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槽中气提式曝气机用稳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8830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槽中气提式曝气机用稳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曝气增氧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水槽中气提式曝气机用稳固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曝气机一般包括风机、增氧格、通气管、浮筒和机架;风机设置在机架的顶端,增氧格设置在机架的下部,通气管用来连通风机和增氧格,浮筒设置在机架两边侧的外部,用来控制曝气机在水中的上升和下沉。

当将曝气机放入水槽中使用时,为了防止曝气机在水流作用下发生颠簸而产生翻转或倒伏,现有技术中是在机架上放置具有一定重量的物品来稳固曝气机。但这种方式存在一些问题。当水流大、风速大或其他恶劣天气条件时,压重物品极易掉落到水槽中,造成水体污染、曝气机错位等。

因此,需要一种新型稳固装置,其能在任何环境和条件下保证水槽中气提式曝气机的稳定、不翻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槽中气提式曝气机用稳固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内容:

一种水槽中气提式曝气机用稳固装置,气提式曝气机设置在水槽的两个相对的水槽侧壁之间,该稳固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凹槽和至少一个凸起;所述凹槽设置在水槽侧壁上;所述凸起的一端与凹槽连接,另一端与气提式曝气机的机架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水槽侧壁上设置凹槽、在凹槽处设置与气提式曝气机的机架相连的凸起,这种结构使得气提式曝气机在水中能够保持稳定状态,替代了现有技术中放置重物来维持稳定的方案,不会出现曝气机倒伏、水污染问题。

优选地,所述稳固装置包括:两个凹槽和两个凸起;所述两个凹槽相对设置在水槽的两个水槽侧壁上;每个凹槽对应一个凸起;所述凸起的一端与凹槽连接,另一端与气提式曝气机的机架连接。这种两面固定的结构能使气提式曝气机更稳定。

优选地,所述稳固装置包括:四个凹槽和四个凸起;在水槽的两个水槽侧壁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设置有一个凹槽;每个凹槽对应一个凸起;所述凸起的一端与凹槽连接,另一端与气提式曝气机的机架连接。这种上下左右均固定的结构能使气提式曝气机稳定性最佳。

进一步地,所述凹槽包括:上顶面、凹槽侧壁、下底面和开口侧;所述凹槽侧壁上设有导位槽;所述凸起上设置有可在导位槽内滑动的滑轮。这种可滑动式设计可以使气提式曝气机按照随意任意、方便地变动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凹槽为“匚”形槽钢管,所述凸起为方钢管。两者可以使用现有技术中的任意连接方式连接。

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在水槽侧壁上设置凹槽、在凹槽处设置与气提式曝气机的机架相连的凸起,这种结构使得气提式曝气机能够在任意环境下保持稳定状态,替代了现有技术中放置重物来维持稳定的方案,不会出现曝气机倒伏、水污染问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稳固装置使用时的俯视状态参考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水槽侧壁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附图标记为:

1-水槽侧壁;21-机架;22-增氧格;23-电机;24-浮筒;25-横梁;3-凹槽;31-上顶面;32-凹槽侧壁;33-下底面;34-导位槽;4-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水槽中气提式曝气机用稳固装置使用时的俯视状态参考图。气提式曝气机包括机架21、增氧格22、风机23、浮筒24、横梁25、和通气管(图中未示出);风机设置在位于机架顶端的横梁25上,增氧格22设置在机架21的下部,通气管用来连通风机和增氧格,浮筒24设置在机架两边侧的外部。气提式曝气机被放置在水槽的两个相对的水槽侧壁1之间。稳固装置包括:四个凹槽3和四个凸起4;在水槽的两个水槽侧壁1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设置有一个凹槽3;每个凹槽3对应一个凸起4;凸起4的一端与凹槽3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气提式曝气机的机架21固定连接。

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凹槽3包括:上顶面31、凹槽侧壁32、下底面33和开口侧;凹槽侧壁32上设有导位槽34;凸起4上设置有可在导位槽34内滑动的滑轮。这种可滑动式设计可以使气提式曝气机按照随意任意、方便地变动位置。图2是这种结构的水槽侧壁的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在水槽侧壁上设置凹槽、在凹槽处设置与气提式曝气机的机架相连的凸起,这种结构使得气提式曝气机在水中能够保持稳定状态,替代了现有技术中放置重物来维持稳定的方案,不会出现曝气机倒伏、水污染问题。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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