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161508阅读:来源:国知局
对储藏室内的食品进行冷却。另外,优选,如图3所示,饮料棚架10设置成在放上饮料瓶2后,饮料瓶2在冰箱的高度方向上与凸部3发生部分重叠,由此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凸部3之外的死角部分的空间。
[0038]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由于饮料棚架10配置于食品棚架5的上方,用于放置饮料瓶的作为支撑部的饮料棚架10的槽11设置在饮料棚架10的避开凸部3的位置,因此能够有效地利用凸部之外的死角部分的空间。
[0039]另外,以上以凸部3是管道31的一部分的例子对第一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是,凸部3也可以不是管道31的一部分,而只是用于安装照明装置和调温装置等。在此情况下,凸部3上不设置向储藏室内提供冷气的冷气喷出口,因此饮料棚架10上也可以不设置通气孔12。此外,照明灯33也可以不设置于凸部3内,而仅在凸部3上设置冷气喷出口,或者凸部3仅用于设置调温装置。
[0040]此外,在第一实施方式中,以具有4个槽11为例进行了说明,但是,槽11的数量也可以多于4个或者少于4个。
[0041]第二实施方式
[0042]第二实施方式的冰箱与第一实施方式的冰箱的结构基本一致,仅是凸部3部分与第一实施方式不同,因此,对于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的结构赋予相同的符号,并省略重复的说明。
[0043]下面,参照图4对第二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0044]如图4所示,冰箱I在作为冷气管道31的一部分的凸部3内设置有照明灯33和构成除臭杀菌装置的紫外线照射灯32,紫外线照射灯32对在管道31内流通的冷气进行杀菌和除臭,经过杀菌除臭后的冷气从凸部31上设置的冷气喷出口喷出来对储藏室进行冷却。与第一实施方式一样,在饮料棚架10的与凸部3相对应的位置具有平坦部13,由此饮料瓶不会被紫外线直接照射,即、槽11被设置于饮料棚架10的不与紫外线照射灯32相对的位置。紫外线有可能使标签等劣化,特别是陈年葡萄酒的情况下标签更容易劣化,因此通过使饮料棚架10的与紫外线照射灯32相对应的部位不设置槽11,可以避免饮料瓶标签因被紫外线直接照射而发生劣化。
[0045]照明灯33设置为打开冰箱门时接通电源,在紫外线照射灯32正常工作时点亮。由此,可以通过照明灯33来目视确认除臭杀菌装置是否在工作。
[0046]在第二实施方式中以在凸部3中设置照明灯33和紫外线照射灯32的例子进行了说明,但是,也可以只在凸部3内设置紫外线照射灯32,而将照明灯33设置于别处,或者不设置单独的照明灯,而以紫外线照射灯33来替代。
[0047]第三实施方式
[0048]第三实施方式的冰箱与第一实施方式的冰箱的结构基本一致,仅是凸部3部分与第一实施方式不同,因此,对于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的结构赋予相同的符号,并省略重复的说明。
[0049]下面,参照图5对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0050]如图5所示,在凸部3内设置有包括蓝色LED35和光催化剂34的除臭杀菌单元。蓝色LED35产生用于照射光催化剂34的蓝色可见光。光催化剂34在被蓝色LED35的蓝色可见光照射时被激发而具有光催化剂活性,由于由此产生的OH自由基的强氧化反应和溶菌作用,通过光催化剂的冷气被除臭、杀菌,被除臭杀菌之后的冷气被喷出到储藏室。
[0051]同样,饮料棚架10的与凸部3相对应的位置具有平坦部13,由此饮料瓶不会被蓝色LED35直接照射,即、槽11被设置于饮料棚架10的不与蓝色LED35相对的位置。由于蓝色LED的能量较高,有可能使饮料瓶的瓶身和标签劣化,因此,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的饮料棚架10,能够避免饮料瓶的瓶身以及标签的劣化。
[0052]另外,蓝色LED35还可以兼作对冰箱的储藏室进行照明的照明灯,而不用另外设置照明灯。此时,可以采用使蓝色LED35的灯光透过光催化剂34来对储藏室进行照明,由此能够简化结构。此外,还可以采用日本特开2014-134357号公报中所公开的结构,该结构是在除臭杀菌单元之外另外设置用于向储藏室内反射蓝色LED35所发出的光的反射机构,并将除臭杀菌单元设置为蓝色LED35的灯光不会透过光催化剂34的结构。由此,在打开冰箱门时可以通过目视确认除臭杀菌单元是否在正常工作,而且使用者不会看到催化剂34,从而不会影响美观性。
[0053]当然,也可以单独设置照明灯而不是设置反射机构,此时,优选形成为蓝色LED35的灯光不会透过催化剂34,从而使用者在打开冰箱时不会看到除臭杀菌单元中的催化剂34,这样不会影响美观性。这种情况下,在打开冰箱门时接通照明灯的电源,照明灯在蓝色LED35工作的情况下点亮,由此,可以目视确认除臭杀菌单元是否在正常工作。
[0054]另外,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饮料棚架采用了板式结构,但是并不限于此,也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其他方式,比如上述专利文献KCN200961984Y)中所记载的饮料棚架等。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中是以照明灯、紫外线照射灯和除臭杀菌单元设置于凸部内为例进行的说明,但是,照明灯、紫外线照射灯和除臭杀菌单元也可以设置于凸部以外的冷气管道部分中,此时,用于放置饮料瓶的作为支撑部的槽设置于饮料棚架的同与照明灯、紫外线照射灯和除臭杀菌单元相对的部位不同的部位,即、避开照明灯、紫外线照射灯和除臭杀菌单元来设置。
[0055]以上利用实施方式说明了本发明的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主旨的范围内,可以进行各种变更和替换。
【主权项】
1.一种冰箱,具有储藏室、从储藏室的顶部向下方凸出的凸部、放置食品的食品棚架和放置饮料瓶的饮料棚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饮料棚架配置于所述食品棚架的上方,在所述饮料棚架的避开所述凸部的位置设置有支撑饮料瓶的支撑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部具有供冷气通过的开口。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部是供冷气通过的管道,在所述管道内设置有除臭杀菌装置。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具有开门时接通的管道内照明装置,所述支撑部设置于所述饮料棚架的同与所述管道内照明装置相对的部位不同的部位。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除臭杀菌装置是具有发出可见光的发光装置和被所述发光装置的可见光激发的催化剂的除臭杀菌单元,所述管道内照明装置是所述发光装置。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除臭杀菌装置是紫外线产生装置,所述支撑部设置于所述饮料棚架的同与所述除臭杀菌装置相对的部位不同的部位。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饮料棚架的支撑部被配置成使所述饮料瓶与所述凸部在冰箱的高度方向上重叠。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冰箱,该冰箱具有:储藏室、从储藏室的顶部向下方凸出的凸部、放置食品的食品棚架和放置饮料瓶的饮料棚架,所述饮料棚架配置于所述食品棚架的上方,在所述饮料棚架的避开所述凸部的位置设置有支撑饮料瓶的支撑部。由于饮料棚架配置于食品棚架的上方,并在饮料棚架的避开凸部的位置设置支撑饮料瓶的支撑部,因此能够有效地利用凸部之外的死角部分的空间。
【IPC分类】F25D23/10, F25D25/02, F25D11/00
【公开号】CN204830632
【申请号】CN201520430272
【发明人】河田良
【申请人】株式会社东芝,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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