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油墨生产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用于油墨生产的粉尘分类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在涂料化工或其他行业中,粉类原料是搅拌分散材料常见的原料之一。通常为了防止因粉类原料扬尘而对生产车间环境的污染,进而对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通常会在搅拌缸上方安装活动式的盖子,并对扬起的粉尘进行吸尘作业,从而降低污染,通常吸尘作业吸出的粉尘混合收集到粉尘回收槽中。由于在实际的涂料化工生产过程中,不同粉尘物料同时使用一个搅拌机的情况普遍存在,收集到粉尘回收槽中的物料通常为混合物料,极难回收再利用,造成大量固体废物浪费,若单一粉尘物料专用一台搅拌设备,又会造成大量的设备闲置,大大增加生产设备投入成本及对粉尘操作间面积要求也大大增加。
申请号为201320479444.9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粉尘回收装置,它包括原料储槽、高速分散器、阀门、集尘管、密闭收集箱、第一连接管、第二连接管、PLC,高速分散器与阀门连接,原料储槽位于高速分散器上方且其底部通过第一连接管与阀门连接,密闭收集箱内从上至下依次设置有马达驱动鼓风机、滤布、尘料回收桶,密闭收集箱顶部通过集尘管与原料储槽的上端连通,马达驱动鼓风机位于集尘管的端口,原料储槽上部设置有投料孔,尘料回收桶的底部通过第二连接管与阀门连接,阀门与PLC连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经济实用,适合不同粉尘物料回收利用,且操作简单,安全可靠的用于油墨生产的粉尘分类回收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用于油墨生产的粉尘分类回收装置,该装置与搅拌釜配合使用,所述的装置包括设置在搅拌釜上的中间收集储罐、与中间收集储罐相连通的分类回收控制单元、与分类回收控制单元电连接的电气控制器以及将中间收集储罐与搅拌釜相连通的粉尘回收管,所述的中间收集储罐上还设有尾吹清理阀门。
所述的分类回收控制单元包括至少2个设置在中间收集储罐上的分类回收阀以及与分类回收阀一一对应设置的粉尘收集罐,所述的分类回收阀通过电路与电气控制器连接,所述的电气控制器控制分类回收阀的启闭。
所述的分类回收阀共设有4-6个,等间距均匀布设在中间收集储罐上。
所述的分类回收阀呈一字型等间距布设在中间收集储罐的顶部。
所述的分类回收阀为球式电磁阀。
所述的中间收集储罐设置在搅拌釜的防尘罩上方。
所述的防尘罩为圆台形防尘罩,该圆台形防尘罩的侧面上开设有粉尘吸出口,该粉尘吸出口通过粉尘回收管与中间收集储罐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分类回收阀通过分类回收阀门管路与粉尘收集罐直接连接,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分类回收阀门管路间进行切换,所述的尾吹清理阀门可与外界气源连接,用于清理中间收集储罐中的残留粉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
1)由于采用分类回收控制单元及电气控制器,可以根据不同的工况要求对分类回收阀进行自动化切换控制,用以回收不同种的粉尘,能够实现精确分类回收不同种类的粉类原料;
2)操作简单,安全可靠,材料易取,加工难度小,自动化程度高,能够适用于不同规格的搅拌釜,使用范围广,具有节约原料、保护环境、员工操作环境安全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说明:
1—搅拌釜、2—中间收集储罐、3—粉尘回收管、4—尾吹清理阀门、5—分类回收阀、6—防尘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油墨生产的粉尘分类回收装置,该装置与搅拌釜1配合使用,装置包括设置在搅拌釜1上的中间收集储罐2、与中间收集储罐2相连通的分类回收控制单元、与分类回收控制单元电连接的电气控制器以及将中间收集储罐2与搅拌釜1相连通的粉尘回收管3,中间收集储罐2上还设有尾吹清理阀门4。
其中,分类回收控制单元包括至少2个设置在中间收集储罐2上的分类回收阀5以及与分类回收阀5一一对应设置的粉尘收集罐,分类回收阀5通过电路与电气控制器连接,电气控制器控制分类回收阀5的启闭。中间收集储罐2设置在搅拌釜1的防尘罩6上方。防尘罩6为圆台形防尘罩,该圆台形防尘罩的侧面上开设有粉尘吸出口,该粉尘吸出口通过粉尘回收管3与中间收集储罐2相连通。
本实施例中,分类回收阀5共设有5个,并呈一字型等间距均匀布设在中间收集储罐2上。分类回收阀5为球式电磁阀。在实际设计时,分类回收阀5通过分类回收阀门管路与粉尘收集罐直接连接,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分类回收阀门管路间进行切换,所述的尾吹清理阀门4可与外界气源连接,用于清理中间收集储罐2中的残留粉尘。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中,分类回收阀5共设有4个。其余同实施例1。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中,分类回收阀5共设有6个。其余同实施例1。
实施例4:
本实施例中,分类回收阀5共设有2个。其余同实施例1。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