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废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采用第一混凝剂对所述废水进行一次混凝处理,得到第一混合物;
采用物理吸附剂对所述第一混合物进行物理吸附处理,得到第二混合物;
采用第二混凝剂对所述第二混合物进行二次混凝处理,得到第三混合物;
采用絮凝剂对所述第三混合物进行絮凝处理,得到第四混合物;以及
对所述第四混合物进行固液分离,得到净化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混凝剂和所述第二混凝剂各自独立地选自聚合氯化硫酸铝铁混凝剂、聚合氯化铝混凝剂和聚合氯化铁混凝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混凝剂为聚合氯化硫酸铝铁混凝剂,所述第二混凝剂为聚合氯化铝混凝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物理吸附剂为活性炭、活性焦和膨润土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剂为PAM絮凝剂。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混凝剂的投加量为300~1000mg/L,优选所述第二混凝剂的投加量为100~200mg/L,优选所述物理吸附剂的投加量为20~100mg/L,优选所述絮凝剂的投加量为0.5~1.5mg/L。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次混凝处理的步骤中,水力停留时间为2~5min;
优选所述物理吸附处理的步骤中,水力停留时间为15~25min;
优选所述二次混凝处理的步骤中,水力停留时间为2~5min;
优选所述絮凝处理的步骤中,水力停留时间为4~8min。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液分离的步骤中,采用斜板沉淀的方式进行所述固液分离;优选所述固液分离的过程中,上升流速为10~15m/h。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液分离的步骤中,同时得到污泥;所述处理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将部分所述污泥返回至所述第一混合物中进行所述物理吸附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行所述一次混凝的步骤之前,还包括对所述废水进行生化处理的步骤。
11.一种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串联设置的一次混凝池(10)、物理吸附池(20)、二次混凝池(30)、絮凝池(40)及沉淀池(50)。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水处理装置还包括生化池,所述生化池与所述一次混凝池(10)连通,且所述生化池位于所述一次混凝池(10)的上游。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50)为斜板沉淀池。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50)设置有污泥出口(501),所述污泥出口(501)与所述物理吸附池(20)连通。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出口(501)设置在所述沉淀池(50)的底部。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水处理装置还包括污泥排放管线,所述污泥排放管线与所述污泥出口(501)和所述物理吸附池(20)之间的管路连通。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50)还设置有净化水出口(502),所述净化水出口(502)设置在所述沉淀池(50)的顶部。
18.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水处理装置还包括:
第一搅拌浆(11),所述第一搅拌浆(11)设置在所述一次混凝池(10)中;
第二搅拌桨(21),所述第二搅拌桨(21)设置在所述物理吸附池(20)中;
第三搅拌桨(31),所述第三搅拌桨(31)设置在所述二次混凝池(30)中;以及
第四搅拌桨(41),所述第四搅拌桨(41)设置在所述絮凝池(40)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