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浸洗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08764发布日期:2020-02-14 14:43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浸洗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玻璃浸洗池。



背景技术:

在玻璃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对玻璃进行浸洗。现有结构中的玻璃浸洗池结构比较简单,通过人手将玻璃放置在浸洗池中,浸泡一段时间后,人手捞起。这样的操作方式,工作效率低,并且容易划伤手。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玻璃浸洗池,具有升降结构,无需人手打捞,操作便利,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玻璃浸洗池,包括浸洗池本体,所述浸洗池本体的相对两侧设置有一组升降结构;所述升降结构包括气缸、升降杆、悬挂架、悬挂杆,所述气缸的动力输出端与升降杆动力连接,所述升降杆的自由端与悬挂架固定连接,所述悬挂杆活动悬挂在悬挂架上。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悬挂架沿其长度方向阵列设置有若干倒l形悬挂凹台,所述悬挂杆挂设在两相向悬挂架的悬挂凹台上。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悬挂凹台的数量设置为n,所述n≥2;所述悬挂杆的数量与所述悬挂凹台的数量相等。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浸洗池本体的上方设置有搅动结构;所述搅动结构包括支撑架、旋转电机、旋转轴、搅拌叶片,所述支撑架设置为u型,所述支撑架横跨活动设置在浸洗池本体的上方;所述旋转电机固定在支撑架的上方;所述旋转轴与所述旋转电机的动力输出端动力连接;所述旋转轴的自由端与搅拌叶片固定连接。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搅拌叶片的数量设置为s,所述s≥2。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支撑架的底部设置有滑轮。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悬挂杆包括两7字形悬挂部以及连接在两7字形悬挂部之间的连接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设置升降结构,将玻璃放置在悬挂杆上,通过气缸驱动升降杆带动悬挂架进行升降,无需人手打捞,操作便利,提高工作效率;

2、浸洗池本体的上方设置有搅动结构,当需要对池水进行搅动的时候,旋转电机通过旋转轴带动搅拌叶片搅动,无需人手操作,方便,高效;

3、悬挂杆活动悬挂在悬挂架上,可根据实际需要浸泡的玻璃数量以及尺寸设置悬挂杆的放置数量,增加和减少都方便,无需对设备进行拆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带搅动结构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为:浸洗池本体10、悬挂凹台11、悬挂架12、悬挂部13、悬挂杆14、升降杆15、气缸16、升降结构17、支撑架21、旋转电机18、旋转轴19、搅拌叶片20、连接杆22。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技术手段以及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功能,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3所示:一种玻璃浸洗池,包括浸洗池本体10,浸洗池本体10的相对两侧设置有一组升降结构17;升降结构17包括气缸16、升降杆15、悬挂架12、悬挂杆14,气缸16的动力输出端与升降杆15动力连接,升降杆15的自由端与悬挂架12固定连接,悬挂杆14活动悬挂在悬挂架12上。

悬挂架12沿其长度方向阵列设置有若干倒l形悬挂凹台11,悬挂杆14挂设在两相向悬挂架12的悬挂凹台11上。悬挂凹台11的数量设置为n,n≥2;悬挂杆14的数量与悬挂凹台11的数量相等。本实施方式中,悬挂凹台11的数量设置为5个,悬挂杆14的数量为5根。悬挂杆14包括两7字形悬挂部13以及连接在两7字形悬挂部13之间的连接杆22。实际操作时,两侧的悬挂部13挂在悬挂凹台11上,从而实现悬挂动作。多根悬挂杆14并列放置即构成玻璃的放置平台。

实际操作时,气缸16与电源连接,通过控制装置启动气缸16,气缸16动力输出带动升降杆15上升或者下降,升降杆15的上升或者下降同时带动悬挂架12进行同步运动,玻璃放置在阵列放置的悬挂杆14上,玻璃即随着升降杆15的上升或者下降实现升降动作,无需人手打捞,操作便利,提高工作效率。

请参阅图3所示,作为另一优选的实施方案,浸洗池本体10的上方设置有搅动结构;搅动结构包括支撑架21、旋转电机18、旋转轴19、搅拌叶片20,所述支撑架21设置为u型,支撑架21横跨活动设置在浸洗池本体10的上方;旋转电机18固定在支撑架21的上方;旋转轴19与旋转电机18的动力输出端动力连接;旋转轴19的自由端与搅拌叶片20固定连接。搅拌叶片20的数量设置为s,s≥2,本实施方式中,搅拌叶片20的数量为2片。当需要对池水进行搅动,通电后,通过控制装置启动旋转电机,旋转电机动力输出通过旋转轴带动搅拌叶片搅动,无需人手操作,方便,高效。

支撑架21的底部设置有滑轮,方便支撑架21在浸洗池本体10的上方随时移动,无需人工搬运。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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