,经输送水管2流向水力均压器4,水力均压器4由罐体41和左右两侧的一级管网44和二级管网45组成,罐体41一侧与一级管网44(用户外部管网)的供水管、回水管相连,另一侧与二级管网45(用户内部管网)的供、回水管相连,并通过水力均压器4与采暖循环泵7配合使用,安装于用户入口处,提高用户自主调节能力,水经输送水管2送往室内,通过地板采暖5和散热器采暖6放出热量,使室内的温度升高,散热后温度降低变成低温水,再通过输送水管2中的回水管道返回锅炉1进行循环使用,如此不断循环,从而不断将热量从热源送到室内,以补充室内的热量损耗,使室内保持一定的温度。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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