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汞触媒生产用干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03268发布日期:2019-02-19 18:11阅读:140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汞触媒生产用干燥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干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低汞触媒生产用干燥器。



背景技术:

在低汞触媒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将低汞触媒进行干燥,目前常用的方法是将热空气从装有低汞触媒的干燥器的下方通入,使低汞触媒达到干燥状态,但是这种方式传热效率低,受热不均匀,干燥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低汞触媒生产用干燥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低汞触媒生产用干燥器,包括底座和箱体,底座设有对称设置的三角架和升降机构,箱体内为空腔,且箱体的一端设有加料口,另一端与升降机构活动连接,箱体的两侧分别通过活动轴与三角架活动连接,且箱体的底部设有热气进口,顶部设有热气出口,箱体内设有储料架,且储料架包括数个相互连通并沿周向均匀布置的弧形腔体,储料架的左端设有内加料口,其中内加料口的外侧设有凸缘,且加料口内侧设有与凸缘适配的凹槽,储料架的右端设有转轴,且箱体内设有与转轴相连接的驱动电机。

作为优选的,箱体的截面为椭圆形。

作为优选的,凸缘和凹槽之间设有密封圈。

作为优选的,内加料口内设有内密封阀门。

作为优选的,储料架由外至内包括数层同轴设置的储料架单元,且数个储料架单元的直径由外至内逐渐减小。

作为优选的,弧形腔体的侧壁为网状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受热均匀,工作效率高,干燥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箱体,3-三角架,4-升降机构,5-加料口,6-活动轴,7-热气进口,8-热气出口,9-弧形腔体,10-内加料口,11-凸缘,12-凹槽,13-转轴,14-驱动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低汞触媒生产用干燥器,包括底座1和箱体2,所述的底座1设有对称设置的三角架3和升降机构4,所述的箱体2内为空腔,且箱体2的一端设有加料口5,另一端与升降机构4活动连接,所述的箱体2的两侧分别通过活动轴6与三角架3活动连接,且箱体2的底部设有热气进口7,顶部设有热气出口8,所述的箱体2内设有储料架,且储料架包括数个相互连通并沿周向均匀布置的弧形腔体9,所述的储料架的左端设有内加料口10,其中内加料口10的外侧设有凸缘11,且加料口5内侧设有与凸缘11适配的凹槽12,所述的储料架的右端设有转轴13,且箱体2内设有与转轴13相连接的驱动电机14。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箱体2的截面为椭圆形。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凸缘11和凹槽12之间设有密封圈。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内加料口10内设有内密封阀门。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储料架由外至内包括数层同轴设置的储料架单元,且数个储料架单元的直径由外至内逐渐减小。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弧形腔体9的侧壁为网状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常态下,箱体2处于水平放置,加料时,使升降机构4收缩,联动箱体2与升降机构4相连接的一侧下降,使箱体2为倾斜状态,将物料通过加料口5和内加料口10加入至弧形腔体9内,为了保证弧形腔体9内加满物料,可以开启驱动电机14,使储料架沿轴向转动,直至物料将弧形腔体9填满,关闭内加料口10内设有内密封阀门,再通过升降机构4将箱体2调节为水平状态,再次开启驱动电机14使储料架沿轴向转动,内加料口10外侧的凸缘11在凹槽12内转动,同时向箱体2内通入热气,储料架由外至内包括数层同轴设置的储料架单元,且数个储料架单元的直径由外至内逐渐减小,并且弧形腔体9可以有效增加物料的受热面积,受热更加均匀,同时储料架的转动也可以进一步提高干燥效率,缩短干燥时间,提高干燥质量。干燥完毕卸料时,调节升降机构4伸长,联动箱体2与升降机构4相连接的一侧上升,使箱体2为倾斜状态,开启内加料口10内设有内密封阀门,使干燥后的物料落入收纳装置,可以同时开启驱动电机14,使储料架沿轴向低速旋转,直至物料从弧形腔体9全部掉落。弧形腔体9的侧壁由聚四氟材料制成,可以有效避免物料粘结在弧形腔体9内,保证卸料完全,易于设备清理。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受热均匀,工作效率高,干燥效果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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