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粉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92138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粉碎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高效粉碎机。



背景技术:

对于食品、中药等原料生产的过程中对灭菌要求比较高,目前的粉碎机无法做到粉碎和灭菌同时进行,粉碎后要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二次灭菌,生产工序复杂,所需要的生产设备多,设备投资大。并且现有的粉碎装置大多只有一套粉碎机构,在产品粉碎的过程中,物料与粉碎机构的接触概率有限,造成物料的粉碎程度达不到要求,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粉碎装置进行改进,使其能够加大物料与粉碎机构的接触概率,提高生产效率。而且在药材的粉碎过程中,由于通常混有金属件,所以粉碎时需要先将金属件选出,以免使得粉碎装置部件损坏,减少粉碎机的使用寿命,但人工挑选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挑拣不充分,稍微不慎就会使金属件混入进料斗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高效粉碎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效粉碎机,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减震板,底座的上侧右端设有电机支撑台,所述电机支撑台的上端安装有电机,底座的上侧还设有若干支柱,所述支柱的上端设有粉碎箱,所述粉碎箱的下侧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的内部左右两侧设有紫外灯,出料口的下端设有储料箱,粉碎箱的上部和下部均设有转轴,所述下部的转轴右端与电机的输出端连接,上部的转轴通过传送带与电机连接,转轴的外侧均设有若干粉碎机构,上部转轴的粉碎机构与下部转轴的粉碎机构错位设置,底座的上侧左端设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上端设有送料装置,所述送料装置的上侧右端设有电磁铁,送料装置的右端连接有磁性连接管,粉碎箱的左端上部设有进料管,所述进料管的末端设有进料斗,所述磁性连接管的末端位于进料斗的正上方。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减震板为橡胶减震板。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机上设有功率开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设有减震板,具有一定的减震效果,降低噪音的产生,也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进料装置的上侧右端设有磁铁块,所以当药材进入进料装置时可以对药材中的金属件进行吸附,且进料装置的右端设有磁性连接管,更进一步对金属件进行吸附,可有效避免金属件进入粉碎机,防止粉碎机部件损坏,增加了粉碎机的使用寿命,减少人力投入,提高了生产效率;设有紫外灯,能够将粉碎和灭菌同时完成,不需要专门的灭菌设备,生产工序简单,设备投资少,通过传送带带动两条转轴上的粉碎机构,能够使产品的粉碎更彻底,提高了粉碎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高效粉碎机,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上设有减震板2,所述减震板2为橡胶减震板,具有一定的减震效果,降低噪音的产生,也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底座1的上侧右端设有电机支撑台3,所述电机支撑台3的上端安装有电机4,所述电机4上设有功率开关,底座1的上侧还设有若干支柱5,所述支柱5的上端设有粉碎箱6,所述粉碎箱6的下侧设有出料口10,所述出料口10的内部左右两侧设有紫外灯11,出料口10的下端设有储料箱12,能够将粉碎和灭菌同时完成,不需要专门的灭菌设备,生产工序简单,设备投资少,

粉碎箱6的上部和下部均设有转轴7,所述下部的转轴7右端与电机4的输出端连接,上部的转轴7通过传送带8与电机4连接,转轴7的外侧均设有若干粉碎机构9,上部转 轴7的粉碎机构9与下部转轴7的粉碎机构9错位设置,通过传送带8带动两条转轴7上的粉碎机构,能够使产品的粉碎更彻底,提高了粉碎效率,底座1的上侧左端设有支撑架15,所述支撑架15的上端设有送料装置16,所述送料装置16的上侧右端设有电磁铁17,送料装置16的右端连接有磁性连接管18,粉碎箱6的左端上部设有进料管13,所述进料管13的末端设有进料斗14,所述磁性连接管18的末端位于进料斗14的正上方,所以当药材进入进料装置16时可以对药材中的金属件进行吸附,且进料装置16的右端设有磁性连接管17,更进一步对金属件进行吸附,可有效避免金属件进入粉碎机,防止粉碎机部件损坏,增加了粉碎机的使用寿命,减少人力投入,提高了生产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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