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8825433阅读:来源:国知局
过滤层2所对应的主体I的内壁上,还设有第二 LED灯42,同样地,所述过滤层2的外表面设有与所述第二 LED灯42相作用的第二二氧化钛层,所述第二 LED灯42与所述第二二氧化钛层相作用可以使得本实用新型的净化空气的量增加,同时提高提高本实用新型的净化效率;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催化降解效率高、净化效果好的优点。
[0025]本实用新型中,为了进一步对空气进行净化,还包括罩在所述主体I的出风口 12端的设有通孔51的罩体5 (如图2、3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罩体5是球形的,所述罩体5的内表面上设有第三二氧化钛层,所述主体I的出口端12处还设有伸进所述罩体5内的用于与所述第三二氧化钛层作用的至少一个发出的光的波长范围是大于等于390nm小于等于460nm的第三LED灯43,当从室内空气从所述主体I中进行了净化后,便从所述出风口12端出来,然后进入所述罩体5内,所述罩体5内表面上的第三二氧化钛层与所述第三LED灯43作用,使得所述第三二氧化钛层迅速获得催化降解功能,从而对进入所述罩体5内的气体做进一步的净化,使得室内空气净化更加彻底;本实施例中,净化后的气体从所述通孔51中出来到室内空气中。
[0026]本实用新型中,为了使得所述罩体5更加牢固地固定在所述主体I上,还包括设在所述出风口 12处的带有弹性件71的罩体加固件7,安装所述罩体5时,使所述弹性件71互相靠拢,罩上所述罩体5,此时松开所述弹性件71,所述弹性件71向外撑开并将所述罩体5固定住;本实施例中,所述弹性件71可以是弹簧也可以是弹片等;另外,因为所述罩体5 —般是选用玻璃制品或者陶瓷制品,为了使得所述罩体5与所述主体I长期接触而损坏,还包括设在所述出风口 12处的对所述罩体5起缓冲作用触片8,所述触片8设在所述罩体加固件7的下方。
[0027]本实用新型中,为了使得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照明的效果,在所述主体I的出口端12处还设有与所述第三LED灯43共同伸进所述罩体5内的用于照明的第四LED灯44,所述第四LED灯44的数量可以根据需要而设定;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主体I的底部13还设有支撑脚15 ;由于设置有照明用的所述第三LED灯43,本实用新型小巧,便携,因此也可以作为台灯使用,作为台灯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置于桌台上,由于所述支撑脚15的支撑作用,可以使得室内空气从所述主体I的底部13得以进入。
[0028]本实用新型中,为了对所述第三LED灯43和第四LED灯44进行保护,在所述第三LED灯43和第四LED灯44外设有透明的灯罩421 ;所述第三LED灯43和第四LED灯44通过固定杆422与所述灯罩421固定住。
[0029]本实用新型中,为了使得所述过滤层2的过滤效果更加好,所述过滤层2是海绵层21,也可以是活性炭层22,还可以是HEPA,甚至可以是是海绵层21与活性炭层22的结合;所述过滤层2可以去除花粉、烟尘等可吸入颗粒,同时消除甲醛和异味。
[0030]本实用新型中,为了更加美观,所述罩体5可以是由陶瓷材料制作的,也可以是是由玻璃材料制作的。
[0031]本实用新型中,为了使得所述过滤层2更加牢固地固定在所述进风口 11处,还包括设于所述主体I的底部13的底盖6,安装本实用新型时,先将所述过滤层2固定在所述进风口 11处,再将所述底盖6盖上;为了使得所述底盖6更加牢固地固定在所述主体I的底部13,也为了更加方便地更换所述过滤层2,所述底盖6是可拆卸的,所述底盖6上还设有凸耳62,所述主体I上设有与所述凸耳62相对应的凹槽16,所述凸耳62与所述凹槽16相互配合使得所述底盖6紧密地扣合在所述主体I的底部13 ;同时,所述底盖6上设有拉耳61,所述拉耳61使得取下所述底盖6时更加方便进行。
[0032]本实用新型还可以设为第二种实施方式(如图5所示),第二种实施方式与第一种实施方式大体上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罩体5的形状是壶形的。
[0033]本实用新型还可以设为第三种实施方式(如图6所示),第三种实施方式与第一种实施方式大体上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罩体5的形状是卵形的。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主体(1),设在所述主体(I)内的过滤层(2)以及抽风机(3),所述过滤层(2 )设在所述主体(I)的进风口( 11)处,所述抽风机(3 )设在所述主体(I)的出风口( 12 )的内壁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进风口( 11)的内表面涂有第一二氧化钛层,在所述过滤层(2)和抽风机(3)之间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一二氧化钛层相互作用的至少一个发出的光的波长范围是大于等于390nm小于等于460nm的第一 LED灯(4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罩在所述主体(I)的出风口(12)端的设有通孔(51)的罩体(5),所述罩体(5)的内表面上设有第三二氧化钛层,所述主体(I)的出口端(12 )处还设有伸进所述罩体(5 )内的用于与所述第三二氧化钛层作用的至少一个发出的光的波长范围是大于等于390nm小于等于460nm的第三LED灯(43),所述第三二氧化钛层和所述第三LED灯(43)作用对从所述出风口(12)出来的空气作进一步净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在所述出风口(12)处的带有弹性件(71)的罩体加固件(7),安装所述罩体(5)时,使所述弹性件(71)互相靠拢,罩上所述罩体(5),所述弹性件(71)向外撑开并将所述罩体(5)固定住。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体(I)的出口端(12)处还设有与所述第三LED灯(43 )共同伸进所述罩体(5 )内的用于照明的第四LED灯(4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I)的底部(13)设有支撑脚(15),当所述照明用的第四LED灯(44)被点亮时,将所述主体(I)置于桌台上作为台灯使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LED灯(43)和第四LED灯(44 )外设有透明的灯罩(421)。
7.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层(2)是海绵层(21),或是活性炭层(22),或是HEPA,或是海绵层(21)与活性炭层(22)的结合。
8.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体(5)的形状是卵形的或球形的。
9.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体(5)是由陶瓷材料制作的或者是由玻璃材料制作的。
10.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主体(I)底部的底盖(6)。
【专利摘要】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主体,设在所述主体内的过滤层以及抽风机,所述过滤层设在所述主体的进风口处,所述抽风机设在所述主体的出风口的内壁上,在所述进风口的内表面涂有第一二氧化钛层,在所述过滤层和抽风机之间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一二氧化钛层相互作用的至少一个发出的光的波长范围是大于等于390nm小于等于460nm的第一LED灯。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催化降解效率高、净化效果好的优点。
【IPC分类】F24F1-02, F21V33-00, F21Y101-02, F24F13-20, B01D46-10, A61L9-16, A61L101-02, B01D53-86, A61L9-18, F24F13-28
【公开号】CN204534857
【申请号】CN201520042564
【发明人】中园义信
【申请人】深圳市日创辉贸易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5日
【申请日】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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