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20040发布日期:2018-12-28 19:07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随着空气净化器的普及,人们对空气净化器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技术的空气净化器大都只有一个净化空气的功能,但使用者并不能了解到空气质量的情况,因此需要对空气净化器进一步改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空气净化器,该空气净化器可以根据空气质量的情况而发出不同的光效,让用户清楚直观地了解当前空气质量的情况。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空气净化器,所述空气净化器包括本体、空气质量检测器和显示组件,所述本体具有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空气质量检测器用于检测空气质量;所述显示组件与空气质量检测器相连以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检测器的检测结果显示不同光效。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通过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空气质量,显示组件可以接收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到的空气质量的信息,根据空气质量检测结果的不同从而使得显示组件发出不同的光效,用户根据显示组件发出的光效可判断当前空气质量,从而有利于用户更加直观地了解到空气质量的情况,而且空气净化器发出光效也使得空气净化器整体更加美观,可提高用户体验感。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空气净化器,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显示组件包括:灯管组件,所述灯管组件包括灯管和灯源板,所述灯源板与所述空气质量检测器相连以控制所述灯管显示不同光效。

可选地,所述灯管形成为环形,所述灯管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灯源板相连。

可选地,所述出风口设在所述本体的顶壁,所述灯管环绕所述出风口。

可选地,所述灯管为导光灯带。

可选地,所述本体上设有环绕所述出风口的安装槽,所述灯管设在所述安装槽内。

可选地,还包括灯夹,所述灯夹与所述本体插接连接,所述灯夹包括第一夹持部和第二夹持部,所述第一夹持部和所述第二夹持部合围限定出适于容纳所述灯源板的容纳腔和与所述容纳腔连通的通孔,所述灯管的两端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通孔内。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夹持部和所述第二夹持部中的至少一个设有卡钩,所述第一夹持部和所述第二夹持部的另一个上设有卡孔,所述卡钩适于与所述卡孔卡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灯管组件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的结果显示不同颜色。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出风口处设有出风格栅。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的部分结构爆炸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的显示组件和灯夹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2中的A部的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0:空气净化器;

1:本体,11:进风口,12:出风口,13:安装槽;

2:出风格栅;

3:显示组件,31:灯管组件,311:灯管,312:灯源板;

4:灯夹,41:第一夹持部,42:第二夹持部,43:容纳腔,44:通孔,45:卡钩,46:卡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参考图1-图4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100。

如图1和图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100可以包括本体1、空气质量检测器和显示组件3。

具体地,本体1具有进风口11和出风口12,由此,空气可以从进风口11进入,然后经过空气净化器100净化后从出风口12排出,实现空气在空气净化器100中的净化。空气质量检测器用于检测空气质量,显示组件3与空气质量检测器相连以根据空气质量检测器的检测结果显示不同光效。

也就是说,空气质量检测器可以将检测到的空气质量的信息传递给显示组件3,使得显示组件3可以根据空气质量检测结果的不同从而发出不同的光效,用户根据空气净化器100发出的光效可以判断当前的空气质量。

例如,空气质量可以分为两种即较好和较差,根据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结果可判断当前空气质量属于较好还是较差,当空气质量较好时显示组件3可显示出一种光效,当空气质量较差时显示组件3可显示出另一种光效。

当然可以理解是,空气质量也可以分为多种,多种空气质量可以具有多种光效,根据空气质量检测器的检测结果,空气质量处于不同程度时可显示不同光效,对此本实用新型不作限定。例如,空气质量也可以分为三种,显示组件3可显示三种光效。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100,通过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空气质量,显示组件3可以接收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到的空气质量的信息,根据空气质量检测结果的不同从而使得显示组件3发出不同的光效,用户根据显示组件3发出的光效可判断当前空气质量,从而有利于用户更加直观地了解到空气质量的情况,而且空气净化器100发出光效也使得空气净化器100整体更加美观,可提高用户体验感。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显示组件3可以包括灯管组件31,灯管组件31包括灯管311和灯源板312,灯源板312与空气质量检测器相连以控制灯管311显示不同光效,由此,空气质量检测器将检测到的空气质量的信息的结果传递至传递给灯源板312,灯源板312根据空气质量结果控制灯管311显示出不同的光效。

可选地,如图2和图3所示,灯管311可以形成为环形,由此,可以使得显示组件3显示的光效效果更好,进一步地提高用户的体验感。其中灯管311的两端分别与灯源板312相连,由此,可以使得灯管311与灯源板312的连接更加稳定。

可选地,如图1所示,出风口12可设在本体1的顶壁,由此,被净化后的空气可从顶部的出风口12排出本体1时,由此净化后的空气可向上流动,从而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其中灯管311可环绕出风口12,也就是说,灯管311是设在空气净化器100的顶端,这样可以使得使用者无论在哪个位置都可以看到灯管311发出的光效,方便使用者能及时地了解空气质量。

可选地,灯管311为导光灯带,导光灯带较为柔软,可以使得安装较为简单方便,而且导光灯带的绝缘、防水性能好,使用安全。

可选地,如图2所示,本体1上可设有环绕出风口12的安装槽13,灯管311设在安装槽13内,由此,安装槽13可以对灯管311进行限位,使得灯管311稳定地安装在安装槽13内。而且灯管311环绕出风口12,风从出风口12吹出,也能够使得灯管311发出的光效更加美观。

可选地,如图3和图4所示,空气净化器100还包括灯夹4,灯夹4与本体1插接连接,由此,可以使得显示组件3通过灯夹4的安装在本体1上,结构简单且安装方便。灯夹4可以包括第一夹持部41和第二夹持部42,第一夹持部41和第二夹持部42合围限定出适于容纳灯源板312的容纳腔43和与容纳腔43连通的通孔44,灯管311的两端至少部分位于通孔44内,由此,通过灯夹4可以对灯管311和灯源板312进行限位,使得灯管311和灯源板312固定在本体1上。其中,灯管311与灯源板312可装配后与灯夹4配合固定,从而可以使得灯管311与灯源板312的连接较为稳定,另外,通过将灯夹4设置为分体的第一夹持部41与第二夹持部42,第一夹持部41与第二夹持部42合围固定显示组件3,从而有利于灯管311与灯源板312的安装。

进一步地,如图3和图4所示,第一夹持部41和第二夹持部42中的至少一个设有卡钩45,第一夹持部41和第二夹持部42的另一个上设有卡孔46,卡钩45适于与卡孔46卡接,由此,卡钩45可插接在卡孔46内,通过卡钩45与卡孔46的配合可以使得第一夹持部41与第二夹持部42固定相连,有利于第一夹持部41和第二夹持部42的卡合和拆分。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灯管组件31可根据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的结果显示不同颜色,由此,用户可以根据灯管组件31显示的颜色判断当前空气质量,并控制操作空气净化器100,例如,灯管组件31可以发出三种颜色的光效,三种光效分别表示不同空气质量,用户根据发出的颜色判断当前空气质量,并控制空气净化器100的工作和运行状况。当然可以理解的是,灯管组件31也可根据空气质量检测器检测的结果显示不同亮度,即灯管组件31发出的亮度不同,用户根据灯管组件31发出的亮度大小判断当前空气质量。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出风口12可设有出风格栅2,由此,通过出风格栅2可以遮挡出风口12,以防止外界的杂质或者掉落物进入出风口12,还可以保护出风口12不被磨损或者碰撞,有利于出风口12均匀出风。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100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这里不再详细描述。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可选地”或“进一步地”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在上述描述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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