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垃圾资源化集中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33114发布日期:2018-09-14 21:51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处理设备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有机垃圾资源化集中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垃圾种类繁多,有电子垃圾、塑料垃圾、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中有机垃圾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也逐渐增多,有机垃圾中残渣会直接用于养殖喂食,然而大部分的有机垃圾很难直接用于饲养使用,而是填埋或随处堆弃,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中小吃、饭店、酒店、食堂逐渐增大,这就造成城市中的有机垃圾也逐渐增多,怎么处理这些有机垃圾就成了一个难题,为了能够处理掉有机垃圾,而有不会造成有机垃圾随处丢弃造成浪费,我们需要一种能够集中处理有机垃圾,不对城市造成污染,而又能够合理利用这些有机垃圾的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集中处理有机垃圾、解决城市有机垃圾污染问题、有机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处理效果好、饲料肥料分离的有机垃圾资源化集中处理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有机垃圾资源化集中处理设备,包括收集室、垃圾车、存储箱、粉碎机、生化仓,所述的收集室一侧设有活动面,活动面上的垃圾车通过抽吸管与收集室连通,收集室内设计的滤网设置于收集室与抽吸管连接处下方,收集室通过滤米网板分隔成集中腔与米粒腔,米粒腔通过输送器连接有存储箱,滤米网板上方设有搅拌器,集中腔一侧设有若干搅拢器一,搅拢器一下方设有油水分离器一,搅拢器一另一端设有粉碎机,粉碎机下方连接有搅拢器二,搅拢器二下方设有油水分离器二,搅拢器二一端连接至生化仓。

作为优选,所述的收集室内的滤米网板上开有若干滤米孔。

作为优选,所述的搅拌器由若干叶片组成,且搅拌器与滤米网板不接触。

作为优选,所述的生化仓内设有搅拌杆,生化仓上端一侧设有外接进气管,另一侧设有出气管,出气管与热转换器内腔连通,热转换器内腔另一端通过输入管连通至生化仓内,生化仓上通过废气管一与热转换器的外腔连通,同时热转换器另一侧通过废气管二连通至外腔,废气管二与油水分离器一、油水分离器二均连通设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条件在于:集中处理有机垃圾,解决城市有机垃圾污染问题,有机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处理效果好,饲料肥料分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生化仓与热转换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有机垃圾资源化集中处理设备,包括收集室1、垃圾车3、存储箱10、粉碎机13、生化仓16,所述的收集室1一侧设有活动面2,活动面2上的垃圾车3通过抽吸管4与收集室1连通,收集室1内设计的滤网5设置于收集室1与抽吸管4连接处下方,收集室1通过滤米网板分隔成集中腔7与米粒腔8,米粒腔8通过输送器9连接有存储箱10,滤米网板上方设有搅拌器6,集中腔7一侧设有若干搅拢器一11,搅拢器一11下方设有油水分离器一12,搅拢器一11另一端设有粉碎机13,粉碎机13下方连接有搅拢器二14,搅拢器二14下方设有油水分离器二15,搅拢器二15一端连接至生化仓16。所述的收集室1内的滤米网板上开有若干滤米孔。所述的搅拌器6由若干叶片组成,且搅拌器6与滤米网板不接触。所述的生化仓16内设有搅拌杆,生化仓16上端一侧设有外接进气管17,另一侧设有出气管18,出气管18与热转换器19内腔连通,热转换器19内腔另一端通过输入管20连通至生化仓16内,生化仓16上通过废气管一21与热转换器19的外腔连通,同时热转换器19另一侧通过废气管二22连通至外腔,废气管二22与油水分离器一12、油水分离器二15均连通设计。

本实用新型的垃圾车3通过抽吸管4直接与收集室1内部连通,利用抽吸的方式输送有机垃圾,防止臭味散发,影响空气质量,滤网5的设计,可将体积大的垃圾滤出防止影响收集室1内搅拌与输送,滤米网板上若干滤米孔的设计,通过搅拌器6的转动使得米粒可通过滤米孔下漏至米粒腔8,从而米粒腔8中的米粒通过输送器9输送至存储箱10,存储箱10的米粒可用于制作饲料,用于资源回收再利用,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集中腔7内的厨房垃圾通过搅拢器一11输送至粉碎机13粉碎后,再通过搅拢器二14输送至生化仓16,通过生化仓16的搅拌发酵成肥料,从而用于农作物施肥。

如图2所示,外接进气管17抽吸外接空气用于生化仓16内整齐冷凝,从而方便排出水汽,出气管18将外接进气管17的冷气通过热转换器19加热后,循环至生化仓16内再利用,生化仓16发酵具有热量的废气通过热转换器19外腔后输出至油水分离器一12与油水分离器二15,更加方便油水分离器一12与油水分离器二15中油水的分离,热转换器19的外腔的热量可转化至内腔,从而可加热热转换器19内腔的气体,达到节能的效果。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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