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气管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17163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气管组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设及一种空调管路,具体设及一种用于空调的集气管组件。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集气管组件越来越多的采用垂直联接布置,W达到相近外径的管子垂直焊 接连接,再分几路分开流通。而和换热器连接的集气管组件,如图4所示,主要由集气支管 缩口后垂直插入集气主管的通孔内并焊接而成。然而运种连接方式需先将集气支管进行缩 口处理,焊接强度不高,而管子经过缩口后内径变小,采用运种连接方式对制冷剂的流量降 低幅度较大,影响制冷效果。

【发明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焊接强度高,对制冷剂的流量降低幅度较小,制冷 效果更好的集气管组件。
[0004]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集气管组件,具有集气主管和 集气支管,所述集气主管与集气支管垂直焊接连接,所述集气主管的管壁上开有通孔,其改 进在于:所述通孔的孔口具有翻边,所述集气支管一端管口具有两个延伸部分,且该管口套 在翻边外侧并与集气主管焊接连接在一起。
[0005]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集气主管的外径尺寸Φι与集气支管的外径尺寸Φ2两者 之间满足关系式:1. 1巫巫1> 0. 9巫2。
[0006]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集气支管一端管口的边沿线呈马鞍形。
[0007]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积极效果是:由于连接处通孔的孔口具有翻边,集气支管一端 管口具有两个延伸部分(管口的边沿线呈马鞍形),该管口套在翻边外侧并与集气主管焊接 连接在一起,因而有效加强了焊接强度,而且可适用于相同或相近管径的管的焊接连接。同 时,现有技术需要对集气支管进行缩口处理才可W插入通孔的孔口中,使得连接处通孔的 内径变化较大导致制冷剂的流量降低幅度较大,相反,本实用新型由于是集气支管管口 套在翻边外侧,因而连接处通孔的孔径变化很小,对制冷剂的流量降低幅度较小,制冷效果 更好。
【附图说明】
[0008]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0009]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示意图;
[0010]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剖视示意图;
[0011] 图4是现有技术的主视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W下结合附图W及给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3]如图1、2、3所示,一种集气管组件,具有集气主管1和集气支管2,所述集气主管1 与集气支管2垂直焊接连接,所述集气主管1的管壁上开有通孔3,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3 的孔口具有翻边1-1,所述集气支管2 -端管口具有两个延伸部分2-1,且该管口套在翻边 1-1外侧并与集气主管1焊接连接在一起。
[0014] 如图1、2、3所示,所述集气主管1的外径尺寸〇1与集气支管2的外径尺寸Φ巧 者之间满足关系式:1. Φ1 > 0.9〇2。因而本实用新型特别适用于两根外径尺寸接 近并相差不大的管子的焊接连接。
[0015] 如图1所示,所述集气支管2-端管口的边沿线呈马鞍形。
[0016] 按表1可得到如下具体的实施例1、实施例2的集气管组件:
[0017]表 1:
[0018]
【主权项】
1. 一种集气管组件,具有集气主管(1)和集气支管(2),所述集气主管(1)与集气支管 (2)垂直焊接连接,所述集气主管(1)的管壁上开有通孔(3),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3)的 孔口具有翻边(1-1 ),所述集气支管(2 ) -端管口具有两个延伸部分(2-1 ),且该管口套在 翻边(1-1)外侧并与集气主管(1)焊接连接在一起。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气管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气主管(1)的外径尺寸Φ i 与集气支管(2)的外径尺寸Φ2两者之间满足关系式:1. 1Φ 2彡Φ 1彡0. 9Φ2。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气管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气支管(2)-端管口的边沿 线呈马鞍形。
【专利摘要】一种集气管组件,具有集气主管和集气支管,所述集气主管与集气支管垂直焊接连接,所述集气主管的管壁上开有通孔,所述通孔的孔口具有翻边,所述集气支管一端管口具有两个延伸部分,且该管口套在翻边外侧并与集气主管焊接连接在一起。所述集气主管的外径尺寸Φ1与集气支管的外径尺寸Φ2两者之间满足关系式:1.1Φ2≥Φ1?≥0.9Φ2,所述集气支管一端管口的边沿线呈马鞍形。本实用新型有效加强了焊接强度,而且可适用于相同管径或相近管径的管的焊接连接。同时,本实用新型由于是集气支管一端管口套在翻边外侧且与集气主管焊接连接在一起,能使得连接处通孔的孔径变化很小,因而对制冷剂的流量降低幅度较小,制冷效果更好。
【IPC分类】F24F13/02
【公开号】CN205026882
【申请号】CN201520726965
【发明人】肖明忠
【申请人】博格思众(常州)热交换器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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