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依次连接的混凝沉淀单元、中间水池、超滤装置、超滤产水池、反渗透装置和混合消毒单元;
所述混凝沉淀单元设有进水管;
所述混凝沉淀单元由顺次连接的混凝池和沉淀池构成,所述混凝池内设有混合搅拌器,所述沉淀池内设有圆形扰流板,该混凝沉淀单元的出水端设置直连至所述混合消毒单元的勾兑水供应管;
絮凝剂加药装置,与所述混凝沉淀单元连接;
阻垢剂加药装置,与所述反渗透装置连接;
杀菌剂装置和氯消毒加药装置,与所述混合消毒单元连接;
所述混合消毒单元设有出水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渗透装置采用三段式反渗透装置,该三段式反渗透装置的反渗透浓水经管路和循环泵回连至该三段式反渗透装置的第三段膜元件进水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滤装置采用外压式中空纤维膜元件的错流过滤超滤装置,该超滤装置的错流水回流至该超滤装置进水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消毒单元设有超滤出水与反渗透产水混合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滤产水池内设有增压泵。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超滤清洗装置,与所述超滤装置连接;
反渗透清洗装置,与所述反渗透装置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滤清洗装置由超滤清洗泵、超滤清洗水箱、次氯酸钠加药装置、电加热器、自动阀门、监控仪表和控制装置连接而成。
8.一种市政给水深度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深度处理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所处理的受污染来水进入所述处理系统的絮凝沉淀池进行物化预处理,通过向絮凝沉淀池内投加的絮凝药剂,降低水中悬浮物、部分硬度、胶体以及有机物含量;
所述絮凝沉淀池的出水,经过超滤装置过滤,去除水体中的悬浮物、胶体和病毒类污染物;超滤装置的部分超滤产水通过超滤产水池和增压泵进入反渗透装置脱除溶解盐,并将除盐的盐水与超滤产水混合;
反渗透装置的出水进入混合消毒单元通过加入的杀菌剂和氯消毒剂消毒杀菌后,出水作为产品水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