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包板式电梯对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2203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一种包板式电梯对重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升降电梯的对重,尤其是设有防护板的包板式电梯对重。



背景技术:

对重是电梯曳引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平衡轿厢的重量。对重位于轿厢的另一边,通过曳引钢丝绳连接到轿顶上。对重在电梯曳引系统中起到节能作用。目前的电梯对重通常包括对重架和层叠放置在对重架中的多个对重块,通过在配重前的计算,得出对重所需的理论重量后,再实际增减对重块的数量而使对重达到实际使用要求的重量。

现有的电梯中,大部分的对重没有设计防护板,这种结构在电梯高速运行时,不利于对重块上方空气的导流、导向,运行时的噪音和空气阻力都比较大。即使有些有设计防护板,但是防护板都是一整块覆盖在对重架的侧面,而且通过紧固件固定连接,当需要增减对重块时,操作十分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减小噪音和空气阻力并且方便增减对重块的包板式电梯对重。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包板式电梯对重,包括对重架、设置在所述对重架中的对重块和覆盖在所述对重架侧面的防护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板包括包覆在所述对重架的侧面下部的下包板和插放在所述对重架的上部并且包覆所述对重架的侧面上部的上包板;所述对重架的底部固设有底部封板,所述底部封板与所述下包板连接;所述对重架的顶部固设有顶部封板(8),所述顶部封板与所述下包板可拆卸地连接。

优选地,所述底部封板的上边缘与所述下包板的下边缘叠合后通过连接件连接在一起。

优选地,所述下包板的上边缘与所述上包板的下边缘叠合在一起。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下包板的两侧边缘分别具有与所述对重架的两侧立柱连接的下包板侧边;所述上包板的两侧边缘分别具有与所述对重架的两侧立柱连接的上包板侧边。

其中,所述对重架的两侧还具有一对分别向内弯折的插销挡板,所述插销挡板沿所述对重架的高度方向延伸,一对所述插销挡板与所述对重架之间包围形成插放所述上包板的插槽。

优选地,所述插销挡板的内侧面和与所述插销挡板的内侧面相对应的所述上包板的表面至少其中一个设有避免碰撞的弹性体。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下包板的上边缘与所述上包板的下边缘在重叠的部分中间设有具有避免碰撞的弹性体。

在具体实施例中,所述弹性体为毛毡。

本实用新型的包板式电梯对重,将防护板分成上包板和下包板,下包板与对重架固定连接并通过底部封板连接,上包板插放在对重架的上部并通过顶部封板连接,不仅对对重起到防护作用,当电梯高速运行时,能够对空气起到导流、导向作用,减小了噪音的空气阻力,而且在需要增减对重块时,只需要解除顶部封板和上包板的连接,然后将上包板抽出即可,使上部的对重块露出以进行增减操作,十分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的包板式电梯对重的主视图。

图2为实施例一的左视图。

图3为图1中的A部放大图。

图4为图2中的B部放大示意图。

图5为实施例一中的上包板的主视图。

图6为实施例一中的下包板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至图6,本实施例的一种包板式电梯对重,包括对重架1、设置在对重架1中的对重块3和覆盖在对重架1侧面的防护板,所述防护板包括包覆在对重架1的侧面下部的下包板4和插放在对重架1的上部并且包覆对重架1的侧面上部的上包板7。

对重架1包括位于底部的底梁、位于两侧的立柱和位于顶部顶梁,对重架1的底部固设有底部封板2,底部封板2通过焊接在对重架1的底部,底部封板2具有向外折弯后向上延伸的上连接边,上连接边的上边缘与下包板4的下边缘叠合后通过螺栓组件固定连接。

对重架1的顶部固设有顶部封板8,顶部封板8通过焊接在对重架1的顶部,顶部封板8具有向外折弯后向下延伸的下连接边,下连接边的下边缘与下包板7的上边缘叠合后通过螺栓组件可拆卸地连接。

如图5所示,其中,上包板7的两侧边缘分别具有与对重架1的两侧立柱连接的上包板侧边71。如图6所示,下包板4的两侧边缘分别具有与对重架1的两侧立柱连接的下包板侧边41。

其中,对重架1的两侧还具有一对分别向内弯折的插销挡板6,插销挡板6沿对重架1的高度方向延伸,一对插销挡板6与对重架1之间包围形成插放上包板4的插槽。安装时,上包板7插在一对插销挡板6之间的插槽内,与顶部封板8连接。

插销挡板6的内侧面和与插销挡板6的内侧面相对应的上包板7的表面至少其中一个设有避免碰撞的弹性体5。本实施例中,插销挡板6的内侧面和与之对应的上包板7的表面都设有弹性件5。下包板4的上边缘与上包板7的下边缘在重叠的部分中间也设有避免碰撞的弹性体5。由于设置了弹性体5,可以避免对重在高速运行时,上包板7与插销挡板6之间碰撞,或者下包板4与上包板7之间碰撞发出噪声。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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