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专用冷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62352发布日期:2018-11-07 19:57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活性炭生产设备的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专用冷却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活性炭在各行各业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活性炭的生产需要经过很多道工序,其中活化炉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活化炉,是将活性炭进行活化加工,然后进行降温冷却得到活性炭成品。目前用于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冷却装置均采用气冷冷却,降温效率低、能耗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专用冷却装置,结构简单,冷却效果好,冷却速度快,降低能耗,便于活化炉的快速冷却,提高整体活性炭的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专用冷却装置,具有半圆形罩体,所述的半圆形罩体内壁上沿长度方向设置蛇形冷却管,所述的蛇形冷却管一端穿出半圆形罩体后外接冷却源,所述的蛇形冷却管另一端穿出半圆形罩体后连接换热器,所述的换热器的一端外接管道。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换热器通过管道外接冷水管道和热水管道;可以快速将换热器中得到的热量进行转移回收利用。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半圆形罩体两端均垂直设置挡板,所述的挡板上均匀设置若干散热孔;可以利用空气进行快速降温冷却。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挡板的外侧端面上沿中心位置处还对称设置固定销钉;这样可以方便通过固定销钉来实现两个半圆形罩体进行拼接使用,提高散热冷却效果。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半圆形罩体顶端端面中部还设置拉环;方便操作人员进行及时的吊取。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专用冷却装置,结构简单,冷却效果好,冷却速度快,降低能耗,便于活化炉的快速冷却,提高整体活性炭的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挡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半圆形罩体内壁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号为:1、半圆形罩体,2、蛇形冷却管,3、换热器,4、管道,5、冷水管道,6、热水管道,7、挡板,8、散热孔,9、固定销钉,10、拉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前面板”、“后面板、“上端板”、“下端板”、“两侧板”、“上端”、“下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 “设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换热器3可根据实际型号直接从市场上购买安装使用。

见图1、图2和图3所示的是一种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专用冷却装置,具有半圆形罩体1,半圆形罩体1内壁上沿长度方向设置蛇形冷却管2,蛇形冷却管2一端穿出半圆形罩体1后外接冷却源,蛇形冷却管2另一端穿出半圆形罩体1后连接换热器3,换热器3的一端外接管道4。

其中,换热器3通过管道外接冷水管道5和热水管道6。半圆形罩体1两端均垂直设置挡板7,挡板7上均匀设置若干散热孔8。挡板7的外侧端面上沿中心位置处还对称设置固定销钉9。半圆形罩体1顶端端面中部还设置拉环10。

该活性炭生产的活化炉专用冷却装置的使用原理如下:

当操作人员需要对活化炉进行冷却的时候,可以采用吊具将冷却装置吊起,直接覆盖在活化炉的外壁上,也可以采用两个半圆形罩体1进行配合封闭冷却,通过外部控制器控制蛇形冷却管2中可以通入冷却油、冷却水或其他冷却介质,冷却介质在半圆形罩体1内壁上循环流动,可以快速吸收活化炉外壁上的热量,通过管道流入换热器3进行换热,将换热后的冷却介质通过管道4排出,这样的冷却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冷却速度快,效率高,便于广泛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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