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走部包括第一驱动件和第一板,所述第一板沿所述第一壳的长度方向延伸且所述第一板设在所述第一壳的外周侧,所述第一驱动件的至少部分设在所述第一壳内且与所述第一板相连,所述第一驱动件可沿内外方向移动,以便所述第一驱动件带动所述第一行走部沿内外方向运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走部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一行走部沿所述第一壳的周向间隔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件包括第一伸缩件、第一杆和第二杆,所述第一伸缩件设在所述第一壳内,所述第一杆的中部和所述第二杆的中部可转动地相连,所述第一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壳的外周面可转动地相连,所述第一杆的另一端可转动地与所述第一板相连且相对于所述第一板沿所述第一板的长度方向可移动,所述第二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板朝向所述第一壳的一侧可转动地相连,所述第二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可转动地与所述第一伸缩件相连且沿所述第一壳的长度方向可移动,以便所述第一伸缩件驱动所述第二杆移动以通过所述第一伸缩件带动所述第一板沿内外方向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件包括第二伸缩件、第三杆和第四杆,所述第二伸缩件设在所述第二壳内,所述第三杆的中部和所述第四杆的中部可转动地相连,所述第三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壳的外周面可转动地相连,所述第三杆的另一端可转动地与所述第二板相连且相对于所述第二板沿所述第二板的长度方向可移动,所述第四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板朝向所述第二壳的一侧可转动地相连,所述第四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可转动地与所述第二伸缩件相连且沿所述第二壳的长度方向可移动,以便所述第二伸缩件驱动所述第四杆移动以通过所述第二伸缩件带动所述第二板沿内外方向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的外周面沿所述第一壳的长度方向延伸的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板朝向所述第一壳的一侧设有沿所述第一壳的长度方向延伸的第一滑槽,所述第一行走部还包括第一滑块和第二滑块,所述第一滑块可滑动地设在所述第一滑槽内且与所述第一杆的另一端可转动地相连,所述第二滑块可滑动地设在所述第二滑槽内且所述第二滑块分别与所述第一伸缩件和所述第二杆的另一端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伸缩件,所述第三伸缩件设在所述第一壳和所述第二壳之间且所述第三伸缩件分别与所述第一壳和所述第二壳相连,以便所述第三伸缩件驱动所述第一壳和所述第二壳相背或相向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缩件、所述第二伸缩件和所述第三伸缩件均为气缸或电动推杆等。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钻头组件包括电机、第三壳和钻头本体,所述第三壳设在所述第二行走组件远离所述第一行走组件的一端,所述钻头本体设在所述第三壳远离所述第二行走组件的一端,所述电机设在所述第三壳内且与所述钻头组件相连,以便所述电机带动所述钻头本体可相对于所述第三壳绕所述第三壳的长度方向可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石油管道疏通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回收件,所述回收件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行走组件相连,以便通过所述回收件回收所述疏通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