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沸石再生的氨氮废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79676发布日期:2018-07-20 19:52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水处理领域,尤其是一种便于沸石再生的氨氮废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环保监察力度的不断增强和污水排放标准的提高,对于含较高浓度氨氮的工业废水,传统的生化工艺已无法满足现在的污水排放标准,很多的污水厂都面临提标改造,这其中氨氮的处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

沸石在我国储量丰富、成本低廉。由于沸石具有良好的吸附性、离子交换性、催化和耐酸耐热等性能,因此被广泛用作吸附剂、离子交换剂和催化剂。尤其对废水中的氨氮,沸石具有极其优良的吸附性。

近年来,国内外对于利用沸石处理氨氮废水的方案作过大量的研究,但由于沸石的再生较为复杂困难,无法在工程上进行大量推广,因此目前尚未发现有利用沸石研发出的相关废水处理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有效去除废水中的氨氮且沸石再生利用率高的便于沸石再生的氨氮废水处理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沸石再生的氨氮废水处理装置,包括上端开放的处理池,处理池的侧壁上设有进水口和出水口,所述处理池的中部设有沸石层,沸石层的上、下表面均设有滤板,以使沸石层夹设于所述滤板之间;处理池的外部设有循环水管,循环水管的一端伸入处理池中并使其位于沸石层的下方,循环水管的另一端由处理池的开放端伸入至沸石层的上端,循环水管上设有水泵。

处理池的底部设有通风管,通风管上分布有压力喷嘴;通风管的进风口端与设于处理池外部的风机相连通。

所述风机为电热风机。

所述处理池的开放端设有上盖。

所述滤板为多孔塑料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主要通过在处理池中设置沸石层,并利用循环水管及水泵在处理池内构造一个上、下循环的水路从而使处理池中的液体由上至下不断经过沸石层,以利用沸石层的吸附性达到去除净化废水中氨氮及沸石清洗再生的目的;配合在处理池的底部设置通风管并使通风管的进风口端与风机相连通,通风管向处理池中吹入的干燥的热风对装置进行烘干同时也可以将沸石再生处理后残留在沸石层上的氨氮吹出,达到便于沸石再生的效果。本实用新型沸石再生成本低、结构简单适于普遍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水口、 2-处理池、3-出水口、4-滤板、5-沸石层,6-水泵、7-循环水管、8-压力喷嘴、9-电热风机、10-通风管、11-上盖。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沸石再生的氨氮废水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一种便于沸石再生的氨氮废水处理装置,包括上端开放的处理池2,处理池2的侧壁上设有进水口1和出水口3,处理池2的中部设有沸石层5,沸石层5的上、下表面均设有滤板4,以使沸石层5夹设于上、下两层滤板4之间,以避免沸石的腐蚀流失;同时也便于沸石层的清洗及再生处理,滤板4优选为多孔塑料板;处理池2的外部设有循环水管7,循环水管7的一端伸入处理池2中并使其位于沸石层5的下方,循环水管7的另一端由处理池2的开放端伸入至沸石层5的上方,循环水管7上设有水泵6。在处理池2的底部设有通风管10,其中,通风管10具体采用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的管体,其开口端为进风口端。通风管10上分布有与通风管10相连通的压力喷嘴8;通风管10的进风口端与设于处理池2外部的电热风机9相连通。

考虑到在装置进行沸石层5再生处理时所挥发气体对环境及人的安全性,优选在处理池2的开放端设置上盖1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如下:

当对含有氨氮的废水进行处理时:将含有氨氮的废水通过进水口1输入处理池2中,由于沸石具有吸附氨氮的良好特性,配合水泵6及循环水管7使处理池内的废水在沸石层5中上下循环,沸石层5将废水中氨氮不断吸附到沸石层5中,在循环水管7及水泵6的循环作用下直至废水中的氨氮值达到排放标准后,由出水口3排出或处理。

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处理池2内的沸石层5中的沸石会吸附饱和,这时要定期对沸石层5进行再生处理:通过进水口1向处理池2中输入现有的沸石再生剂或配置钠离子浓度不高于5g/L,PH≈12的氢氧化钠和氯化钠的混合溶液作为沸石再生剂,并启动水泵6以使沸石再生剂在处理池2中循环以使沸石层5上吸附的氨氮被完全分解,然后放空处理池2并通过进水口1向处理池2中通入清水再启动水泵6进行循环清洗,清洗后再次放空处理池2并启动电热风机9,此时,处理池2底部的压力喷嘴8喷出的干燥热风对处理池2进行烘干同时吹走沸石层5上残留的氨氮(以气体形式)并通过出水口3排出。至此,装置的再生过程完成,可以重新进行废水处理工作。由于沸石层5夹设在两层滤板4之间,避免了沸石层5的腐蚀流失,延长了装置的使用寿命。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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