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废水净化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能够提高处理效果的改进型生物滤池。
背景技术:
曝气生物滤池采用大曝气量时,有机物、氨氮处理效果好,但出水溶解氧较高,进入后置反硝化生物滤池时会消耗大量碳源;而回流进入前置反硝化生物滤池后会造成反硝化生物滤池溶解氧高,影响反硝化效果;而曝气生物滤池采用小曝气量时,有机物、氨氮处理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设有模块化填料层的生物滤池及模块化填料层的安装方法,通过在生物滤池的滤料层上方清水区增设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能够大大提高生物滤池的处理能力;且该模块化填料层结构简单、拆卸更换方便。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设有模块化填料层的生物滤池,包括生物滤池,该生物滤池自下向上依次设有配水区、承托层、滤料层和清水区;所述生物滤池清水区中设有模块化填料层,模块化填料层由多个填料模块组成,每个填料模块均包括方形笼体和设于方形笼体内的填料;方形笼体通过支架固定在生物滤池内,并且可单独拆卸;填料为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
所述支架由槽钢框架和角钢支撑梁组成,槽钢框架可拆卸地固定在生物滤池池壁上,角钢支架沿纵、横方向平行或交叉地设于槽钢框架内为方形笼体提供支撑。
所述支架底部与滤料层顶部留有100~200mm间隙。
所述方形笼体采用钢筋制作,边长为1~2m。
所述各填料模块依次贴紧摆放形成模块化填料层。
所述生物滤池为曝气生物滤池或反硝化生物滤池。
用于所述生物滤池中的模块化填料层的安装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在生物滤池顶部清水区对应的池壁四周固定槽钢框架,在槽钢框架内沿纵、横方向平行或交叉搭设角钢支撑梁;
2)将多个方形笼体依次摆放在角钢支撑梁上,且每个方形笼体贴紧摆放,方形笼体与角钢支撑梁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方便更换滤料;
3)方形笼体的顶部设活动笼盖,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通过顶部开口安装在方形笼体内,并可随时更换;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的粒径以生物滤池反洗时悬浮物能够穿透为准;
4)曝气生物滤池增设模块化填料层后,有机物和氨氮去除率提高,出水溶解氧降低;反硝化生物滤池增设模块化填料层后,总氮去除率提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生物滤池的滤料层上方设有清水区,防止反洗时滤料被冲出池外,本发明通过在清水区增设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可提高生物滤池处理能力;
2)曝气生物滤池增设模块化填料层后,有机物和氨氮去除率明显增高,出水溶解氧降低;反硝化生物滤池增设模块化填料层后,提高了总氮去除率;
3)模块化填料层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成本低,不影响更换滤料;
4)本发明适用于对现有生物滤池进行升级改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一种设有模块化填料层的生物滤池的主视图。
图2是本发明所述一种设有模块化填料层的生物滤池的俯视图。
图中:1.生物滤池2.配水区3.承托层4.滤料层5.清水区6.模块化料料层61.方形笼体62.填料7.支架71.槽钢框架72.角钢支撑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发明所述一种设有模块化填料层的生物滤池,包括生物滤池1,该生物滤池1自下向上依次设有配水区2、承托层3、滤料层4和清水区5;所述生物滤池清水区5中设有模块化填料层6,模块化填料层6由多个填料模块组成,每个填料模块均包括方形笼体61和设于方形笼体61内的填料62;方形笼体61通过支架7固定在生物滤池1内,并且可单独拆卸;填料62为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
所述支架7由槽钢框架71和角钢支撑梁72组成,槽钢框架71可拆卸地固定在生物滤池1池壁上,角钢支架72沿纵、横方向平行或交叉地设于槽钢框架71内为方形笼体61提供支撑。
所述支架7底部与滤料层4顶部留有100~200mm间隙。
所述方形笼体61采用钢筋制作,边长为1~2m;
各填料模块依次贴紧摆放形成模块化填料层6。
所述生物滤池1为曝气生物滤池或反硝化生物滤池。
用于所述生物滤池中的模块化填料层的安装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在生物滤池1顶部清水区5对应的池壁四周固定槽钢框架71,在槽钢框架71内沿纵、横方向平行或交叉搭设角钢支撑梁72;
2)将多个方形笼体61依次摆放在角钢支撑梁72上,且每个方形笼体61贴紧摆放,方形笼体61与角钢支撑梁72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方便更换滤料;
3)方形笼体61的顶部设活动笼盖,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通过顶部开口安装在方形笼体61内,并可随时更换;生物接触氧化填料或悬浮填料的粒径以生物滤池1反洗时悬浮物能够穿透为准;
4)曝气生物滤池增设模块化填料层6后,有机物和氨氮去除率提高,出水溶解氧降低;反硝化生物滤池增设模块化填料层6后,总氮去除率提高。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