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通风柜设备,尤其涉及一种通风柜门自动感应升降装置。
背景技术:
通风柜可以避免操作者在实验中吸入一些有毒有害的、可致病的或毒性不明的化学物质,高效净化通风柜及实验室内的空气,为实验室人员提供安全防护。
但是实验室人员早进行实验操作的过程中,如果频繁手动打开通风柜门,会在通风柜门上残留有毒物质,日积月累细菌会进行繁衍、滋生,不能达到实验环境洁净无害的目的,会影响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影响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减轻了实人员的操作负担,避免残留有毒物质,保障了实验环境卫生无害的通风柜门自动感应升降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通风柜门自动感应升降装置,包括机架,以及设置在机架前方的柜门,所述柜门上方的机架上架设有一联动轴,所述联动轴的左右两端均套设有一连接齿轮,所述连接齿轮上均套设有一链条,所述链条的末端均连接有一平衡块,所述联动轴上还套设有一驱动齿轮,所述驱动齿轮与一驱动电机通过驱动带连接,所述机架上设置有动作感应器,所述动作感应器与一控制中心电性连接,所述控制中心控制所述驱动电机启停。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柜门旁的机架上设置有感应柜门高度的位移感应器,所述位移感应器与控制中心电性连接。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链条的末端均连接有金属线,平衡块固定在所述金属线的末端,所述机架的两侧均设置有滚轮,两根金属线分别绕过两侧的滚轮。
其中,两个平衡块的质量一样,一个平衡块的重量等于柜门一半的重量。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机架的两侧还设置有导条,所述导条上设置有导槽,所述平衡块滑动设置在所述导槽内沿导条上下运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一种通风柜门自动感应升降装置,动作感应器感应到实验人员的运动,传递信号给控制中心,控制驱动电机带动链条卷起或是放下,使得柜门向上运动或是向下运动,能够实现柜门的自动升降,不需要实验人员手动开门或关门,不会将实验物质留在通风柜上,保障了实验环境的卫生无害,降低了实验人员的风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的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一种通风柜门自动感应升降装置,包括机架1,以及设置在机架1前方的柜门2,所述柜门2上方的机架1上架设有一联动轴3,所述联动轴3的左右两端均套设有一连接齿轮4,所述连接齿轮4上均套设有一链条5,所述联动轴3上还套设有一驱动齿轮7,所述驱动齿轮7与一驱动电机8通过驱动带9连接,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动作感应器10,所述动作感应器10与一控制中心11电性连接,所述控制中心11控制所述驱动电机8启停。
动作感应器10能够感应到实验人员的运动,当实验人员动作示意打开或是关上柜门时,动作感应器10将信号传递给控制中心11,控制中心11控制驱动电机8带动链条5卷起或是放下,带动链条5一端的柜门2向上运动或是向下运动,实现柜门2的自动升降,不需要实验人员手动开门或关门,不会将实验物质留在通风柜上,保障了实验环境的卫生无害,降低了实验人员的风险。
所述链条5的末端均连接有金属线13,所述机架1的两侧均设置有滚轮14,两根金属线13分别绕过两侧的滚轮14。两根金属线13的末端均连接有一平衡块6,两个平衡块6的质量一样,一个平衡块6的重量等于柜门2一半的重量,两个平衡块6的重量加起来与柜门2一样,使得柜门2的上升或是下降时候都有一个力量与其平衡,使得升降运动更加平稳,不会随意晃动而且能够使得柜门2停留在理想的位置保持平衡。将链条5换成金属线13绕制在滚轮14上,能够消除链条5与滚轮14的摩擦,金属线13能够平滑地转过滚轮14,使得升降运动更加平缓稳定。
所述机架1的两侧还设置有导条15,所述导条15上设置有导槽,所述平衡块6滑动设置在所述导槽内沿导条15上下运动,消除了平衡块6运动时候沿前后位置的多余运动,不会随意晃动,使得柜门2升降更加稳定牢固。
柜门2旁的机架1上设置有感应柜门2高度的位移感应器12,所述位移感应器12与控制中心11电性连接,位移感应器12感应到柜门2上下运动到位后,传递信号给控制中心11,控制中心11控制驱动电机8停机,升降更加智能自动。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